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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陆可星读高三的时候,是有点小叛逆的。谈了一场不能称之为恋爱的恋爱,而这场“恋爱”中的男主角就是现在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
当时的陆可星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就连被众多学生所厌弃的校服,穿在她身上也别有一番韵味。再加上她平时不太爱与人结交,学校里很多人都称她为高冷女神。
但那个年龄的男孩子,好像就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生。但喜欢归喜欢,因着她的性子,却没几个人敢和她告白,都怕被拒绝了没面子。
而当时的陆可星其实对于爱情还是很向往的。毕竟她从小到大就没怎么感受到过亲情这种东西。人有时候一旦在某些方面比较缺失,就会拼命地想从另一个方面得到弥补。刚好那段时间她又爱上了看小说,对自己的爱情更加的天马行空。
她很羡慕三毛和他丈夫的爱情,互许忠诚,彼此包容。也很想知道徐志摩诗里所说的:爱像水墨青花,何惧刹那芳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感觉。
于是当有一个长得还过得去的男生来和她表白的时候,她露出了小女生的那种羞涩,但很快她就答应了他的追求。而这个男生就是他。
一想到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陆可星就直想抽自己,暗骂当时的自己怎么就那么蠢呢。
其实刚开始和宋晨做男女朋友的时候,是有新鲜感的。宋晨的确是个很会哄女生的人,他会帮她买早餐,下了课会帮她提书包。但没过多久陆可星就有点厌烦了,她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没有以前那么轻松了,而她也根本没感受到小说中所描写的爱情那样动人心扉。于是她准备分手了,但她怕宋晨会伤心,还特地想了个委婉的说辞。哪知道去找他谈分手的时候,听到了一段对话,让她当时就火了。
“阿晨,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怎么还答应我的告白和我在一起?”这是一个特别娇媚的女声。
然后她听到宋晨说:“老子早就想和她分了,漂亮有个屁用,一点都不解风情,谈个恋爱谈到现在连个手都不肯给我牵一下。”
陆可星听到这些话一点都不伤心,只是很气愤。然后她就化这种气愤为力量,跑上去给了宋晨一耳刮子。
然后指着他说:“他妈的,宋晨,你这个渣男。也不看看你几斤几两,也想牵我的手?不是要分手吗?好啊,不过你记住是我陆可星甩的你。想甩我,你还没那个资格。”说完就气冲冲地走了,宋晨却傻眼了,心想:卧槽,她霸气的时候简直了。宋晨的新女朋友看他傻傻地看着陆可星离开的方向,捅了捅他的手臂。宋晨转头看见小女朋友嘟着个嘴,赶忙去安慰。
就这样,一段两周都不到的恋情终结了。
事后,陆可星给慕琛阳打了电话,当时慕琛阳正在外地读大学。
慕琛阳听了她这件事之后,直骂她,说她眼瞎。最后让她好好学习,她答应了。其实她学习一直挺好的。
陆可星现在想想,都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蠢。那可是自己二十三年来谈的唯一一场恋爱啊,结果什么都没留下,反而回想起来还让人觉得恶心。
不过现在看宋晨躺在病床上,倒还觉得他挺可怜的。
“联系上病人的家属了吗?”木之繁问。
陆可星的思绪被拉了回来,说:“联系上了,正在来的路上。”
木之繁:“来了之后让她签手术同意书,然后准备手术。”
“好的。”
当看到那个家属的时候,陆可星有点无语问苍天的感觉。
所谓的家属是宋晨的女朋友,该家属来的时候风风火火,脚踩十公分豹纹高跟鞋,一下一下踩得极响。胸大翘臀,还穿着紧身包臀小黑裙。显得更加性感。再看看她的妆容,烈焰红唇,睫毛被刷得都翘到快要挨到眉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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