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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桐琴家世显赫,并不比季彤彤家里差。她比季彤彤更幸运的在于,在孙儿一辈里,她是唯一的女孩。作为全家唯一一个千金,她从小是被人捧着长大的。
所以,她的性情很高傲。
在大院里,会打扮的没她漂亮,漂亮的没她会打扮,她一直都深受同龄男孩子的喜欢,只在季和平哪儿吃过瘪,这让她非常自信,甚至说自傲。
她的自信止步于现在。
对面的丫头生得实在太好看,五官美.艳,肤白如雪,气色又好,身材高挑,站在人群里就如一颗一百瓦的大灯泡闪闪发亮。
宋桐琴能感觉到周围无论男女的目光不断在向那丫头聚集。
以往这些目光是属于她的。
如果是穿的别的衣服,她还能自我安慰说是自己没打扮好。可两人穿得是一件完全一模一样的衣服,对方就是比她好看。
宋桐琴的牙都要咬断了。
旁边季彤彤望着童秀,叫了一声:“是你?”
宋桐琴立刻看向她:“彤彤,你认识她?”
“你、你、你不是安省那个接受电视台采访的农村来的丫头吗?”季彤彤大概记起在哪儿见过童秀了。生得这么妖专门勾.引男人的女人,她想忘也忘不了。
“你怎么来京城了?”
童秀玩味地一笑:“这也是我想问你的,你不是安省电视台的实习生吗?怎么跑京城来了?”
季彤彤一提起安省电视台脸就黑了。
就是这破电视台让她天天出外勤,累得要死,她才会想跑回京城。要不是她擅自回京,惹了爸爸生气,爸爸也不会停了她的零花钱。不然,她根本不会中那童庆生的套。
对。
她就觉得自己是中了童庆生的套。
她娇声喝道:“我本来就是京城人,倒是你这个乡巴佬,怎么也跑到京城来了?怎么,还妄想在京城再来一次采访?你以为这里是你安省的一亩三分地呢。”
怎么可能。
京城电视台可不是安省那小地方电视台,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去的,就是她爸妈这些年也很少上京城电视台。
童秀摸着下巴一笑:“京城电视台的采访,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作为第一届全国英语竞赛的第一名,肯定会有记者和电视台过来采访的。她说不定可以在安省电视台之后,登上京城电视台了。
季彤彤脸都气绿了。
这乡巴佬简直是不知好歹。
自己就讽刺她一句,她居然当真接了下来了。
狂妄!
宋桐琴听着两人对话,终于知道了童秀的身份。一个安省农村来的小丫头,简而言之就是三个字——乡巴佬。她的眼神立刻轻蔑起来。
生得好看又有什么用。
投胎不好,生在那种乡下地方,这美貌算是白费了。
不过……她望着童秀身上的雪白鸭绒服,脸色臭得厉害。她居然和一个乡巴佬穿了同一件衣服。这衣服稀罕得很,她也难得弄到一件。
她父母是干部,是京城城里人,所以她穿得起。
但这乡巴佬凭什么。
简直是不自量力。且对面这丫头的这张脸实在太碍眼了,尤其脸上的笑容,笑起来更好看了,简直是在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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