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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朝谷歌走过去,但他挣扎了很久,都没有成功。他放弃了站起来的想法,直接用双手双脚朝谷歌爬了过去。
谷歌盯着他。
他的反应不是装的,他是真的很在乎自己的亲生母亲。
无论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凭他对自己母亲的在乎,谷歌对唐如风的初始印象便加重了几分。在唐如风就快要爬到他面前的时候,谷歌主动朝他靠近一步。
唐如风放下了男人的尊严,朝谷歌靠近九十九步,那剩下的一步,该他主动。
唐如风看着小孩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
仰着头,唐如风看着他,眼神显得急迫。“东西在哪里?”
谷歌食指指着他自己。
“你面前。”
唐如风愕然不已。
他一时间无法理解谷歌的意思。
他面前?
他面前就只有一个小孩子,哪有什么东西?
谷歌叹息一声,“真傻。”
他将小而肉乎的掌心,贴在唐如风的面颊上。唐如风一动不动,只是仰着头,静静地凝视着他。
小孩的掌心温热,他的温度传到唐如风的身上。
唐如风的眼里,小孩的五官逐渐变得清晰熟悉起来,他看着他,像是看见了自家相册上,儿时自己的童年照。一个令他心跳不受控制的想法,在他心里萌生、发芽。
谷歌看见唐如风的喉咙骨头在上下地滚动。
他此刻心里一定很震撼吧。
也是,都喜当爹了,肯定被吓坏了。
“你、”唐如风难以置信地对谷歌问道:“你是莹莹的…孩子?”最后两个字,唐如风的声音是颤抖的。
唐如风看见谷歌点了下脑袋。
谷歌像做自我介绍一般,对唐如风说道:“贺麦歌,今年五岁,生母贺莹莹,生父唐如风。”他看见唐如风眼里有着那么浓烈的震惊跟激动,他勾勾唇,又说:“我是贺莹莹留给这世界,最重要的礼物。”
他将手,主动塞进唐如风的手掌心。
“唐先生,这份礼物,请你好生珍藏。”
小小的孩子看着很嚣张,但语气却是忐忑的,谷歌内心也紧张,他生怕听到唐如风来一句:“我不会认你。”
但唐如风却很镇定地说:“先拉我起来。”
谷歌呆了呆,然后站起来,艰难地将唐如风拉了起来。
唐如风撑着谷歌的肩膀走到窗台旁靠着,他低头看着身边的小萝卜头,沉吟片刻,才说:“我现在脑子有些蒙,我不会相信你的片面之词,我得带你去做个亲子鉴定。”
哪怕这孩子的长相很像他小时候,谨慎起见,他还是要亲眼看到医学鉴定报告,才敢相信这个令他心花怒放的事实。
说完,唐如风小心地看着谷歌,在观察他的反应。
谷歌听见这话,却像是很理解地点了点头,“自然。”
见他答应,唐如风正要松口气,又听到谷歌说:“那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我们就是亲生父子…”
谷歌声音一顿,他抬起头,望着唐如风看了片刻,又问道:“我能打你一顿吗?因为刚才的这个决定,实在是太伤我的心了。”
唐如风一愣。
他低声喃喃道:“你这性子,不像是她。”
谷歌冷哼,“当然不像。”
他季微妈咪说,软柿子人人捏,刺猬人人敬。
他要当刺猬。
车停在疗养院的门口,季微看见唐如风的车从疗养院里开了出来,她目送那辆车子开远,这时手机又收到了一条短信。
季微低头看短信——
谷歌:【妈咪,我们现在要去做亲子鉴定。】
季微:【嗯。】
孩子送回去了,季微忽然感到心里空落落的。
第一卷 220章 程程,你是我的
连谷歌都走了,这个世界,还有谁会一直属于她?
没有人。
想到这个无情的事实,季微心里特别难受。
她开车回了禹山上,灵鹤见她面色不太对,就问她:“lady,可是头疼?”
季微说:“可能是后遗症又发作了。”
当年她中过毒,还没有彻底清除就又被关进了悬之崖监狱里。在那里面,她被选中去做一批药的人体实验,那段时间,她日日都被药性折磨,神志不清,如今回想起来,她对那一段时间的记忆都是模糊不清的。
季微都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总之,她成功的活了下来,但左手的中指下面,也多了一颗黑色的痣。他们都以为那是痣,其实不是的,那是病毒。
季微的身体有些特殊,它会自动地将她体内的病毒调节集中,将它们储存到季微的中指根。季微看着是个健康的人,其实她身上带着好几种病毒。
她就是一个行走的病毒武器。
季微有时候忍不住猜想,如果这颗痣被她割破,病毒释放出来,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灵鹤见季微面色不济,便说:“你去休息吧,睡一觉会好些。”
“嗯。”
灵鹤目送季微进了房间。
他眉头苦锁住。
听说,黎族的光明双生果有解天下奇毒的功效。灵鹤捏紧了双手,他必须跟季微一起进入黎族,说什么,也要去弄一颗果子来。
…
傍晚,厨子做好了饭。
灵鹤一步步走上楼,来到季微的房间门外。
叩叩。
“lady,你感觉怎么样?饭好了,你要起来吃些么?”
