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该走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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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暗暗地惨笑了一下,真对不起兄弟啊,夜光珠比夜明珠还要低一个档次,我不能把真正出的宝贝说出来,这是为了家里着想……

“珉哥,你脚咋啦?被你们这蝎子草扎了吗?我反正是被扎得狠了,整个胳膊全部被扎了,那叫一个痛,那叫一个痒啊!”

我们聊了整个早晨,一直聊到肚子饿得咕咕叫。然后,两个人扶着我去吃了饭。两个人很兴奋,我倒没了兴趣,因为我们回学校的时间近了。更令我沮丧的是,这两个家伙居然要坐火车回学校,说想看一看沿途美丽的新疆,再看看兰州。

本以为两人能同情一下脚底受伤的我,坐一下飞机就算了,但是两个人半点同情心都没有,居然说有他们两个人在,抬都把我抬回学校。一个甚至说要在甘肃下,去吃一下正宗的兰州拉面……这一切意味着我要早几天离开家了。

这个暑假,我除了参与了一次家族挖坟外,剩下的就是坐在轮椅上,陪着他们吃吃喝喝。也就是在这样的吃吃喝喝中,我的脚底渐渐恢复了。拆掉了纱布后,二叔把我带到了山上他朋友的蒙古包里,住了两天。

两天内,我们几个人干掉了一只羊。二叔找了一把猎枪,让小先和罗璇打了个够,又弄了两匹马,天天骑着满山跑,把这两个小子搞得都不想回学校了,有点想待在山里做游牧民。

下山后,我听说爷爷的夜明珠卖了很好的价钱,佛像也被一个香港的客人高价买走了,而玉叶金花作为附送品,也给了香港买家。听叔叔说,爷爷让他们签了个文书,宝贝不得流传到海外,不然这签署的文书将送到有关部门。

小舅笑这是多余,说人买宝贝,卖掉了就可以了,你管人家卖不卖给外国人做什么,二叔说有必要,但是没说出什么理由。我认为爷爷这么做是对的,细细想来,以前爷爷卖给外国人的宝贝其实没什么很大的价值,那价格可以说高到离谱。

我再一次佩服起爷爷,看着窗外的阳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他真的不容易。

临行前的一晚,我去了花姐家里,和她告别,其实我只想说,我走的时候不要她来送,我怕我会忍不住不想走,或者当着大家的面直接紧紧地抱着她。花姐家里依然干净整洁,唐晶知道我来的意图后,特别沉默,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我看着花姐,花姐也看着我,目光丝毫不躲闪。尽管看不透花姐的眼睛,但是我感觉到了那一丝的难舍。如果唐晶不在,或许我真的会不顾一切地抱上去。好一会儿,花姐说:“珉儿,你的玉戴了两年了吧?”

我点点头。花姐说:“该换绳子了!观音也会累的,取下来让她休息两天再戴,对你会好的!”

我嬉皮笑脸地说:“神仙也会休息吗?呵呵,我第一次听说啊!”

花姐说:“古人说,沉玉则养玉,就是让玉休息休息!这样吧,我给你换个绳子!”

我心里美极了。花姐帮我取下玉,拿了条红绳,默默地编了起来。唐晶给我端了一杯茶,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时地咬着嘴唇。屋里很安静,甚至有些尴尬。唐晶支吾了一声,“哥哥,你……真的就要走了?”

我拿起电视遥控器,一边打开,一边把自己丢进了沙发里,又一把抱起波斯猫,“是啊!要回去上课了,不然老师会以为我逃学了,呵呵!”

唐晶“哦”了一声,接着说:“那哥哥要我帮你准备东西吗?我给你买些零食,哦,听花姐说你上学那会儿爱吃松子,所以还有个外号叫‘松鼠’!我给你买些?”

我愣了一下,花姐显然没有想到唐晶这么说,抬头看了我一眼,又慌忙把头埋下去继续编绳子。我迷离了一下,是因为那如瀑布般的长发,是因为花姐居然关心起我的事儿,是因为她一抬头间如惊慌的小鹿般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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