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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嘛玩意儿?”
这是骂的,一看就是胡编乱造的东西,梗又烂,情节又老套,不好看。
“卧槽槽槽,聂红衣怎么是个男的?”
这是被遗言和名字误导,一直把聂红衣当成女人的读者在那里哀嚎,抱着想看一场爱恨缠绵狗血淋头的大戏的念头,把书从头翻到尾,结果主角俩男人,千万别告诉他其实写的是社会主义兄弟情啊。
当然,叫好的声音也有不少,毕竟有的人就是喜欢看狗血嘛,不过夹在铺天盖地的推荐评论里面,有点真假难分,甚至有人直接把这些叫好声给打成了水军,都是收了钱睁眼说瞎话。
这些都是普通的吃瓜众,也就是凑个热闹,不值一提。其实还有好大一帮子没收钱也在拼命叫好的,不过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没人夸书好看,都在那夸作者脑洞大,文笔好,胸怀高,文坛一颗新星冉冉升起。
这些人,都是混道上的。
没办法,也不瞧瞧书的作者是谁?鸿期。
哈,一看就知道是笔名,鸿期是谁?大名鼎鼎洪七爷呀,谐音谁还听不出来。
这不往死里夸能行吗?少夸一句都怕哪天就被洪七爷给惦记上了,到时候有穿不完的小鞋等着他。
当然,也有不夸的,比如说段枫。
“你还要脸吗?”
这书要真是洪七爷写的,他就把整本都撕了吃下去。
洪七爷一脸无辜,道:“我买下了署名权的呀。”
爷有钱,爷正儿八经的买的署名权,不行吗?
“那你也不能在书里胡编乱造啊。”
特地抽出时间把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的段枫,简直就被这家伙的不要脸给气笑了。
这家伙把聂红衣和李白雁的相识相逢相知这些过往,篡改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简直写成了一部不入流的言情小说,这要不是不能写下三路,估计那个“言”字,直接就能改成“色”字了。
洪七爷一拍桌子,道:“都是枪手的错,下次再出系列的时候,我换了他,不好好写,瞎改什么,哼,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会写书的人有的是。”
段枫:“……”
行吧,比不要脸,他是真的甘拜下风,懒得再跟洪七爷计较了。
其实这本书只是洪七爷满足恶趣味的,他真正找大手编写的是另一本,叫做《名剑考校》,就是从盗墓者盗出一柄古剑开始写起,买下古剑的主角踏上了追寻古剑的前世今生的旅程,在旅途上,他发现了李家老宅的古籍里记录的那些故事。
他看到了小姑娘山的山洞里埋葬了千年的另一柄古剑,和刻在山壁上的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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