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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家!”
程念念指了指前面的素食自助餐厅,在餐厅门口,还立着一块约一米高牌子,上面写着素食自助餐,二十五元一位,限时两小时……
“我可不喜欢吃素。”
王昀暄看完后,拉着程念念往旁边的kfv走去,他知道程念念是想给他省钱。
“那我们换一家吧,kfv贵死了,听说里面的炸鸡还不干净。”程念念一边解释,一边试着拉住王昀暄。
但她的力气哪有王昀暄的大。
“不干不净,正好吃了不生病。”
拉着程念念进店后,王昀暄点了两份香辣鸡腿堡,两杯……
吃完,走人。(简洁点,此处省略两千字。)
…………
夏海市大剧院。
作为今天的主角,刘玉龙坐在休息室里,此时此刻,他身穿一套淡蓝色的西装,脚上穿的是他平时最喜欢的那双蓝色皮鞋。
头发刚刚经过顶级理发师处理,一点也不凌乱,妆容也精心的打扮了一番,下巴上残留的几根胡须,更凸显出他男人的魅力。
虽说他的外号是流浪歌王,但此时看起来,和人们想象中的流浪模样,一点也不沾边。
现在还差五分钟到十一点,演唱会在十一点半准时开幕。
开幕后,公司要用半个小时来进行一些宣传,也就是说,真正的演唱会在十二点才开始。
“被伤过的心还可以爱谁……”
刘玉龙拿出手机,看来这次演唱会结束后,可以把手机铃声换成(老男孩)了。
是王昀暄打的电话。
“喂,王兄弟,你在哪?”
“……”
“门口吗?好,你等一会儿。”
刘玉龙挂掉电话,戴了一个帽子和一副墨镜,走出了休息室。
王昀暄那边有些嘈杂,听声音,像是有很多人在讨论这次的演唱会。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刘玉龙大可不必亲自出去见王昀暄,叫小黑去喊他进来便行了。
但他为了体现出对王昀暄的重视以及感谢,觉得还是亲自出去一趟比较好。
反正打扮隐蔽一点,不被人发现就好。
王昀暄在大剧院的门口等待,而程念念则站在他旁边,有些生气,连牵着的手都放开了。
现在还没到演唱会时间,这里便被提前来的人堵得水泄不通,非常热闹。
期间,王昀暄看见了两次小偷作案,一次是翻一个大学生的背包,另一次是翻一名女士的手提包。
王昀暄看见后,在程念念耳边轻轻告诉了她。
程念念知道后,想要去阻止,王昀暄拉住了她。
敢在这种地方作案的小偷,肯定是有同伙的,去阻止后,万一小偷恼羞成怒,做出一些危险的事情,怎么办?
再说,王昀暄发现有好几个人都看见了这件事,但他们都没有出声,显然是不想多管闲事。
王昀暄小声的用一句话给程念念解释了其中的利弊——提醒的话,可能有更大的危险。
虽然听起来有些勉强,但现实就是这样。
不过解释完后,王昀暄还是走到合适的位置,轻轻的咳嗽了两声,以示提醒。
当时,大学生在王昀暄的提醒下,反应了过来,大喊了一声抓小偷。
然后被旁边几个人故意堵住了,大学生一看不对劲,再检查包里的东西,似乎没丢什么,也就怂了。
而那名女士在王昀暄的提醒下,并没有及时反应过来,直到小偷离去,她还在看手机,不时的露出笑容。
王昀暄当时感叹了一句心真大,程念念便开始生他的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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