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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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思远究竟是个什么人呢?我一直也没看清楚,我自知对他的爱过于浅薄,不够深刻,所以穷此一生,都总在从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着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机叵测,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点从容;

宋致宁像他,纨绔皮囊,心肠清冷,可惜论及手段,宋致宁是幼儿园刚毕业,宋思远已经荣晋博士后,段数实在差得太远。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每个人都有点像他,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他。

我是因为遗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旧觉得值得。

别人有别人的爱法,这就是我的爱法,辜负也好,浪费也罢,这是我爱一个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写于忏悔书。”

宋思远死在洛一珩刚满二十三岁的那个秋天。

死时疑似被枪杀,却因为车祸引发的剧烈爆炸,一切痕迹消失殆尽,据传凶手也死于那场大爆炸中,尸骨无存。

这场惨祸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无外乎是因为宋思远的死,无需任何股权优先转让协议,根据他死前立下的遗嘱,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产股份尽数归于宋笙手中。

关键少数的绝地反击,让这位无人看好、蛰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达死后,一举拿下恒成地产的大头,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股权人。

效率奇高,高得让人侧目,又难以说明,怕引来一身腥。

为此,这案件倒还被顶上过几天热搜,可惜无数的阴谋论来了又去,最终还是被一个个限流压下,无人再讨论。

葬礼那天,或许是为了减少外界讨论,守卫还尤其森严。

洛一珩赶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场。

他身份上够不着宋家的门槛,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与一众非富即贵的豪门贵胄走过那盖着黑布的玻璃棺——原本应当是透明的,可据说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碍观瞻,也就这样遮着,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许还能更体面些。

由始至终,人们对于洛一珩和宋思远的关系,不过还停留在最开始那场酒后乌龙,抑或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方面追求,就连这,也只是圈子里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远死,洛一珩与一群前来送别的男男女女,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面无表情绕过那玻璃棺,放下鲜花,一颗眼泪都没流的时候,大家也不觉得有多诧异。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爱也好,憎恨也罢,还有遗憾,有愤怒,有无以言表的哀恸。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进最深的柜子里,把有关宋思远的痕迹层层清除,把最后联系的手机也焚化销毁的时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独自能体味的角落。

毕竟,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和宋思远的瓜葛,绝不会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对宋思远下手,当然会不吝对自己赶尽杀绝——而他还得帮宋思远看着,看着宋家是怎么自食其果,怎么互相残杀,他不能就这么栽了。

“喂,你还好吧?”

葬礼现场,只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抬起头,看着那张酷似宋思远,却又多了几分轻佻勾人的脸。

那正是后来,故事里被他阴过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头。

当然,彼时的宋致宁,尚且还只是一个为家中亲人过世而微红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们同岁,宋致宁大了他三个月而已。

看了许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没事,……三少。”

从葬礼现场回到家,洛一珩脱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装,漫无目的地,他在家里游荡,吃着饭,洗完澡,孤零零地看着电视,来回摁着那几个播放着娱乐节目的频道。

脑子里想的却是和那些欢声笑语全然无关的琐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没有靠山的所谓表面光鲜,永远无法和单纯权力的一手遮天对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个人,一个能被利用的,足够强大的,一个……最好是一个……

像宋思远一样,或者比宋思远还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电视的荧光投射在他脸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灯却全是黑的。

——宋思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开灯,有时候却总是看着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因此他早也习惯了不开灯。

习惯啊。

不知为何,他忽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拭过眼泪。

喉口没忍住的那声呜咽,只能随着用力擦拭眼角的动作,而不断的涌现——几乎出不来气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习惯的事,为什么这次格外孤独呢。

那个蜷缩在沙发上就能睡着的人,这个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岁呢,怎么就变成黑布一盖,连遗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尸体了呢。

洛一珩从指缝间,看着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着夸张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脚边,她发了疯一样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花了妆的脸,咧开一个灿烂的笑。

所有的观众都被逗得开怀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头越低,腰越弯。

到最后,近乎是把脸埋在手心。

“宋思远……你个狗东西,什么火烧云,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没有火烧云,全是阴天。”

你连死都死得那么悲壮,何必到死,都不愿意跟我讲一句真心话。

他哭得喘不上来气。

“你活着,我没机会站你身边,谁都不会觉得我够资格;你死了,我也没有资格给你抬棺,扶灵——”

“宋思远,你说你,你怎么连到死了,都不放过我?”

自然是没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难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于后来的故事,想必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个足够能力供他“借刀杀人”的“帮手”。

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完美标杆的人,一个连穷尽完美标准的父亲也无法挑剔的人。

聪明如洛一珩,甚至连诱饵都找好,连陷害的手段都设计了无数方案,只等着大鱼咬饵,满载收网。

说实话,如果不是最后那一点纰漏,他前二十年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一套本事,足以把这些满足于安乐的宋家人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可是他心软了。

当他面对着宋致宁那张脸,想起曾经真心对待过他的陈昭,也曾像个称职的朋友,为他出头,为他忙前忙后。

当宋致宁啐了一口过后,仰起头,却又告诉他:“傻/逼,我没觉得你是个坏人。”

不算是好人,至少也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坏蛋。

默然片刻。

“我父亲有时候说得对,”他突然笑了笑,“他说我总是临阵一脚犹豫,又瞻前顾后,所以总会……嗯?!”

话没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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