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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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听不懂就听不懂了。”

“沈孤,”朋华说这个名字时笑了一下,“你知道吗,B市早在十年前便已经改名为K市了,这件事在当时无人不知。”

因为发现K金属而全城哄动的事,朋华至今还记忆犹新,甚至乎因为K金属而最后改名的事,市民更是好一番讨论。

所以没有人不知道的。

除非这个人一直被囚禁了或者因为其他不可抗的原因而接触不到外界的讯息,不然撇开这些因素,除了这个人不是这个时候的人可以解释,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

“那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而不知道的呢?”

这个问题沈孤回答不了他。

因为时间到了沈孤消失了。

朋华轻轻推开门,看着厕所里面叹了口气。

沈孤的破绽实在是太多了,也就是叶凡芯那个白痴看不出来,还真以为她是空间异能。

***

沈孤抚着胸口,她的心跳得很快。

她看着周围绿化带的植物,看了好一会才平复过来。

现在她很后悔,她不应该建议他们到自己老家这边的。

但事情已经做了,她就只有穿越的能力,没有让时间倒流的能力,希望他们来到B市,啊不,K市的时间久一点,又或者他们不相信她说的话,不来K市,不然就只能尽躲着点了。

她想起在她在末世躺了一晚的别墅,那个地方正好,不远又不近,不用跨市,又不在首富圈着的范围里,就每天花点时间走过去便好。

最多,一到末世她便躲在里面不出来,这样不就遇不上了。

而且说实在的,既然知道丧尸会越杀越厉害的,沈孤就不打算再去动这个手了。本来还以为她拼死拼活的杀丧尸,能为自己在末世里提高生存能力,还有为那里的人和自己出一份力清理丧尸,怎知原来丧尸是不需要清理的。

沈孤可还记得她在A市时第一次见到丧尸的情形,那是四五只丧尸能被她这弱女子一手推倒好几个还一直翻不起身的时期。

如果早知道,在一开始时,把丧尸都圈起来,可能余下的人都能好好的生活。

沈孤想着想着,竟生起和末世里的首富一样的想法。

沈孤走到车站,乘车回老家,在下车后走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回到家中。

瞧着家里坑坑洼洼的墙面,沈孤这才想起她家里的墙还没填补好呢。

时间还早,外面的店还没开,她想要买建筑用的泥都没得买,沈孤选择先休息,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睡醒了,她先到村里唯一的一间小杂货店看看有没有她要的东西,因为要是没有,她就要特地乘车到市内。

从回来的第一天开始,沈孤就没到村里逛过,村里的人除了一直盯着沈孤的亲戚知道她回来了,村里的其他人都不知道。而农村地方大,每家每户的距离亦远,不是特意的走过都不会遇上。

而村里的小杂货店在村中心位置,要去就必须经过几家的房子才到。

“哎哟,沈家娃子,你回来了?回来怎么不到咱家看看。”

沈孤微笑,虚应着:“有机会一定去。”

沈孤在小时候因为穷,整个人都是干干瘦瘦的,不但是村里小孩不和她玩,就连大人也是用一副不屑的态度对她,所以其实在老家时,沈孤不是太喜欢离开家里,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待在家里,除非父母要她做什么什么的,她才会离家一赵。

“沈家娃子啊,你有对象没啊,你年纪都大了,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娃子都可以帮我打酱油了。”

这是催婚的,沈孤本想老实的说她还没有对象,但后想一想,说出口的话便变成:“婶子,我有对象的喔,不过不是现在结婚,正谈着呢。”

不能说自己没有对象,沈孤以后还要继续在老家住,让村里的婆婆妈妈知道她还单着,往后只怕会有很多的麻烦。索性直接就说自己有对象正在谈,也省了这些村里妇女给沈孤介绍对象。

“是啊,是啊……”那问沈孤的婶子可能没想到她会说自己有,一时词穷,瞧着沈孤现在水灵的样子,本来想好要说的话说不出口,只能不断重复这两个字。

“婶子啊,我还有事,有空再和你聊啊,我先忙去了。”

婶子当红娘的目的没达成,只能嘴里嗫嚅着的向沈孤挥手。眼里满是可惜,沈娃子已经有对象了啊……

方才的一点小插曲沈孤没放在心里,顺利的买到自己要的东西,沈孤单手捧着回家。

沿途,瞧见沈孤这大力士的模样,尤以沈孤的亲戚,简直是闻风而避,她所过之地,她的所有亲戚无一开门。

沈孤瞧在眼里也不在意,反正他们不再来找事,她也没这个心情故意找他们的麻烦。

回家后沈孤找了个盆将建筑物用泥用水开好,就开始往墙上抹,她尽量的抹得平整一点,不过始终她是门外汉,尽管她再仔细,有些地方还是凹凸不平的。

沈孤瞧了瞧不太满意,用铲子挑起不平的部分,又再补过,这样补了个二三回,她才满意,终于补好家里的一面墙,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之后的墙便补得顺利很多。

家里的锁也要换了,不过方才忘了买,下次有东西要买时再一并买吧。

她翻了翻背包,还顺便发现那根她藏起的树枝,她拿着思考了半响,觉得就这么丢了也可惜,就找了个盆,在院子里挖了点泥土,浇透水然后就插进土里。

“都放了有几天了,也不知这树枝还能不能活下来。”

沈孤对着树枝叹气。

时间大约九点,沈孤在屋后农地挖出了几只红薯,蒸透吃了就当是一顿饭,沈孤父母以前种的作物大米茄子什么的在没人打理的情况下都死了个七七八八,也就是红薯这种长在土里又特别糙的还活下来。

吃饱了沈孤一刻不停,走路到车站乘车到市内。

沈孤这是被末世里住了她家的人刺激到的。

她一定要尽快赚钱,看着钱包里只有几千块钱,如果再这样下去,她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会卖房子了,一定是因为没钱过不下去才卖房的!她不想这样,所以一定要一刻都不能浪费,快点赚钱。

沈孤走到街边的小店本想着进去一问的,但后想想这种店没多少钱,她的腿一转就重新回到大路之上。

走着走着,就见到一幢又建筑物外贴了一张海报。

海报上说招聘陪练,还要是高薪,沈孤见了眼睛都亮了,所有注意力都在高薪的两个字上。

沈孤推开大门进去,连这是什么陪练都没有看清楚,就进去了。

门口接待小姐听了沈孤说要来干嘛之后一脸古怪,不过还是告诉她要应聘该到哪层楼。

沈孤乘电梯到第二层,电梯门开,刚好面向沈孤的男人都停下正在做着的动作。

其他察觉异样的人转头一看,也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为什么这里的人显得这样惊讶?因为在这个全是雄性生物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个女性,实在是很让人在意的一件事,何况……这还要是一位美女,不施粉黛气质干净清纯的美女。

被这么多人盯着,沈孤有点紧张,可能每个求职者都会这样吧。

沈孤紧张的点是,她是真的很想得到这位工作,因为海报上说了,待遇从优,每月保证有一万还有额外奖金,真是一份非常好的工作了。

“请问谁是负责人啊?”沈孤环绕一周,除了每个人都盯着她,没有一人主动出来问沈孤是来干什么的,所以沈孤就主动问了。

沈孤的声音响起,尤如平地一声雷,将都盯着她看的人唤醒,在里面有一个全身肌肉,身形是沈孤两倍大的肌肉男走近。

而肌肉男走到一半,就和另一个半路加入的男人撞了。

“喂,你出来干什么?老板可是说了,他不在由我做代理人。”

“老板何时说由你做代理了?我明明记得说的是,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老板说的是卢瀚广不是白剪刀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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