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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和镇回七里乡的路上。
宋思楚挽着余笙的手,打趣道:“笙笙,你那个男同学是不是喜欢你呀?刚刚你送他薯条,他脸都红了。”
余笙不以为意,淡淡道:“你想多了,我感觉他很闷。”
“闷?”宋思宇挠了挠头,语气带着几分赞同:“我也感觉他挺闷的,不爱说话,除了看书就是做题。”
余笙:“所以我说他书呆子。”
宋思楚倒不这么认为,她说:“我觉得他是个对未来有规划的人,笙笙你跟他做朋友不错的。”
“要不介绍你们认识?”余笙勾起唇角,坏坏一笑。
宋思楚的脸颊顿时涨红,“笙笙你讨厌!”
“哈哈哈哈哈!”余笙毫无形象的大笑起来。
一路吵吵闹闹,回家的路程也变得不那么漫长。
进了宋家,宋思宇兴奋道:“快来数钱了,看看咱今天赚了多少!”
余笙懒洋洋的盘腿坐在地上,语调子含着调侃的笑意,“你学没学过数学?直接二十一乘零点五。”
“二十一乘零点五……十块五毛!”宋思宇激动坏了,原地蹦跶了几下,“天啊!我们太厉害了吧,一上午就赚了十块五!”
宋思楚倒了三杯水过来,一听弟弟说的话,无情的提醒道:“得了吧你,要点脸行吗?这都是笙笙的功劳。”
余笙冲宋思宇扬了扬眉,“听到没?”
宋思宇瞪了她一眼,“好歹我洗了土豆!”
余笙耸了耸肩,没接话。
其实谁的功劳无所谓,能赚钱才重要。
晚上,余淑兰和宋德海听见宋思宇的描述,皆是一脸激动和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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