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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谷的气候四季如春,身在谷中总会有种不知今夕何年的迷醉感。清晨的微风,缓缓的轻抚着竹屋外说不上名字的大叶绿色植物。五彩的雀鸟,站在叶子上啄着上面晶莹剔透的露水,画面美的让人沉醉。
清晨,清雪是被脖根的瘙痒感唤醒的,她刚一睁开惺忪的睡眼,就看到凌天耀一手拿着一块皮质的东西,一手解着她的衣服。看到她醒来,立马做贼心虚的把东西藏在了背后。清雪诧异的低头一看,不由的大惊失色。
只见她身上的外袍和里衣已全部被解开,露出了里面绣着鸳鸯戏水的大红色肚兜。而刚才,凌天耀定是在解她脖子上的肚兜带子,所以她才会觉得痒的难受。
清雪秀眉一凛,快速拿衣服遮住自己道:“凌天耀,你色鬼投胎啊!居然敢脱我的衣服!”
凌天耀忙解释道:“闪闪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咱们还没互留名字呢!我这不是想给你留个纹身么……你别生气啊……我真没有那种想法!”
清雪听他这么说,心下稍安道:“背后藏着什么东西,拿出来我看看。”
凌天耀嘿嘿一笑,从背后拿出了一块幼儿手掌般大小的鹿皮,上面有个红色的耀字,写的笔锋犀利、龙飞凤舞,想来是出自他的手笔。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这抹红色竟是无数小虫,正是清雪给云老太太印火苗型印记的那种。
清雪气呼呼的说道:“你就不想想我带着这么个纹身回去,丫头们会怎么看我?难道以后都不许她们服侍了不成?”
听到清雪这么说,凌天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我这次回去就上公主府提亲,看到也没关系啊。咱们回去就再办一次喜事,你早早嫁进王府,就不怕她们看到了啊!”
清雪听他越说越不像样子,气结道:“谁家姑娘年方十岁就急吼吼的送出阁啊?公主府养不起我是怎么着?你不要脸面了,我还要呢!”
在大齐,只有养不起孩子的穷人家才会早早的把女儿嫁掉。好节省些自家的口粮,还能得一笔彩礼钱,可谓是一举两得。前世时,清雪为了早日脱离侯府那个牢笼,还未及笄就出了阁,为此没少被那些长舌的贵夫人们耻笑。
谁知凌天耀听完后惊喜的说道:“闪闪,你同意我去公主府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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