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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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的时候我和林梦笙一起追过《灌篮高手》,那段时间简直是疯狂痴迷。省下来的零花钱都被我用来买了漫画书和盗版海报,到现在我家里还有全套的国语DVD。每到书店上新的日子,我们就神魂颠倒地翘首企盼着。等到上新后,我们就在课上偷着立马看完。漫画书里樱木花道那首失恋之歌林梦笙还编过曲,在班级的班会上唱过,有不少小女孩儿喜欢。

正是因为对动漫的疯狂热爱,我们两个一拍即合地在学校里组建了篮球社,集结了一帮男孩子课余时间练习打球。赶上学校“减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运动。老师对我们的社团是大力支持,口口相传,好评不断,搞得我们两个在学校也算是有点号召力的小人物了。

在最开始建社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定位很准确。我的理想就是成为彩子那样的篮球经理人,帮着处理队员训练之外的杂事儿。为了在外形上无限和彩子接近,我甚至还想去烫个卷发。但是被我妈及时发现,所以制止了……我有时候很怨念地想,或许就是因为我没能烫成头发,我才没成为彩子那样的性感尤物。

看漫画的宅男,基本上都和林梦笙一样,都是偏瘦弱款的。平时拧个水瓶都用不上力气,更别说是打篮球了。每天和这样的一群人训练,我很难不为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感到痛心。我这个人脾气还有点急,看不了比自己还笨的人在球场耍威风。于是到了最后,我没能成为彩子,却成了宫城良田。

我成了篮球队的控球后卫,注意重点,是男子篮球队的控球后卫。

从初中到高中,不用来接近满城的时候,都是我在场上打球,林梦笙在场下帮我看书包。日子一长,我练得胳膊上都有肌肉了。在林梦笙的腹肌全都融为一体时,我肚子上已经有了八块腹肌的雏形。要不是我妈坚持让我上大学,以我的素质都可以进我们市的女子篮球队了。

要是和林梦笙说起这段经历,我还挺沾沾自喜的。在他肩不能扛的青年时期,我是能带动一个球队走向胜利的希望女神。

可这事儿要是让满城知道,我就很难高兴得起来。

女孩子啊,还是要柔柔弱弱的可爱一点吧!男人能不喜欢那样的妹子吗?有时候想想,就连我都挺喜欢的。

在我眼神的严刑逼供下,林梦笙连连摆手否认:“天地良心,我可没有说什么。不信的话你看我的手机,我们两个过年连条短信都没发。”

“你们两个连条短信都没发,那他发给我干什么?”林梦笙的手机上空空如也,我更加感觉不可思议,“我们两个才正式见过一次啊!”

林梦笙耸耸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我推开:“我哪里知道?我知道你妈怎么想的,我还能知道他怎么想的啊?我要是什么都知道,那我也太神了……走开,走开,我要去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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