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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太特么的倒霉了。”任一珍一边吼叫着,一边哐哐的砸着时光机。可惜的是这材料太特么的厚了,就算是力量异能十级,也不见得能砸开,更何况她一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精神系,看来她今天注定要死在这里。
任一珍想想自己的一生,那也真的是说多了都是泪。
本来她也算是政治世家的小姐,小时候也曾经有过千娇万宠的经历,但很可惜,自己的父亲这一系败给了别的叔叔(此处省略大宅门权财争斗剧本20万字)自己的母亲改嫁(此处省略家庭伦理剧20万字)自己只能跟着外祖母长大了(此处省略任妹妹进贾府20万字),从小到大体弱多病就算了,竟然后来还被一个不小心见到的精神分析师发现了其实不是体弱而是精神系(此处省略姐妹宅斗文20万字),最可怕的是对方顺便还把自己给鉴定了。
藏了多年的秘密被发现后,似乎自己的脑子就被盯上了,一个月里不断的出了七八种意外,就算是任一珍的外祖母也不得不承认,这姑娘留不得了,因为动手想杀人的不只是外人,应该就是外袓家的亲戚。
任一珍的能力应该算是很好的那种,叫做鸟笼效应,俗话说就是虚位以待,中国老话则叫黄袍加身,但更形象来说,是聚宝盆。
若你准备一只鸟笼,那么外界的压力就会迫使你最终要养一只鸟。也即是说,任一珍的能力是当你做好了充分的外部条件准备时,你所需要的目标就能够实现,比如:一个单位的正职高升了,要从副职中提拔一个,那么在五六位融职里选谁呢?很明显,在副职全都做好了准备接班的情况下,拥有鸟笼效力凝胶的那个人成功率最大。
这种事吧,虽然不好在明面上讲,但是任一珍也知道,除了黑市里流通之外,精神系凝胶其实最大的市场就是官方,谁让这些官员有钱有权又有能力呢,下层的人都想要向上爬,爬到最顶的人又哪个不想再活500年,无论是竞争也好、保命也好,想要拥有更多能力的人一定是位于顶层的人啊,小老百姓就没有这些想法。
其实任一珍也不想当什么精神系啊,能当个小老百姓就挺好的,吃饱穿暖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省得像现在一样,为了躲避家族的迫害和凝胶猎人的追杀,报名参加什么返回过去的实验,所谓的实验本来就是没什么保险率,才会叫做实验啊,现在好了吧,别人都没事,她的时光机开始自燃了。
“我说……谁来救老娘啊,老娘以身相许行不行啊?”任一珍继续吼道。一起在轨道上飞速前进的五个时光机,平行的走着,肉眼可见的只有任一珍的机子外壳在燃烧,其实任一珍也知道估计没有人会为了让她许身而自动离开时光机,因为这机子是停止时自动开门,无法在高速运转下由内侧打开。
在这种高速行动中,打开了也没有人能跳出来,跳出来了也没有办法从外侧开门,那她还叫什么叫啊?可是要是连叫都不能叫的话,她不就得自己眼睁睁看着自己烧死?
这真的有点太惨了。都怪这破时光机,飞的也太慢了,要是能飞的再快些,要是能现在就落地来启动开门程序,她估计现在还来得及不被烧成烤肉的。不过想归想,时光机的程序都是调好的,又不可能因为她是精神系就飞的快一些,虽然她的机子似乎确实是比别人的快上那么一点点,估计是她体重比较轻?任一珍明白,想靠偶尔事件或外力来救她,已经不可能了。
所以任一珍决定自救,她的能力是鸟笼效应,为了保命她从来没有对外说过可以外放,不过事实上她的能力是可以外放的,不光是可以外放,还有具现化的能力,也就是说,她可以在领域内真的凝结一个鸟笼,只要在鸟笼中放入代表着愿望的物品,就可以实现它。
唯一知道真相的外祖母曾经感叹的说,如果不是人类,当个丧尸反而还好些,那位传说中的丧尸王,不就是皮格马利翁效应能力吗?任一珍这鸟笼效应,也有点类似的心想事成的效力,可见若当个丧尸还能混的不错。但是任一珍自己觉得吧,她这能力更类似于空间效应,因为她这鸟笼一向是被她用来存放吃喝的,在童年时过于被欺负的经历,让她觉得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不愁吃喝要重要的了,所以她的鸟笼中一向放着各种吃食,这样别人就算把再她关到什么小黑屋里十天半个月的,她也不会饿着了,然而在鸟笼里放上吃食之后,她被外祖母收养,便真的再也没有缺过吃穿了。算是实现了她不愁吃喝的愿望了吧?
