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金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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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雅凯大饭店。

这家饭店乃是风阳市最好的饭店。

在这里吃上一顿饭,最少也是几千,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上万,如果点一下名贵的酒,上几十万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能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一些有钱人!

而在斯雅凯的帝王包房。

包房中,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这几人的年纪都相差不大,均是二十五六岁的模样。

其中坐在主位上的。

是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青年男子,此人长得并不差,而且身上还有一种贵族气势,这名青年男子,名叫金童。

在风阳市也是一名公子哥,他的家族在风阳市排行第九。

比萧家高一位。

而包房中的另外一名青年男子,长相平凡,穿着一身名牌,他身上的气质并不比金童差,也是有背景之人,不过这名青年男子并非是风阳市的人。

此人名叫罗艺,他是金童的大学同学。

包房中的另外一名青年男子向金童问道:“金童,你说这个朋友,是不是以前脑袋有问题的那个?”

金童轻轻点了点头:“没错,不过我听说,我兄弟已经好了,所以忍不住约他出来吃一顿!”

“他以前是怎么回事?”罗艺继续好奇的问道。

“咚!”

这时。

门被推开了,只见一名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站在门口。

看到这名青年的时候,金童兴奋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急忙走向青年:“萧疯子,你终于来了,快快进来!”

来者正是萧辉。

萧辉与金童以前是高中同学,并且两人还是好兄弟,关系非常的好,在萧辉变成傻子以后,在高中,金童帮了他不少的忙。

如果不是金童,萧辉被其他人欺负得更惨,尤其是萧辉以前的狗腿子郑权。

如果不是他给郑权打警告。

那么郑权对萧辉会更加的过分。

在金童离开风阳市,到国外留学后,就很少与萧辉见面,不过他每次回来,都会去找萧辉玩一天,带着萧辉出去吃吃喝喝。

可以说。

在萧辉傻了以前,与金童在一起的日子,是萧辉认为最幸福的时候。

也正是因为如此。

虽然说,如今的萧辉已经不是以前的萧辉。

但是萧辉在接到金童的电话以后,他赶了过来,因为他脑海中也有金童以前对他的记忆,现在的萧辉觉得,这个金童还是值得自己交朋友的。

毕竟如今做兄弟的,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份上呢?

所以,现在的萧辉看中了金童这一点,重情义。

至于金童叫萧辉萧疯子,并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以前在高中的时候,萧辉做的一些事情,非常的疯狂,如同一个疯子一样,所以就给他取了这个外号。

萧辉看到金童站起来迎接自己,并且眼神中带着真诚的高兴,他在心里暗自点了点头:“这朋友不错,确实值得深交!”

一直以来,他天道从来没有交过任何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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