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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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一次都没有。

两个人一路较劲到高中毕业,先后成了理科状元,进了同一所大学的不同专业,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这个跟陆学神一样死拧死拧的小朋友,姓余名笙,是俏俏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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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同学在自家人面前没什么形象可言,邋里邋遢,人懒嘴贱,喜欢指挥俏俏给他洗袜子,还能一口气啃完四个大苹果,非常逆天。但在学校里还是很风云的,有三大爱好:抽烟、文身、考第一。

他的第一个文身是商神权杖,文在右手上臂的内侧,线条精致,带着浓郁的哥特气息。第二个文身在后腰处,是一只翅膀怒张的黑色雄鹰,巨大的翅膀沿着腰线横向张开,肆意潇洒,仿佛能听见它在旷野翱翔时,发出的尖厉长鸣。

大学的第一年,余笙跟同学组队打篮球,热得狠了,撩起T恤下摆扇风,露出腰上那只翅膀横张的黑色雄鹰,刚好被场外围观的女生看见,瞬间就疯了,一边尖叫一边喊着他的名字。

余笙甩了甩汗湿的头发,张开手臂拢在脑袋顶上,笑眯眯地比了个心,于是,场外围观的女生们又疯了一次。

大二那年学校举办运动会,余笙在万米长跑上拿了冠军,汗水将额前的发带和半长的头发一并打湿。有胆大的女生尖叫着问,余笙你的文身呢?

余笙半开玩笑地道:“为什么要看文身?我的脸不好看吗?”

周围响起一片笑声。

再后来,学校的论坛上出现了一个长期置顶的帖子,说Q大有三宝,小食堂的茄子、余笙的文身和陆骁的黑曜石。前者是真好吃,后面那两个是真好看。

除此之外,余笙还非常护短,尤其护他妹,也就是俏俏。俏俏刚搬来北方和叔叔婶婶同住时,非常羞怯,话都不敢多说。邻居小孩儿欺生,不仅抢她的零食,还把她推得摔了个跟头,行径十分恶劣。

余笙放学回家刚好看见,左手牵着他妹,右手拎着棒球棍,砸碎了邻居家好几块窗玻璃。邻居到白太后面前告状,白太后当着邻居的面儿把自家两个孩子叫来,语气平静地问:“为什么砸人家窗玻璃?”

余笙伸手将俏俏拦在身后,看着邻居道:“阿姨,自家窗玻璃被打碎了您知道心疼,您儿子抢我妹妹零食还把小姑娘推倒,我该不该心疼?老话说,以牙还牙,我就该把您儿子做过的事儿原样还到他身上,可我看他那小身板,估计受不住我一巴掌,才退而求其次的。您要是不满意,我可以掏钱修窗玻璃,但以后就得让您儿子上学路上小心点了。”

邻居气得头发都立起来了,对白太后道:“你看看,他这是什么态度!”

白太后微微一笑,气定神闲,道:“哥哥疼妹妹,正常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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