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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十年代,商品房尚未大面积普及,大部分居民住房靠单位分,平米的情况下,郑军衫就独自拥有着一个宽敞的地下室。
这是她第一次帮家里立功,家里给她的奖励。
当时大伯给了她很多选择,比如很多钱、比如一份好工作、但她什么都没要,只要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地下室。
第二天,她就将自己所有的瓶瓶罐罐搬了过来,里面是她多年的珍藏。
天生心脏病,身体羸弱不堪的她最为厌恶直接且硬碰硬的对抗,这总是让她的身体负荷不起。但骄傲的她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的虚弱。
所以,她为了治自己的病,查阅了许多医学案例,在第一次遇上化学金属中毒的杀人手段时,就爱上了它。
悄无声息、毫无察觉间就能轻而易举取了一个人的性命,干净、漂亮、不露痕迹,犹如一场在夜晚华丽盛开的午夜芭蕾。
沉寂又爆裂的生命美学。
这些年来,一场一场的芭蕾上演,洁白舞裙染上了从死者口里咳出的血,变成了午夜里的罂粟花,鼓点激烈。
多么华丽绚烂而静默的演出,她沉醉于其中。
只是每次观众只有她一个。
略显寂寞。
哼着的歌的郑军衫步履轻盈地走到了她的专属实验桌上,戴上手套,拿出了一个土黄色石块,制成了无色试剂,再收了起来。
镉快要用完了。必须再提取一部分了。
“宋桐琴那蠢货,还真的以为我真的是不想杀童秀吗?”郑军衫白色长裙单薄轻薄如纸,肩膀瘦削,弱不胜衣姿态怜人。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没有那些七成真的假话,怎么能让宋桐琴安心为我卖命呢。毕竟……总是要有一个凶手的嘛。”
这也是她的经验了。
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死掉,总是会有一点麻烦的。警察会过来查,尽管有家里帮忙,她也要编个足够可信的谎言才行。
但……和人合作就没有这麻烦了。
那些人表面上执行着她的计划,实际上被她玩弄在手心里,最后还要被她推出去顶锅,实在是……太有趣了。
“可惜了上次的机会……”郑军衫摇摇头,舔了舔嘴唇,十分遗憾,“刘尔成和陈魁身份太重要了,否则……”
她声音低了下去,渐渐听不清了。
为什么要害童秀?
理由不是很简单吗?
这个世界上只有有一个冠军。最强的杀手是如此,最强的摔跤手也一样,最强的谋士也……一样。
她在和宋桐琴说话时想得都是真的。她厌恶童秀,为季和平,为童秀的容貌,为童秀能够得到季老爷子喜欢,为童秀打败了她……
只有真实的情绪才能让合作者产生百分之百的信任,这同样是郑军衫的经验。
为了一次耻辱而杀人?这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荒谬的事情。
对于郑军衫来说却是稀疏平常。在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掌握的权力力量有多么大后,很少有人忍得住那份诱.惑不滥用的。
就如郑军衫在十五岁第一次成功用化学试剂杀掉了家里那只总是追着她跑,让她狼狈不堪的大狼狗后,她就体会到了一种极度的快感。
那是一种能够掌控他人命运的凌驾与生命之上的快感。
当她的化学试剂能够轻而易举赶走所有让她讨厌的人后,她的忍耐性也越来越差了。毕竟有更轻松的方式能让自己开心。
何乐而不为。
咚咚咚——
传来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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