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br>
《等一寸日光来倾城(出书版)》作者:林桑榆【完结+番外】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8-1
文案:
我欠你攀山跨海的誓言。
你欠我永不兑现的永远。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平安;陆轻舟;┃配角:许灼;裴明珠┃其它:青春疼痛;
序
当裴明珠风情万种出现的时候,我正在奶茶店里和一对情侣掐架。
用后来奶茶店大娘的话来叙述就是,当那个浑身银光闪闪的女人经过时,小姑娘一把站起来,威风凛凛地掀了面前的小木桌,上去就扇了对方一耳光,最终二人便厮打在了一起。
其实这真的算美化了我,真实情况是,当我自认威风地冲上前去找那丫决斗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想过对方会还手。我记得曾经有人飞扬跋扈地对我说,夏平安,知不知道耍横最决定性的一个因素是什么?是气势。只要你气势做得足,别人见你整一幅黑社会模样谁他妈还敢来招惹你啊!不管有钱没钱的都怕耍流氓的,到时候你就是跑别人头上去拉屎,他也得乖乖当你的茅坑。
所以当时的我就鼓足勇气,将这个方针实施到了底,我的气势很足,不仅如此,骂人的中气也很足。只是那个人他忘了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耍流氓的也有怕的,他们怕遇见那些不要命的,而我遇见的这个圣斗女战士就属于不要命的范畴,不管她身旁的男人是如何地想要息事宁人。所以到最后,我所有的威风都统统化作了顽抗。
裴明珠着一件亮黄的Prada包裙,背着她的卡其色小挎包,踩着八厘米的缩跟凉鞋,姗姗来迟。她看了一眼厮打现场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却依然淡定如初,眼神在人群中四处搜索着什么,一旁好八卦的大娘喋喋不休道,哎呀,没想到现在的孩子脾气这么暴躁啊。闻言,裴明珠依旧不为所动,直到她瞄见我耳垂上那颗熟悉的,闪闪发亮的月牙耳钉,那表情便在瞬间惊悚起来,吓了旁边的大娘一跳。
那时,她才注意到原来这场暴力事件的主角是我,接下来,更戏剧的一幕便发生了。一身精致打扮的裴明珠,顺手在柜台抄了一酱油瓶儿,毫不犹豫地几大步过来,雷厉风行地敲在了那个男人头上,颇有点手起刀落的味道。玻璃应声而裂,那男人大概是晕血,看见有红色从自己脑袋上流下来的时候,立马倒地晕了菜。只听得那女人尖叫一声,我还未来得及有所反应,已经被拉住手腕迅速的离开了是非现场。
裴明珠拉着我疯跑了三条街,最后在肯德基门口停下。
我一向不是跑步的好手,800米的最高纪录是6分半,所以每次的体育成绩,我都得去找体育老师死磨硬赖央求打及格。裴明珠每次看我撒娇卖萌,她就止不住地一阵凉意过心头,然后说夏平安,你总是能把全世界除我以外的人忽悠得团团转,就好像全中国人总是能把除清明节以外的节日都过成情人节一样。
画面回到现场。
我半弯下腰,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拍了拍旁边同样大喘气的裴姑娘,断断续续说话。
麻烦你下次要动手之前……先弄清主次对象好不好啊……
后来裴明珠才知道那男的是在好意劝架,一根手指也没有动过我,但她依然愤慨。
我这不是没有时间来看清形势么!看你们几人拉扯在一起,我还以为他们不要脸的二对一。
我翻了翻白眼,不再试图与她斗嘴,顺势将她拉进了肯德基,直奔二楼洗手间,到达洗手间准备整理一下仪容,才发现我的背包忘了拿,连带我挂在脖子上3年不曾取下的蝴蝶怀表,也一同遗落在了不知名的地方。
在发现这个事实之后,我转身就要朝外面走,却被她一把拉住。
你现在回去找死啊,万一那女人报警了怎么办?干脆我俩打个的直接去警察局好不好啊!
