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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不让警察抓你,你有多远给我滚多远,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唐欢被她的未婚夫赶出了家门,准确的说,那是她的金主。
他把她从夜总会里买出来,给她一处安身之地,还对她有求必应,把她宠成一个小公主。
她以为他是喜欢她,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她的侧脸和他的青梅有点像。
他喜欢他的青梅,青梅却把他当备胎,为了气她,他把就她放在身边。
一放就是十年。
而今她被他的青梅陷害偷取公司情报,被赶了出来!
在唐欢想着今后要去哪里的时候,一辆大卡车从后面撞上来。
她像一只破败的风筝飞了出去,重重落在地面上。
“噗。”一大口鲜血喷了出来。
一个人停在了她的面前。
看清了那人的模样以后,她眼里出现惊喜:“妹妹,你是来救我的吗?”
“救你?你怎么那么天真呢?”
唐欢呼吸加重了些,大大的眼睛里盛满了不可思议:“是你做的?”
“没错,一直都是我啊,我的好姐姐。”唐乐笑得恶毒:“反正你马上要死了,我就让你死个明白吧!”
“还记得十年前的夏天吧?你遇到流浪汉,差点失去清白,其实他是我找来的,也是我把他带到家里,更是我怂恿他娶你的,还有你没了清白的话也是我说出去的。”唐乐拍拍花圃上的泥,坐了上去,脚下是唐欢的鲜血,染红了她的鞋子:“被人冤枉的滋味很不好受吧?”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是她从人间掉到地狱的日子。
那个年代,人们把贞洁看得比较重,家人想把失贞的她嫁给流浪汉,无论她怎么辩解,怎么哀求都没用。
不甘心的她逃走了,那年,她才十七岁,涉世未深,心性单纯,因轻信他人被卖到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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