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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惊雷
十一月的头一天,下了雨。
雨不大,细细绵绵像一场大雾。可毕竟下在冬季,总归还是冷。
商响搓了搓发红的手,整个人缩进厚实的棉袍子里,只露出一双黑色圆眼。
狼王在渝州住下了。
他买下陕西街美丰银行附近的一栋小洋楼,舒舒服服过上了体面人的生活。这只千年狼妖出手阔绰,性子又稳,没人将他当妖怪,都当他是个手里很有些钱的生意人。
并且,这个生意人还英俊,还温良,像个完美的情郎。
城中好些个小姐都辗转打听着这位新来的富贵人物,有含蓄的,有奔放的,萌发的春情蠢蠢欲动到了三教九流的茶馆。
茶客们咀嚼着这位身份神秘的有钱人下茶吃,编出了千变万化各种故事。
故事里,狼王成了落魄的前朝后裔,成了靠着做买办发家的假洋鬼子……总之,说什么的都有,单单没有人怀疑过他是妖。
另一件被人们津津乐道提起的,是近来发生的几起怪案——
活水豆花老李家的大女儿,二府衙宁家的丫鬟小平,曹局长新娶的五姨太,都遭了毒手,横死在家中。
死状如出一辙——瞪圆了双眼的身躯被吸走了所有的青春美貌,尸身上紧紧裹着一层蝶翅上的鳞粉。
谈及此,茶客们先是唏嘘,死的都是顶顶漂亮的美人,他们感叹红颜薄命。然后,才开始谈论起几桩案子的怪异——
是妖怪作祟吧……
人们这样猜测,却又不好笃定。因为这是个文明的新世界,摩登新潮、信奉科学。
于是,人们也就只是说说,当成有意思的谈资,眉飞色舞的说一说,没有人深究这丝毫与己无关的事情。
妖也好,鬼也罢。世道这么乱,打仗比鬼怪可怕。
回到道观时,商响遇上了狼王。
文质彬彬的白面青年穿着身青色长衫,长衫外头罩了件绀色暗纹马褂,扣门处一节金光闪闪的怀表链子,富贵又时髦,活像个文明先生。
然而,这位文明先生、城中新贵,自从在渝州安顿下来后,便日日往穷街陋巷的破道观跑,风雨不辍。
商响对他很是心有余悸,见了恨不得绕道走。
狼王躬身施礼:“请问悟虚在么?”
商响暗自嗤笑,这会儿倒是客气了,之前装什么大尾巴狼!
和尚见着他,也很苦不堪言。
“徐岚,你不用日日都来的。”
狼王很是委屈,神情像是被主人丢弃的大狗:“那你搬来跟我住吧。”
白悟虚哭笑不得,呛到:“哪有和尚住小公馆的?”
简直不伦不类贻笑大方。
“那我搬来和你住。”好享受讲排场的狼王没底线的妥协。
和尚说:“这是肖吟的地方。”
狼王一撇嘴,不开腔了。
像雾一般的冬雨一直到了深夜还没停,承欢过后的花妖少年静静立在雨中。
那样的悲凉凄美,叫人挪不开眼。
变回原形的商响坐在屋顶上看他,脑海中反反复复却是肖吟那双含情的眼。
呼出来的气,在冷风中凝成白色烟雾。从雾里传来一声轻叹,像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
确实是蝴蝶。
缩在烟囱边的小老鼠抬起眼,瞧见一只碎了翅膀的蝴蝶,穿过绵密细雨,停在了孤独寂寥的院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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