要是鸟笼真的能实现愿望,这一次就救我一条命吧。
任一珍将吃食全都清理了出来,自己钻了进去,这说起来有点可笑,明明是自己的大脑中产生出的能力,却还要向它许愿,这一次任一珍想,只要活着,缺胳膊少腿的也不要紧,只要活着就行。
时光机的自燃已经越来越厉害了,任一珍关闭了鸟笼。
她曾经看到过空间精神系能力者将自己藏身于空间中,但是那一般来说也有个凭依的东西啊,要不然是将空间依附于珠宝,要不然就是自己外放出来的凝胶。任一珍不知道自己这躲进自己鸟笼算个什么讲究,要是一把大火烧过来,就连凭依的东西都没有,自己是不是就算死在自己的鸟笼里了?透过鸟笼看到的时光机内部也已经开始烧着了,怕是鸟笼也无法实现愿望了吧?
唉,其实她这个人真的没有什么野心,想要吃、要喝、也不过是想要活着而已啊。
不过在已经确认活不下去的现在,这样的死法倒也还行,肉体会因为焚烧而痛楚,思维却可以中断,能够不知不觉不痛不痒的死去,也是幸福。
任一珍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慢慢的陷入了沉睡。
再睁眼时,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正一边摇一边吼,还有一只手掌可疑的高高举起,不知道想干嘛。
“同志你醒醒,你没事吧?咦?你还真醒了啊?”小伙子高兴的放下了手,好似他没举过似的那么态度自然。
“……”她好像没事?但她怎么可能没事?任一珍一下子跳了起来,摸自己的全身,然而她真的没事,除了穿的有点厚有点土,全身湿淋淋之外……她一点事都没有?
“你这位女同志,你看你这么年轻,什么事这么想不开要跳河啊?”年轻人说。
“我……我想不开?”任一珍不明白年轻人在说什么,这世上再没有比她更想得开的人了,她觉得自己的乐观度已经超过普通人水准很高了,怎么还会被人这么说?
“你不会是忘了发生了什么吧?撞到头了?”年轻人恍然大悟,“忘了也好,你这次是受到很大的惊吓,想不起来最好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我家?”任一珍下意识的想报外祖家的地址,顿了下才发觉不对劲啊,入眼的土桥小溪就跟刚从丧尸手里收回来的领地似的荒芜,她现在身处的位置绝不是在末世百年N大郊区的人类基地,那她在哪?
“家也忘了?”年轻人有些苦恼的问道,“那么你的工作地点呢?家人呢?”
“这个……”任一珍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她这会儿从懵圈中清醒过来才发觉到事怀处处透着怪异,再想想年轻人说的话,她跳河?她跳毛线的河啊,还有她身上这衣服,从哪来的,看起来不是年轻人救了她之后给她穿的,还有这土桥这荒地,这都哪跟哪啊?
任一珍脸上的茫然绝对不是假的。
年轻人的脸色就严肃起来了?“这位女同志,你看起来是脑部受伤了啊,这样吧,你要是信得过我,你跟我走,我送你去医院吧,我其实是当兵的,今天休假进城买点生活品,才会没穿军装,你看这是我的士兵证,你的情况得尽快让医生看看,你能走吗?”