我沉默,半晌后又转回身。
见状,明珠叹了口气,出众的面庞在橘黄灯下更显得美丽非常。我听见她的声音,恍如隔世。
平安,全世界只有我知道,你最大的能耐不是撒泼耍混毒舌腹黑,你最大的能耐,是太会勉强自己。
后来,当所有往事都已经成灰,所有人的面目都已经在我心里模糊,这句话,以及说这句话的人的脸,依然在我记忆里鲜活跳动。
没有给我时间伤春悲秋,裴明珠站回镜子旁,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裙子,将话锋一转。
诶,你怎么就和那女的掐上了啊。
我站在她身后,条件反射地摇了摇脑袋,不谈缘由。视线的尽头,是女生后颈光滑细腻的皮肤,以及那块突兀的褐色疤痕,顺着一个方向蜿蜒而上,与镜子里那张几乎没有瑕疵的精致面孔形成最鲜明的对比。在那瞬间,我似乎被人扔进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窖,四面八方都是密密麻麻的毒蛇,吐着鲜红的芯子窸窸窣窣地朝我移动过来。
片刻,我突然趴上洗手台干呕起来,明珠吓了一跳,忙不迭地用手拍我背问怎么了,难道真给打成脑震荡了啊?!当时的我脑子特别混乱,喉咙也好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就是说不出话,最后才拼拼凑凑出四个字。
我犯恶心。
明珠的手,忽然就停在了半空中,久久再没有动作。
是的,那些我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情绪,就此被划开一道裂痕。面对过去,面对那永生难忘的一幕,我以为自己所有的知觉都是惊恐。可这一刻才明白,更多的,是恶心。
恶心自己。
以及那青葱岁月里,最纯白的感情。
1、许灼是我喜欢了多年的混蛋,没有之一。
在《斗鱼》初风靡整个大陆的时候,我花一个晚上看完了它,然后疯狂的买了剧照海报贴在自己的卧室墙壁上,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花痴郭品超。那时候裴明珠还不叫裴明珠,她叫裴一思。
初初听见这个名字,我半张着嘴,故作惊讶地问道,陪你死?怎么会有人叫陪你死呢?后来她再也不允许我叫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名字一从我嘴里说出来就觉得特别怪异,哪怕我的发音字正腔圆一点不差。我说那我叫你什么啊,裴语燕啊!她还真的很认真地思考了一分钟,最后说你叫我明珠呗,我要当所有人的掌上明珠。
虽然当时我对她说的话做出了深重的鄙视,但我知道这个称呼用在她身上其实一点也不过。明珠算是个小富二代千金,而且还是个养眼的千金,细胳膊细腿儿唇红齿白。在我们这些普通家庭的孩子还在为偶像专辑望而却步囊中羞涩的时候,她已经指着某知名杂志上的某水晶手链对我说,夏平安,我知道今年要送你什么生日礼物了。
我和裴明珠的相识始于一场口角赛,那时候郭品超还穿着白衬衣招摇撞骗,张勋杰也留着犯傻的中分耍2卖萌。我和裴明珠在整个初中年纪的走廊上,就到底是郭品超招摇撞骗得更帅还是张勋杰耍2卖萌得更可爱,展开了一番激烈的口舌之争。两半大不小的破孩儿为自己口中所谓的偶像争得面红耳赤,其内容也不过是反反复复的他帅,他可爱。
大概是想着这样继续下去也争不出个所以然,于是裴明珠改变了战略方针,她在我像复读机一样地念着郭品超更帅的时候也大声喝道,郭品超更帅!于是我条件反射地以同样的音量回了句,张勋杰更可爱!
终于,这场辩论赛完美结束,这段似是而非的友谊完美开端。
后来裴明珠逢人便说,夏平安出生的意义就在于和她裴一思相遇。原本我对于此定义很乐见其成,但是许灼出现以后,我又在后面自作主张地加了一句,夏平安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和许灼一辈子手牵手谈恋爱。
许灼。
我从来不知道,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我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指尖依然会莫名颤抖。男生好看的青涩轮廓在脑海里慢慢成形,最终又被硬生生磨灭。在不懂事的年纪,我想我们都曾疯着闹着地去寻找过爱情,只是它的心太冷硬,我们离它不开却又留不住,最后只剩自己伶俜独行。
如果要将一切伤口过错归咎于什么事或者什么人,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责怪《斗鱼》这部电视剧以及演这电视剧的所有人,包括我曾经花痴了那么久的衬衣少年郭品超。因为我是舍不得的,舍不得责怪身边的所有,更舍不得责怪自己。我曾经对明珠说,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我爱的人不爱我,而是某一天突然醒来,我发现自己开始不再爱,甚至厌恶憎恨对方到不可方物的地步。
因为我全盘否决的,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昨天。
许灼在我生命中闪亮登台的时候,我已经反反复复将《斗鱼》看了四遍有余,也许是天天受裴明珠的荼毒,我也开始觉得张勋杰果然痞得有些可爱,我的流氓情结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甚至在与裴明珠的交换日记里写道,没有爱过一次混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我还记得,明珠的字写得奇丑无比,她洋洋洒洒给我回了四个大字,病入膏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许灼出现在校门口的那一天,我永远记得。
也是盛夏,夕阳的余辉染红了这城市大半边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少年模样,一袭白色衬衣,微微低头,碎长的流海一点点倾斜下来,会隐隐遮住褐色的眸。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后跟了大群嚼着口香糖,头发五颜六色的太保,其中一个还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门,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里捏着被汗湿的T恤立马迎了上来。
诶,夏平安,我们老大喜欢你。
当然,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许灼,只是这一幕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于皓追小燕子的情景,于是我嘴贱地回,那你是不是该叫我平安姐。
然后我才发现了不远处的许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过声波由远及近地传送过来,男生笑得整个肩膀都在抖动,眼角飞扬。而他背后的那支军团,仿佛就是整个世界集合起来的精英飞虎队,不可一世。
别人爱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可我爱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