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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五年合同期满的时候,朱芸因为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单独培养一个笔名出来,于是便不在打算继续为此处寻仙代笔。
此处寻仙本来也同意了双方不续约合同的事情。因为朱芸当时正好写完一本书,给了此处寻仙几个月的时间来寻找另一个代笔。
但是令此处寻仙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朱芸独特的文风已经成为了此处寻仙这个笔名的招牌。此处寻仙一时半会根本找不到可以让读者们看不出区别的代笔。
所以此处寻仙只能再次找到朱芸,提高了报酬,希望朱芸能继续代笔。
但是朱芸此时心意已决,她觉得即便此处寻仙给的再多,也不如自己做出一个白金级别的笔名来的利益大。
毕竟最顶尖的作者收入的主要来源是ip而不是单单的稿酬收入。
所以即便此处寻仙答应将所有的稿酬都作为报酬给她,她还是拒绝了。
但就在朱芸准备开始写自己的的时候,此处寻仙给了一个朱芸不能拒绝的提议。
那就是,只要朱芸再帮他写一年,让他找人把版权卖出去,那么此处寻仙这个作者账号,从此就会归朱芸所有。
反正没有人知道此处寻仙长什么样子,真实姓名是什么。
那么,只要朱芸拿到此处寻仙的所有账号和以后在合同署名的权利,那么她就是此处寻仙。
作品就是一个作者的孩子。
朱芸虽然想自己重新写出一个笔名。但是能拿回此处寻仙的作者账号的话,那就没必要再自己辛辛苦苦的培养另一个作者账号,放弃掉以前的孩子了。
所以朱芸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最终还是和此处寻仙签订了合同。
但是让朱芸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上周周六的时候,此处寻仙竟然背着她去参加了签售会。
而这场签售会本来是朱芸准备露脸,坐实自己就是此处寻仙的!
等到此处寻仙是男孩子的新闻一出来,朱芸立刻就明白,此处寻仙压根儿就没准备把这个作者号给她!
于是愤怒的她立刻拿着合同找律师准备起诉此处寻仙。但是等律师一到,看了合同之后,朱芸才知道,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其中精神权利是不允许转让的。
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
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只涉及财产权,署名权仍然属于作者享有!
也就是说,只要此处寻仙一口咬定这个笔名是他的,那么合同根本就是废纸一张!
吃了没文化的亏以后,朱芸越想越生气,于是索性在微博上将这件事情曝光了出来,声讨此处寻仙说话不算话。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的,朱芸还公布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稷下大学历史系研究生,稷下大学击剑社团副团长,十年老球迷。
正是因为这些爱好和身份,所以她才能写出诸如《剑仙大人不要啊》,《我和我的球星男友》,《巨君大人和他的文叔皇帝》等多部。
因为这些完全符合她的爱好和学业!
有点儿东西。
叫寻泽看着这个女人的微博,就知道这位主不仅是有备而来,而且背后肯定还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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