任一珍还是一脸茫然,这年轻人想了想,就将人背了起来。
任一珍觉得自己就这么跟人走不太好,但是吧,又觉得这年轻人不像是坏人,当然,坏人是不会在自己脸上写着“坏”字的,可是任一珍觉得这年轻人无论神态还是眼神都很真诚。
最后任一珍还就真的乖乖让年轻人背着去了医院。具有同样真诚眼神的还有医院的医生,来做笔录的警察,据说任一珍单位的领导以及听说任一珍自杀,特意从老家过来、哭的泪眼汪汪的亲妈。
任一珍有些茫然的看着这一群人,这里的人难道都不会说谎,没有坏心,不计较个人利益吗?一个个在她眼里跟傻子似的,可是这种情境倒很能让人安心。
很快的,两个中年警察四处走访了两天,终于将任一珍自杀的事还原了。
原来任一珍有个从小青梅竹马的小男孩,两个人一起从小山村出来,男孩考上了大学,任一珍就在城里的纺织厂里找了份工作,本来两个人要说还有点暧昧的感情,在男孩子从学校里交到了女朋友之后,也就没有更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了。其实说起来男孩本来也没那方面的承诺,只是两家人都觉得合适,任一珍又一直真心爱着这男孩,男孩有了女朋友,真正的明白了什么叫爱情,自然就要求任一珍不要再成天的往他学校送吃送穿了,人家也是怕耽误了自己的小青梅。
任一珍被男孩拒绝,又见到了对方漂亮知性同为大学生的女朋友,特别是女朋友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招待任一珍吃了晚饭又说了好些关怀的话,看着也真是个不错的人,任一珍挑不出人家的毛病,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女朋友更配男孩,伤心自卑之下,从学校出来晚了又没赶上公交,自己走夜路回单位宿舍,走到河边就想不开跳了河。
也幸好是被年轻人救了,要不然任一珍还不知道得泡发成什么惨样呢。
任一珍听自己亲娘哭着将事情从头说到尾,才知道为什么自己被救上来的时候一身的湿,哦对了,她现在不叫任一珍了,叫吕明娥。
“明娥啊,你听娘说,这世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到处都是啊,我早看出来了,发子对你没那个意思,可是你不信,也怪发子她娘,从你小时候就看中了你,成天说要娶你做儿媳妇,把你的心给带偏了,我早就看出来了,她哪是相中了你,她是相中了咱家那养鸡场啊,前天还话里话外的想要那场子给你做陪嫁呢,明娥啊,你爹去的早啊,我那养鸡场早晚是你的,你手里握着一个养鸡场,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啊我的苦命的明娥啊,你怎么做下这样的傻事啊。”
任一珍一边听一边点头,原来百年前的世界,男人的价值是跟养鸡数量挂钩的啊,得记下来。
这位什么都早知道的亲娘,虽然并不知道自己的女儿的魂儿已经被换了,但对女儿是真心的好,考虑到女儿才到经历了失去了爱的重大打击,这严重度比断腿要厉害的多了,也就觉得自己女儿这一脸的呆样是正常的。
母女两个正交换着情报,门开了,之前救了任一珍的年轻军人进来了,这一次装的绿军装,身姿笔挺,满脸上都扬着喜气。
“吕同志,你恢复的怎么样了?我们单位的领导听说了你的事,很关心你,特意批准了我一天的假,让我来看望你。”
“啊呀呀,实在太感谢了,这怎么好意思。”吕妈站起来寒暄道:“你救了明娥,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啊,我都还没谢你,怎么?你们领导都知道这事了?”
“嗯。”小伙子笑的已经能称得上是见牙不见脸了。
吕明娥半夜落水还失忆,就诊的医院怕里面有什么内幕,很负责的一边诊治就一边报了警,警察来了一番调查,吕明娥情伤自杀固然要批评教育,但是刚入伍的新兵半夜救人还送医,这种新时代的活**更值得称赞,很快的当地就有报纸报道了此事,小伙子也受了嘉奖,刚入伍就给部队争脸,上面的带队老兵,连排长什么的都面上有光,使得小伙子很受看重,这两天又逢建军节,有关什么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话题非常受人欢迎,据说内部已经给他申请一个见义勇为三等功,连着报社这两天都突击采访呢。
某种程度上来说,吕明娥这一跳,抛却了前尘旧事,也成全了这位小伙子,那人家看见了她当然很开心啊。
吕妈看见了小伙子喜气扬扬的一个劲的看着吕明娥笑,便自觉得明白了什么,悄悄里的拧了一把自己个的姑娘,然后说道:“你们聊你们聊,我去给你们削苹果。”
吕明娥忍着没叫出声来,完全不明白自己这新娘刚刚的一拧是想提醒她什么,话说不管想提醒什么这拧的也太狠了吧?而且她顶着个失忆的人设要跟人聊什么?
