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夕&罗朝暮 十五岁到二十五岁,在我的印象里的故事。 “二十五岁近百则” “她呀,我十五岁就认识了。她先给我写的信,我给她回信,一来一往,有十年。我们俩信件加起来超过了九十封。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样一个发微信发邮件几秒钟都不到的时代里,我们俩是怎么坚持了十年的。” “我们?我们两个是知道彼此灵魂的人。” “如果你也想起我,那就明天太阳照常升起,那预示着我永远爱你。” 故事是关于高中时期的一个好朋友,只是某天突然想起来的时候,觉得我们好像什么都错过了。但我们又确确实实在信纸上写过对方的名字,所有的时间最后只是定格在很多张纸上。-----写于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