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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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恨宋思远的时候,倒不是他对我绝情的时候,毕竟人都有选择喜欢不喜欢的权利。充其量怪我太喜欢他,不能怪他不喜欢我。

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想想,或许只是很简单地,恨他明明从没喜欢过我,还跟我说,以后不要抽烟了。

他明知道我会听他的话,又知道自己以后没机会监督我,就这么一句,逼着我好多年没敢抽烟啊,你说他有多绝。

等到他死透了,剩一堆灰了,我才知道:哦,没人管我了,那就抽呗。

那天晚上,我抽了整整两盒半的烟,感觉自己像是烟做的,快能飞起来了。

那个时候我多恨他啊,恨到指天骂地,逼着他,如果在天上听见了,有本事就下来,到梦里掐死我呗。

我说我等着,可他总也不来,我更恨他了。

可是,好吧,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恨的不是他不让我抽烟,我恨的只是自己太没用,保护不了他。

我恨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2010年,洛一珩写于私人博客。

“喂,走之前留个纪念品给你。”

“留你妈呢。”

“那你要不要?”

“……”

“小孩不要乱讲脏话,还有,以后少抽烟,我不喜欢叛逆小孩……接着。”

话音刚落。

一枚戒指,顺着抛物线飞出他掌中,随即被精准无误地半路阻截,稳稳攥在满脸不情愿的少年手心。

那时的洛一珩,还是个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世小事——而没出息到,哭得鼻头都通红的少年。

也曾那样惶然而无地自处般,站在病床边,任由夕阳透过窗沿,参差不齐的余光洒落他额角眉心,留下斑驳阴影。

金发碧眼,深幽蓝瞳。

找不到焦点的茫然失措。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交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没什么,一路顺风,长命百——”

砰。

宋思远:“……”

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撑着下巴,微微发笑,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说到底,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

而这份回忆是喜是悲,是好是坏,就留给……洛川一珩,留给那小孩儿去评判吧。

想到这,他蓦地又低头,搅动着眼前剩下的那碗白粥。

白粥冷了,原本就粗糙的手艺,如今更是喝进嘴里一阵发稠,但向来挑剔的小三叔,还是一口一口,喝光了某人的这一片心意。

喝完了,窗外的日头也彻底没落无踪,至于某个聒噪的,总是停不下来的小年轻,这会儿,不知道已经奔到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哪里。

几不可闻的,宋思远叹了口气。

随即拿起手机,摁下号码,接通过后,抵在耳边。

“……是我。”

“周湛是不是也来了?好,那就……确认洛一珩离开美国以后,再动手吧。”

“理由?”他顿了顿。

捏捏眉心,复又发笑,“没有理由。”

=

洛一珩始终记得自己那天离开病房的时候有多狼狈,这感觉一别经年,依旧能够在脑海中鲜艳如昨——不过是上气不接下气,好像一腔的憋怨闷在胸口,钝钝发痛,怎么咳也咳不出来。

这一年,洛一珩二十二岁,宋思远三十五岁。

他玩不过他,又喜欢他,喜欢到只是一眼一面,就恶俗的把人放在心上,越是求而不得,越是难下心头。等到被拒绝了,又愈发觉得这人像是自己心口一道疤,头上一抹天,挥之不去,念之即痛。

可人到底是两面动物。

无论心被剖开多大的伤口,好像明面里,还能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绝不是我输了”的倔强样子,是故,洛一珩离开美国、回到上海以后,依旧还是那个在舞台上耀眼灼灼,浅尝低吟、享受万千粉丝欢呼应援的“C.U.K”队长、是Karol洛、是粉丝们亲昵叫着的“阿卡”。

与此同时,却也紧跟着、确实没少听闻,回到上海后不久的接连数周,宋家的恒成地产、江瑜侃名下的江氏集团,甚至自家哥们的老婆本曼托集团,都紧跟着卷入以这起美国枪/击案为序幕的商业构陷危机。

宋思远用这一枪、用宋笙被绑架的噱头,一手翻起商海巨浪,受害者的身份运用得无辜天成,刀锋直指江氏集团命门,指责其异军突起的商业王国涉嫌在美国参与军/火交易,更动用宋家的政界人脉,试图一把将人拉下马,把江瑜侃赶出恒成盘踞多年的长江商业版图——

可惜。

到最后,这个潜伏沉默了十年的纨绔子,永远只是出没在上海大小酒吧和欢场的败家儿,在那样昭然的遮掩之下,动用全盘力量,终于也只是为自己最后的落幕提前排演了一出,足以能够名垂商史的……功败垂成戏码。

宋思远到最后还是失败了。

他败在太相信宋笙对自己的全心信任,败在没有想到,宋笙在最后的关头,会转而死死攥住了江瑜侃的手,并就此同他割袍断义般断了联系。

不再是他,而是江瑜侃,而是整个江氏集团,成为了宋笙背后最大的靠山。

于是他那十年的苦心经营,搀扶宋笙上位也好,给自己留下的后路也罢,都在这样一出峰回路转里全然溃退。

他失败了。

失败在,不应该一手筹划,让宋笙被绑架——从头到尾分毫无伤的绑架、被江瑜侃救走,而让自己活生生受了一枪,左手从此无法使力,用这样的牺牲,试图把江氏集团拖下水,从而联合姜家的长江集团,侵吞江氏的股份。

也失败在,那天不该在酒吧亲吻了某位少不知事的小青年,以致于招来后脑勺的头破血流和周湛的积怨,亦直接导致,在这场鏖战中,周家毫无犹豫地站在了江氏集团的身后。

宋家小三叔,孤零零地置身战场中央,四周惊涛骇浪,人人的筹码都能摞成山。

而他手里那最后一个筹码,他的小二丫头,已经归顺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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