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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澜像往常一样做完家务,出去买菜。
换衣服时,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
再过一个月,她就要过四十岁的生日了,这些年,沈克给了她很舒适富足的生活,让她不至于像在外奔波的女人一样满面风霜,她的头发依然乌黑,身材依然苗条,虽然难免出现一些不受欢迎的皱纹,但依然风韵十足。
为了配得起沈克的步步高升,她一直都在用心保养自己,和沈克一起出席活动时,所有人都夸她比沈克年轻,说她是被岁月恩宠的女人。
她自己也这么认为。
只是最近两年,为了儿子的学业,她渐渐淡出了沈克的社交圈,全心全意地陪儿子做最后的冲刺。
高三的学习有多繁忙多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很多家长为了尽可能地给孩子节约排队吃饭的时间,都是每天做好饭送到学校门口,有些离家远的,甚至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只为了能够更方便照顾孩子。
学校附近的房价因此涨得没边。
很多人吐槽,很多人无奈,但是国情如此,谁也没办法。
孟澜家离学校不远不近,坐四站地的公交就能到,所以她便没有租房,每天送饭过去。
为了儿子,再苦再累她也心甘情愿,只是她没想到,沈克会在这紧要关头给她当头一棒。
她对着镜子深呼吸,安慰自己,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糟,不过是某个倾慕沈克的女人自作多情,沈克十八年来都是循规蹈矩的,不太可能会做出那样的荒唐事。
可是,他早上的失魂落魄又该如何解释呢?
孟澜越想越烦躁,却不得不暂时先把这事丢一边,换好衣服去买菜。
眼下,天大的事都没有给儿子买牛腩重要。
买菜回来,孟澜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做饭,中间分了神,不小心切到食指,连指甲带皮肉都切开了。
锥心的疼痛使她清醒过来,胡乱包扎了一下,又继续做饭,十一点半,她提着保温饭盒坐上了去学校的公交车。
到了学校,大门口已经乌泱泱站满了翘首以盼的家长,热闹程度堪比菜市场。
孟澜看看时间还有五分钟,便站在旁边等着。
一个拎饭盒的小个子女人过来叫她,“孟澜,你今天怎么来晚了?”
女人叫楚君,和孟澜是高中同班同学,如今儿子又和孟澜儿子同班,因为房子买得远,为了照顾儿子,在学校对面租了一间房。
“不小心切着手,耽误了几分钟。”孟澜轻描淡写地解释。
“多大人了,还毛手毛脚。”楚君说,“我看看严重不,你可得好好的,不能出什么意外,孩子最关键就这三个月了。”
“没事,一点小伤。”孟澜伸出包着纱布的左手食指给她看,“等会儿别跟我儿子提,听见没?”
“我知道。”楚君说,“送完饭去我家坐会儿,我家有消毒的东西,我再给你重新包一下。”
“嗯,好。”孟澜答应着,放学铃就响了,两人提着饭盒挤进人群。
不大一会儿,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跑出来,学校门口一片沸腾。
孟澜站在铁栅门外,看着高大帅气的儿子穿着蓝白校服向她走来,忍不住红了眼眶。
她慌忙转过脸,快速眨动眼睛,在儿子到来之前逼退眼泪,换上笑脸。
“妈,谢谢你又来探监啊!”沈煜抓住栅栏和妈妈耍贫。
“少胡说八道!”孟澜把饭盒递过去,“快点拿去吃,吃了抓紧时间学习。”
“都快学成傻子了。”沈煜抱怨。
“不学更傻。”孟澜说,“妈知道你累,不就剩100天嘛,再加把劲……”
“又来,又来。”沈煜说,“100天对你来说如白驹过隙,对我却是度日如年。”
“我才度日如年。”孟澜说,“我要给你做三百顿饭外加一百顿宵夜。”
这帐算得,把沈煜吓一跳,以往没细想,原来妈一年要给他做一千多顿饭,已经做了十几年。
“妈,你辛苦了,等我读大学,你就可以不用管我了,到时候好好和我爸过二人世界。”
孟澜的心被狠狠一击,眼泪差点掉下来。
“别贫了,快去吃饭吧!”
“哦,妈再见。”沈煜没留意到妈妈的情绪变化,抱着饭盒跑了。
孟澜静静站在原地,直到人群散去,才和楚君一起去了她的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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