里面无人应答。
灵鹤又喊了一遍,里面还是没有人回话。他觉得不对,便擅自推开门走了进去。穿过小客厅,灵鹤步入季微的卧房,却看见床上空无一人。
他一愣。
人,不见了。
灵鹤目光微闪,毫不犹豫地转身朝山下而去。
一个钟头后,灵鹤来到一栋三层别墅门口,他看见别墅二楼亮着灯。一个穿着裙子的女人站在窗边,手里捧着电脑,她手指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十分快速。
灵鹤望着那个人,叹息一声,这才转身离开。
放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纯禾子揉了揉额头,锁住了眉头。
她好像陷入了创作瓶颈。
纯禾子关闭写作软件,电脑屏幕出现陆程的照片,这是公司为陆程拍的艺术写真,陆程穿着红色的西装,十分勾人。
她手指在电脑屏幕上那个男人的面颊跟眉眼上轻轻地抚摸着,片刻后,纯禾子俯身亲吻在陆程的额头上。
“程程,你是我的。”她说,一遍又一遍,如同着魔。
…
剧组那边。
凡莉不是解云姗。
在演技造诣上,解云姗就是一个复印机,只能模仿别人的演技,依样画葫芦,往往还画虎不成反类犬。
但凡莉则不同,她是一个有演技的女人,演技称不上精湛,但也算是达到了入门级别。
凡莉经常会有表达不够到位的时候,但经过段白的解说和陆程的引导,她很快就能领悟要领,进而将段白想要的那种感觉演绎出来。
演电影跟演电视剧又不同,电影拍摄更多的是追求表达效果跟艺术效果,有时候,你要仅凭一个眼神、一个笑容,征服镜头。
而电视剧则是许多人演绎一个故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导演也不会过多的干涉演员的发挥。他们看中的事剧情跟台词。
凡莉演的电视剧比较多,出道这么多年,电影一共就演了两部,一部是《起来!》里面的女四号,另一部是一部青春电影,戏中她演的中规中矩,不出彩,也不受人诟病。
拍这部电影的头两天,凡莉还有些无法进入到状态,总是会不停的NG重来。连续磨合了四五天,凡莉这才找到了拍电影的感觉。
瞧着凡莉渐终于入佳境,段白跟陆程都松了口气。
《他不是我姐夫》剧本是真人真事改编,这件事还上过新闻,男主人公叫陈聪,女主人公叫苏卫。
这个故事缘起于2008年。
2008年九月,苏卫踏入滨江大学,十月份,她第一次遇见陈聪。苏卫追了陈聪四年,陈聪一直没有接受她。陈聪并非不爱苏卫。他的爱情观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他家境虽然不错,但他更希望自己能在事业上取得成绩。
自己事业有成,才有底气跟资格谈情说爱。
陈聪毕业一年后,成功地开了一家画室,还举办了一次画展,算是小有成绩。苏卫大学毕业那一天,收到了陈聪的表白作为毕业礼物。
大学毕业后,苏卫成了一家广告策划公司的员工,陈聪成了一名自由画师,也是在读研究生。一年后,陈聪对苏卫求婚,苏卫含泪答应。
婚礼订在一年后。
婚前一个月,苏卫发生车祸。
此后,陈聪一直照顾着苏卫,长达八年。
苏卫死的那一年,陈聪还差一个月就满33岁。苏卫死后,陈聪又独自生活了6年,第七年,才遇见了现在的妻子,相处一年后又才结婚。
这件事本来是不被大众知道的,是苏卫的弟弟苏军将这件事写成了日志,发表到了网上,才被记者注意到。
记者去采访了陈聪,这个时候,陈聪已经举办过几次画展,也获得了好几次国际性的大奖,成了国内知名的画家。
记者问他,是什么支持他连续八年都陪着苏卫,不曾离弃。
那个优秀而沉默的男人望着镜头,沉默了许久,只说了两个字:“她啊。”
因为是她啊,受伤的是他爱的那个她啊,是热烈追求了他四年不知疲惫的傻姑娘啊。
因为是她啊,他哪里舍得离开。
陆程在拍这部剧之前,去翻看过这些报道,他真心的敬佩陈聪这个男人。想到自己就要演绎这个男人,陆程又感到荣幸。
