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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侯府内,后院侯夫人宋氏书房里,端正肃穆的紫檀椅子上,坐着夫人宋氏、世子韩敬轩和韩茂韩总管,鎏金铜宝莲香薰炉里正熏着菊花油,闻着让人神清气爽。
三人已经沉默了一阵,最后还是韩敬轩先打破了沉默,只见他笑着站起来,今日的他身穿一件赭色雨花锦长袍,腰间绑着一根鸦青色连勾雷纹宽腰带,一头飘逸的长发,一双严峻的眼眸,一身健壮的身材,没了麟德殿那日的铠甲和杀气,韩世子似是变了个人似的,显得清新俊逸、一表人材。
看着几个月不见的俊美儿子,宋氏怎么看也不觉够,这一个月来,她把自己对儿子的思念,都付诸行动上,或做吃的,或做穿的,或做用的,不过宋氏做得最多的,便是带着他去相亲,要不是宸王选妃结束,今日他还是被宋氏带着去寺庙上香,然后巧妙开一场偶遇。
二十岁的韩敬轩走到窗边,那里有一盆新开的名贵菊花香山雏凤,他用右手手指在细长的花瓣上点了一下,脸上荡起和煦的笑容到:“叶小姐以一个失忆的大脑,还能有如此奇思妙想,着实有些匪夷所思,不过既然皇上封她为第一农女,没准她就是一只雏凤,保不准来日有一飞冲天的荣耀时刻,咱们应该大力支持叶小姐,搞好粮食生产,你们不知道,在北疆,粮食可是紧缺得很。”
宋氏本来对叶雪衣也不是有太大意见,自从叶雪衣来了之后,确实未见宸王府有何表示,如今宸王明摆着都不属意哪个女人,皇上太后等人也是支持他,想来要是叶雪衣出了什么事,也不至于对宸王造成什么严重影响。
韩茂的想法跟宋氏差不多,而且他是生活在庄子上的,对叶雪衣给庄子带来的变化,感受更深,叶雪衣小姐确实是真心为庄子做事的,关键是,她人还挺俏皮机智,有她在庄子里,农户们做事是既自觉又来劲儿。
“既然大家都这么想,那我们边去猎人谷酒庄看看她,敬轩,若不是雪衣怀孕了,娘亲觉得你和她真是一对璧人呢。”宋氏笑着说道,脸上是万分的可惜。
“那倒是,叶小姐确实合适世子爷,只是可惜了。”韩茂也附和道。
韩敬轩眉毛一扬,说道:“居然娘亲和韩叔都这么说,那我更要见识见识这位第一农女了。”
说走就走,宋氏立即吩咐下人准备,带上韩思雅,四人一起前往猎人谷酒庄。
“几个月不见,妹妹的气色倒是好多了,是不是娘亲寻得了哪位杏林高手?”看着脸色红润、一脸兴奋的妹妹,韩敬轩和好奇她的变化,以往的妹妹是病恹恹的样子。
“哪里啊,我这是跟着雪衣在庄子里玩,然后病就自己好了。”韩思雅兴奋回答。
韩敬轩觉得有意思,他看向自己母亲,寻求答案。宋氏一脸轻松欢喜,她告诉自己儿子:“是的,思雅就是这么再庄子里,跟着雪衣跑上跑下,病就差不多好了。雪衣说,思雅其实没有病,是缺少活动造成的。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唉,之前都怪娘亲,总是用礼教要求妹妹。”
妹妹的母亲的话,听让韩敬轩惊讶,在他的印象中,还没有那个女子能有这般的能耐,居然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不仅令几处庄子大变样,得到皇帝的封赏,也得到他那个强势母亲的认同,更是奇迹般让她病弱多年的妹妹变得健康开朗。
对于他家这位失忆的传奇式美貌客人,韩敬轩很期待,恨不得马车跑得再快一起,好让他早些一睹伊人芳容。
韩敬轩更想知道的事情还有,那就是到底是谁让叶雪衣怀孕的,是她的夫君?还是受伤失忆后被人欺负?如果是前者,那么她的夫君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而如若是后者,他作为主人家的兄长,必定会替她讨回公道。
此时的猎人谷酒庄,金秋送爽,清爽宜人,听泉小筑地处一低矮山坡附近,有潺潺的清泉日夜流淌,附近的山坡上,长着茂密的树林,此时已经在秋风吹送下,许多树叶已经染上了风霜,有的变成黄色,有的变成红色,有的变成彩色,有的变成紫色,放眼望去,山坡犹如花团锦簇的织锦。
听泉小筑是个独立院落,附近不远处还有其他各不相连的院子,院子和院子之间,除了巧夺天工的假山奇石,亦是被风霜染成各种鲜艳颜色的树叶,人走在其中,犹如置身仙境一般。
两日后便是重阳节,重阳节是大渊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那一天,人们会开展出游赏秋、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
因为叶雪衣孕吐变得严重,几乎是吃什么吐什么,人都瘦了一圈了。
李嫂建议大家做重阳糕,重阳糕亦称为“花糕”、“菊糕”、“发糕”等,是重阳节的传统食品,一般用米粉、豆粉等为原料,经过发酵后,用枣、栗、杏仁等果馕点缀,加糖蒸制而成。
“小姐,我打算用果脯点缀在上面,红红绿绿的颜色,看起来很诱人,没准你看了也想吃呢。”李嫂有药理为基础,做起吃食来也是有一手的。
“好,那我就等着吃好了。”叶雪衣开心道,宸王选妃结束了,没有任何一位佳丽入选,她挺高兴,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食欲似乎也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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