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文钱,一把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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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庚离开聚仙楼,那管家问道:“刚才那位道长问得什么?”

小二老实答道:“那道长询问我,问老板是不是一直低着头走路。”

管家听了眉头紧皱,似乎在做什么决定,良久之后道:“那为道长看来不是走江湖的骗子,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他回来后你让他来见我,我带他见老板,若能帮老板解决了那件事儿,香火钱不会少。”

“明白了,管事。”

王庚离了聚仙楼,一路打听往西门典当,中间经过集市和五金店铺,集市之中没有见过血的屠刀,五金店铺中宝刀不少,但都不是他需要的。

刀者,杀人利器,本身属于“阴寒”之物,属于“有形”之物,无法对鬼魂造成实质伤害,对僵尸妖精的威胁亦有限。

唯独见过血的刀,被生人拿着见血,杀人或者宰畜生的刀,刀上沾染杀手或者屠夫的凶煞之气,又有一丝血液的纯阳之气,可克制鬼魂僵尸。

说到底,克制邪物的不是刀,是用刀的人。

世间有四种人是鬼魂最怕的人,一种是大善之人,一种是读书之人,一种是大恶之人,最后是上过战场的人。

大善之人,身有功德护体,可克制鬼魂;读书人,真真正正的读书人,身有浩然正气和书生才气护体,鬼神亦不敢惹;大恶之人,恶贯满盈,双手沾染无数鲜血,鬼怪不敢靠近;上过战场之人,是在死人堆中活下来,阎罗王都夺不走他的命。

所谓见血的刀剑,便是大恶之人和上过战场之人拿过的刀剑,有此种刀剑护体,则一般鬼魂厉鬼不敢靠近,当然,若是有鬼王级别出现,任何凡人刀剑也伤不到他。

怨鬼或者厉鬼,本身都属于魂魄的范畴,魂魄吸收太阴星精华之后,到达吞月华境界,成为鬼王,这种时候鬼不再属于“魂魄”存在,归类为“精怪”。

欲斩精怪,不能用凡人法器,需用道门法器。

总之,集市和五金店都没有王庚需要的宝刀,倒是见了两只大黑狗和三只大公鸡让他有些心动,若是他有自己的道观,有自己的几亩地,当时就买下了。

大公鸡,在天界是昴日星官,太阳之神,公鸡的血液属纯阳,本身克制一切僵尸鬼怪,先天之上公鸡本身更能克制一切虫豸类妖怪。

哮天犬是一只黑狗,那哮天犬随二郎神降妖除魔,孙悟空的屁股都敢咬,是以那黑狗虽然不属于“纯阳”之物,然对僵尸或者小妖亦有克制作用。

现在,王庚遇到的一切问题归结为一个字:穷。

没钱,什么事情都要精打细算,他在集市上停留许久,最终才“恋恋不舍”离去,卖鸡的贩子一直盯着他,怀疑他要明抢。

到了西门典当,王庚远远便见到一人被推出典当,那人怀中抱一把白布包裹的长刀,看包裹模样,此刀估计有巴掌宽,长约三尺三。

仅仅是远远观之,王庚便见到刀上散发之杀气,那宛如实质的杀气,比起锦衣卫千户那“封”字丝毫不差,在白日之中王庚都可听到金戈铁马之声,这是一把真真正正上过战场见过血的宝刀。

“我这把刀是祖传的宝刀,祖上是上过战场的,至少有一百......不,至少有一千一万人被我这刀杀死过,起码价值三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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