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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对戒我要了没……
陈风易又更新了微博,这次是他受邀去法国拍杂志封面。原片在杂志社那里,所以他发的都是常健用自己的单反拍的照片,好在常健拍照技术还不错,效果也是出乎意料的好。
陈风易穿了一件黑色及膝毛呢大衣,内搭是一件黑白灰相间的毛衣,头发中分,冲着镜头挑唇轻笑,攻气十足。
刷到这条微博时的林曦捂着心口:“!!!”
A的我快没血了!谁来给我个治疗术!!!
一句话总结,陈风易就是个有毒的男人。
虽然说林曦没有喜新厌旧的毛病,但是对明星这类人一向是不感兴趣的,她以为自己对陈风易就只是几天的兴趣而已,没想到这都过去两个月了依旧在追星,这让林曦很是苦恼。
但是后来想想就想开了,人这一辈子哪能没有几个喜欢的明星呀,追星是一件多正常的事情啊。
如果陈风易不犯一些原则上的错误,林曦想,她应该会粉他一辈子。
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反正现在过得也挺自在,不急着结婚,没必要把自己管的那么紧,换句话说,就算以后结了婚又怎么样,粉爱豆这种事情不应该被耽误。
以后的伴侣如果接受不了陈风易这种偶像存在她的心里,那么这个伴侣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因为她和陈风易是没有可能的,林长烨那关过不了,而且和他在一起她也会不安心。
虽然老一辈人常常感叹现在过年的年味儿都没了,但是这并不妨碍现代人依旧保留过年还是要全家团团圆圆的观念。
不管身在何方,只要想起家这个字,心窝都是暖的。
一大早林曦带着林之瑶去逛街,林之瑶穿着偏大一号的白色的羽绒服,把她整个人都包在衣服里头,今天的头发是林曦给她扎的,双丸子头,再加上之瑶一脸的胶原蛋白和婴儿肥,简直就是个萌宝。
林曦停下车,到后座把林之瑶抱下来,戴好围巾,戴手套的时候,林曦要把手伸到林之瑶的羽绒服里把她的小手拿出来,边拿边哄着她:“瑶瑶冷不冷呀,姑姑摸摸小手……呀!好热!”
林之瑶显然被林曦的大惊小怪逗笑,露出两排小白牙:“姑姑冷吗?”
“姑姑不冷,我们走吧?”
真是个贴心小宝贝,以后要孩子得要个女儿才好,多听话懂事。
不能要儿子,长得如果很好看像陈风易这种是会骗小姑娘的。
林曦边想着,嘴边露出一丝笑意来。
这次是出来给一家人选礼物过新年,正好给林之瑶买个银镯戴着玩。
商场的灯很亮,林曦一家店一家店地逛,很快就给哥哥和嫂子选好了礼物,林曦拉着林之瑶慢慢地走着,已经走到了第三层,她往楼下瞥了一眼,可以说是人山人海,心想这应该只是因为新年都来逛街,但转念一想,今天可是大年三十,逛街应该都是在下午或者晚上,大早上的怎么会那么多人。
她带着林之瑶靠近栏杆,林之瑶把小手往玻璃上一放,玻璃上瞬间印着林之瑶的小手印,她好奇地往下看。林曦蹲在她旁边用手围着她,眼睛也向下看去。
有相机、闪光灯,这应该是哪位明星来出席活动吧。
林曦觉得很没意思,拉着林之瑶就要走,林之瑶却觉得很新奇,指着一楼:“好多人啊姑姑!”
“嗯,今天可能有明星来这里哦,我们快买东西,买完就回家吃饭好不好?”
林之瑶一拍小手,眼睛都亮了:“回家吃饭!”
林曦欣慰地摸摸她的脑瓜:“喜欢吃,不错,随了姑姑。”
进首饰店的时候是林之瑶拉着林曦进去的,YC,国内著名的珠宝品牌。她先把林之瑶抱在椅子上坐着,自己则是站在她旁边,指着柜子里的小镯子道:“您好,这个拿给我看看。”
店员很快将小镯子拿出来放在盘子上,看着林之瑶笑道:“女士,是给孩子买的吗?哎呀……小丫头好萌啊。”
听到别人夸林之瑶,林曦特别高兴,骄傲地说道:“嗯,这我侄女。”
“银镯子很好,但是金子也很不错,小孩子戴金子多富贵啊!”
“不了,我们一家都偏爱银子,还是银子吧。”
看林曦低头选了好久,店员洋洋得意地开口:“我们家的首饰,可是当红演员陈风易代言的哦,您现在买的话,刚好在我们活动期,送陈风易印刷版签名明信片一张哦!”
林曦正在很开心地挑东西,听到店员这样说,抬头看了看一脸喜气的店员,视线越过店员看到她身后的照片屏。
呵,签名!她要是想要签名还不是分分钟的事?而且还不是印刷版!
以后如果陈风易有活动的话,她应该不能和她们一起去现场吧……虽然说她可以见到陈风易,但是还是会羡慕那些当面去见陈风易的风筝们,想到要抱着手机里粉丝拍的活动照哭唧唧就心痛到无法呼吸。
但是想到自己应该是粉丝团体中唯一一个吃过爱豆做的饭的人,心情就突然好了起来。
林曦看看盘子里放着的小镯子,上面刻着精美的花纹,被灯光照后折射出闪闪的光,林曦把林之瑶的小手拿起来给她戴上,却发现有些小,又找店员拿了个大点的。
林曦点点林之瑶的鼻子,笑道:“小胖妞!”
林之瑶嘻嘻哈哈地笑。
新拿来的小镯子很合适,林之瑶对一切事物都表示了完全的好奇,林曦捏捏她肥嘟嘟的小脸:“就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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