所谓“狗”,乃是形容一人不知廉耻,阴险猥琐,发起疯连自己都咬,不分敌我乱杀,例如重殷。所谓“病娇”,乃是形容一人阴沉暴戾,狭隘自我,平生酷爱打结艺术,越是爱一个人就越要他的命,例如叶沉戈。重殷一场大梦五十年,醒来后世界天翻地覆,从昔日高高在上一朝沦为丧家之犬,不仅亲友背叛,记忆全失,且走在路上人人追杀,声名狼藉。唯独昔日死对头叶沉戈不计前嫌,不仅帮他掩藏行踪,还好心地把自己的房子让给他住。躺在叶沉戈的床上,重殷含泪向叶沉戈起誓——从今天开始叶沉戈就是他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以后有他重殷一口肉吃,就有叶沉戈一个盘子刷!叶沉戈低眉兀自把玩着手里的绳索,闻言嘴角勾起一抹阴沉的笑,在重殷且惊且疑的目光下,把钥匙从窗口扔出去。重殷:“……好兄弟,你想干什么?”红绳在双腕间缠绕,利落地打了个死结,叶沉戈冷笑:“你曾经得罪过我。”“在哪里?”“在梦里。”重殷:“???”意识到事态发展不对的重殷:“得罪你的可能是昨天的我,梦里的我,而现在的我是一个全新的人,所以就算你要算账,也请别伤及无辜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