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千手观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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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梅以为遇到难事,好姐妹可以商量,但是明月这事,跟她们还真商量不来。

因为腊梅与徐妈与小鹅她们的意见都相左,无法达成一致。

腊梅虽然觉得明月偷她的钱不应该,明月背后说她的坏话也不应该,明月后来还拜师学艺做专业小偷是更不应该。但是,明月也有她不得已的缘故。

小鹅小雪不是背后也说过腊梅的坏话么,这是她们自己承认的。

就因为她们承认,所以现在她们的友情才更加好,都无话不谈了,还能有什么隔阂?!

况且,自己也把人家想坏过,那贤四少爷还给自己的鞋子穿,自己不是也在心里骂贤四少爷是扫帚星么?!

人错了就改,改了就好。

腊梅注意到,遇见明月的第二天,府里风平浪静,并没有谁受到了惊扰,说少了东西,这就说明月并没有顺府里的东西走,她把自己的劝还是听进去的!

明月要腊梅把她第二次来府里的事情告诉郭府的主子,腊梅却对任何人都没有提。

别说主子了,腊梅跟徐妈都没有提过半个字。

明月是想让自己为她泄愤的,腊梅想,主子要是知道了,那还不知又添多少闲气呢,我要是提了我不是帮她作恶吗,这事可不能干!

主子要是知道了,又抓不住明月,心里就堵呗,就气呗,结果,气大伤身!

小鹅说的也有道理,小鹅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了一事。

明月第二次来府里这事,腊梅想,在她这里就算了了,谁也不知道,日子该咋过还咋过。

明月来府里这事情,让她连一点痕迹都不留!

但是对于明月,腊梅心中始终想弄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明月怎么就有了师父的,她不是被府里给卖人家的嘛?

她为此还问了徐妈两回,直到有一天晚上,徐妈从陈妈那里才打听到整个事情的始末。

那还是明月第一次偷东西,主子问陈妈把明月卖给谁了,徐妈就去找了人贩子,说明月给郭府添麻烦了,人贩子也不敢得罪陈妈,只得实话实说!

原来,当初明月因为有这个毛病,陈妈也不敢把她卖到私人手里去,要是明月在人家再犯病偷东西,人家一定会怪罪陈妈没有跟他们说清楚。

要是说清楚她是因为偷而被府里给卖掉的,那谁家还要她呢?

所以明月被陈妈卖给了人贩子,这样省了许多麻烦事,人贩子爱卖给谁卖给谁,跟她陈妈一点关系都没有。

陈妈当时也没有瞒,说她是因为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否则府里也不会轻易卖丫头的。

陈妈这么说是为了提郭府争面子,否则人家会想,郭府怎么会往外卖人!

人贩子无所谓,他管你有什么毛病,只要是个人,赚钱就成。

这人贩子也是属于三教九流,在江湖上也接触了不少人物。

这京城第一神偷触手怪,那是鼎鼎大名的,人贩子对他是早有耳闻。

他听陈妈说明月有这毛病,刚好把她介绍给这个触手怪,收她为徒岂不更好?!

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他们是一类人那价钱都好谈!

对一个神偷来说,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他要买,得看她是不是个可塑人才,否则他买她干嘛?

她要是不能干这行,那就是个累赘,那就是个吃闲饭的,触手怪除了脑子坏了,否则也不会花这个冤枉!

做他们这一行什么最重要?人才最重要!

三五十两银子算什么!

结果,触手怪与明月一接触,几句话就兜了明月的底,触手怪对明月是相当满意,怎么看怎么觉得她是自己的未来接班人!

人贩子跟触手怪要一百两银子,说她值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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