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坑蒙拐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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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惜雪为洽谈作了隆重准备。她亲自伏案忙了两天,总算做到了有理有据。她舒了舒臂膀,走到镜子前,浏览了一下自己的仪表,那种自惭形愧的感觉又油然而起,她有点不自信了。她喊来了唐小婉,问:“小婉,你说我这形象是不是有点老气横秋?”

唐小婉顿然来了情绪:“林总,这话我早就想对您说了。您哪,虽说秀外惠中,可如今男人的鉴赏水平惨着哪!没那份穿透力。知道女人最能吸引陌生男人注意力的部位是哪吗?胸和手。可您瞧您这胸罩,这年头谁用这份胸罩?简直是在高山峡谷中修造飞机场。您瞧瞧您的指甲,秃溜溜得像块大寨田。再看看您这发式,您这身衣服,哪像是老板?整个一个苦大仇深!”

林惜雪笑了:“得!你别窝囊我了。简单扼要地说,现在改变形象最简捷的途径是什么?我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那就改改发型,再换双高跟鞋吧。”唐小婉兴致未尽地说。

林惜雪虚心接受意见,特意到发廊做了发型设计,长发高高盘卷起来,用定型发胶固定在头顶,倒是挺有风度,可很不舒服,就像头上顶了个锅盖。穿上高跟鞋,脖子和胸脯自然挺直起来,否则找不到身体平衡,贵妇气派是有了,可脚指头受尽了窝囊气!男人哪里知道女人为美丽付出的惨重代价,真是处处皆辛苦啊!

从发廊出来,在公司门口迎面碰上刘英凯。他惊奇地眯缝起眼睛,欣赏了一句:“你打扮得挺有女人味!”

什么意思?“打扮”出的女人味,那实际呢?林惜雪心里暗自悲伤,她可真冤枉,女人该遭的罪她也遭了,可别人还是不把她当女人。如果来世还做女人,她宁肯躲在娘胎里不出世!回到办公室,她翻出一块手帕,希望在适当时运用一下,稍稍填补一下自己过于贫乏的女性气。她想在长时间的会谈前方便一下。林惜雪经常感慨汉语之丰富。自打她懂事起,她就没使用过大便小便拉屎撒尿上厕所这类不文雅的字眼。少女时用的代名词是“上1号”,现在是“方便方便”。这些含蓄的字眼避免了许多龌龊的联想。卫生间在走廊中间的楼梯口旁。其实真不算方便。男女同进一扇门,里面分成男厕女厕,共用一个洗手间。隔着男性空间的那扇门上嵌着绘有烟斗图案的铂金标志,女性标志是一只高跟鞋。社会越发展,事情越简单,简单得文盲照样横行天下!她不知道这究竟是进步还是荒谬。男女卫生间相隔太近,她听见那边传来哗哗声,感到难堪。每次听到这声音,她都下定决心,改造卫生间,可出了门就提不上议事日程了。

洗手间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洗手,洗完手甩了甩,想往身上擦,又犹豫了一下。她看得出他身上穿的那身西服很值钱,少说也得二百张大团结。心里暗笑了:套上贵族的皮囊,没流贵族的血统,和她一个味儿!顿生几分亲近感。她掏出手帕递了上去。

“谢谢!谢谢!小姐在蓝德公司供职?”那男人擦着手,故做风雅地冲她连连欠着肥胖的身子,一股夹生的绅士味儿。

林惜雪友好地点了点头。对这种急于脱胎换骨,却又本色无奈的人,她理解,理解之余还有几分同情,本来也颇具一方特色,社会却偏偏把人涂抹成了个“四不像”。

“你们林总在吧?”那人问。

是来找自己的?林惜雪细细地打量了一下,此人大约四十四五岁,矮矮的,胖胖的,鼻头大大的,眼睛小小的,白眼球部分居多,找起黑眼球来有些困难。堆满肉褶的脖颈上戴着小手指般粗的金项链,让人虽无轻辱之恶意却能自然联想起拴狗的链子。胡萝卜般粗的手指上套着金镏子,手腕上戴着镀金手表,还好总算没把牙齿全部换成金牙。活脱脱一个暴发户的“光辉”形象!

“您是?”

“鄙人赵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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