“呃……你吃了没?”任一珍问。
“没呢。”
“……”对不起,就算你说没吃,我如今也没有鸟笼可以随时拿出东西来吃了。
任一珍如今醒了这么多天,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这种情况,本来说好的用时光机穿越百年,没想到她的身体烧毁了,思维和人格却被鸟笼保留了下来,附身在了吕明娥这个女子的身上,据年轻人说,当天晚上他看见天边划过一道小火光,然后又听到有东西坠河,才会前去河边查看正好救了吕明娥,要不然那土桥附近没有建筑也没有人,这么荒芜,是没有人会路过的。
年轻人看到的火光,估计就是时光机吧?
“呃,我听医院说你今天出院,不然我带你和阿姨去医院外面吃点东西吧?”年轻人被任一珍这么直勾勾的盯着打量,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说起来吕明娥的长相不算是明艳漂亮的类型,可做为养鸡场的场花至少也清秀,加上任一珍这么多年政治世家小姐的谈吐气质和自信坚定的眼神,真的还是有点吸引人的。至少年轻人想想战友们的玩笑,说姑娘被救了都想以身相许,他……也不反对就是了。
“不了吧。”任一珍拒绝:“医院说让吃过午饭再办离院。”她一点不想把饭点拖到太晚。
“哦哦。”年轻人有些失望,人家没这意思啊,就说是他们那一群想多了。
“你能不能等等我出院,我把我妈送去车站,想让你陪我去我落水的地方看看呢?”她想找找时光机,看能不能发现些什么线索,至少给自己收个尸,但她不认识去小河边的路,而且她现在人设失忆,就算不失忆,她也不知道百年前该怎么生活啊,有个人在身边指导,当然比较方便。
“哦哦。”年轻人眼里精光万丈,这哪是没这意思啊,这是意思很明显啊,接人出院、送人亲娘,一起吃完晚饭孤男寡女到河边散步赏个月什么的,这完全是把他当丈夫来使唤对待了啊。
这年头,虽然说不让包办婚姻了,可是自由恋爱总得有个对象吧,要不然就得等领导介绍,年轻人刚入伍,领导怎么介绍也轮不到他,任一珍这自由对象,很得他的心啊。
“行的行的。”年轻人点头。
任一珍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看着年轻人为自己忙里忙外一下午,鞍前马后的服侍着,而自己的新娘也因为年轻人这态度莫名的燃了,出去削了四个小时的苹果,在把苹果都吃了空手回来后,一会看着年轻人偷笑一会拧她的,本来拖拖拉拉的说担心她不想回老家,如今也干脆利落的恨不能飞离她远点,甚至在上车之前拉她到没人的角落说让她把握机会回家煮熟饭什么的,这次不能让鸭子再飞了,到底是什么情况啊?这世道是把男人叫做鸭?她一直以为男人作鸭是骂人的话呢?她实在不太明白末世百年前的这些谚语,又不好直说听不懂,含含糊糊答应着好不容易送新娘上了车,任一珍便在年轻人的陪同下走到了自己坠落的地点。
那里确实静悄悄的,别说晚上,就算是白天也没有人。
任一珍猜想,当时她的时光机坠毁,自己的肉体也死亡了,正好碰上了淹到意识消失一心求死的吕明娥,鸟笼在最后的情况下只能保护住她的思维,在新的身体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就让她重生在吕明娥的身上了。
这么说来,她的愿意真的实现了,只不过不是断胳膊缺腿,而是用她的整个身体做代价。
这一切倒是说得过去,只可惜她已经无法再一次召唤鸟笼了,时光机和自己的尸体也没有痕迹,看来烧成了灰的可能性极大啊,只是时间过了这么久,为什么其它的人都没有到呢?时光机的坠落地点是百年前N大附近一片无人区,五台机器起点相同,就算行进速度不同,终点也是一样的,说起来其它人或者会比她晚上几天,怎么会一点动静都没有呢?总不至于四个人都一起出事了吧?任一珍的时光机开始自燃时,其它四个人的时光机都没问题啊,那就算是出事也该是燃了一半,却这几天风平浪静的,完全没有相关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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