他是个薄情的人,但他却敬重这世上所有重情的人。
因为拍的是2008年那个时期的故事,所以凡莉的穿衣风格都要遵从那个年代的流行趋势。08年的女大学生,受韩风跟日风的影响,爱穿喇叭裤蝙蝠袖跟长到大腿的衬衫,中分斜刘海也都火过一段时间。
陆程小时候看见大哥哥大姐姐们站在街头约会的时候,还觉得他们穿的可真潮,真好看。长大了,再回首,只觉得辣眼睛,土掉渣。
第一卷 221章 陆程是个戏精
所以当凡莉穿着那个时候流行的长到大腿的白色衬衫,跟打底黑色牛仔裤,以及白色帆布鞋出现在工作人员面前的时候,陆程他们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凡莉长得好看,头发一扎,穿着过时的衣服,照样是个娇滴滴的女神。
段白盯着凡莉出了会儿神,才说:“我读大学会儿,班花就爱这么穿。”
凡莉还挺不好意思。她将刘海往耳朵后面拢了下,笑着回了句:“那是我漂亮,还是班花漂亮?”因为剧中的苏琴子是个并不常化妆的人,所以凡莉也只略施粉黛,遮盖了瑕疵。
段白是个实在人,听凡莉这么问,他盯着凡莉素净漂亮的脸蛋看了片刻,才说:“你漂亮一些。”
凡莉笑得像花儿一样。
陆程只想自戳双目。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凡莉根本不是来报恩的,她是来偷东西的,她要偷的是段白那颗心。
陆程抬眼看了眼天,有些惆怅,我只想好好拍个戏,你们做什么要虐我?
人员到位了,终于开始拍戏了。今天拍的是苏琴子为追求陈琛,骑着自行车,跨系去美术院男生宿舍,给陈琛送自制小蛋糕的戏份。
陆程扮演的陈琛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电影,敲门声响了,陈琛正打算下床去开门。这时,宿舍里的舍友林涛打开了门。
他回头,朝陆程浪叫一声:“陈琛,你小媳妇儿来了!”
陈琛回头就可看到了苏琴子。
大热天,苏琴子骑了很远的自行车,头发都汗湿了。她手里提着一个盒子,见陈琛看过来,就举起那盒子,朝他露齿地笑,“陈琛,我给你带蛋糕来了。”
女生满脸的汗,脸红扑扑的,笑起来的样子并不算多好看,还有些傻乎乎的。
陈琛却看多看了几眼。
他将自己床上的小风扇转了个方向,对准苏琴子,这才翻身从床上下来。
陈琛将桌上没开的一瓶矿泉水递给苏琴子,语气平淡地说:“天这么热,跑来做什么?我又不爱吃蛋糕。”
苏琴子笑得没心没肺,她说:“想见你啊。”
陈琛表情一顿。
舍友们一同起哄:“陈琛,艳福不浅啊!”
苏琴子听他们起哄,也挺不好意思,她假装低头去拧瓶盖,结果没成功。陈琛直接夺走她手里的瓶子,给她拧开盖子,才递给她。
苏琴子仰头就将矿泉水喝了一大半,她说:“可累死我了,宿舍好远啊,不过你们马上就毕业了。我听说你还要考研是吧,陈琛你不准备去外面租个房子吗?你们创作的时候应该也需要安静吧。”这时候,是苏琴子认识陈琛的第三年,她也追了陈琛三年,两个人关系已经很熟了。
陈琛恩了声,声音很轻。
苏琴子没听见,她看了眼手表,说:“啊,我得走了,我弟今天参加奥数比赛,我得去给他助威。走啦陈琛!”苏琴子挥挥手,转身就跑。
陈琛走到阳台,看着苏琴子下了楼,蹬着自行车跑远了,这才收回目光往宿舍内走。
“好!这条过!准备一下,一分钟后拍下一条。”
后面这一段,是陆程跟宿舍林涛的对戏,是分机拍摄。先拍陆程,林涛就在一边撘词。等陆程的戏拍过了,再拍林涛的戏份,后期剪辑到一起就好,这样能节约时间,也方便演员更快入戏。
不过,因为季总财大气粗的原因,这部电影拍摄期间共有四台机器,有些戏份需要多部机器同时拍摄,这种时候能抓拍到更精细的画面。
对陆程这种演技成熟的演员,是种福音。
一分钟刚到,场记就喊:“准备!”
两台摄影机,对准陆程。
陆程站在阳台,立马进入戏态。
“开始!”
陆程进了宿舍,听到舍友林涛用那种坏坏地语气说:“陈琛,你这小媳妇儿可真贴心,咱们马上就毕业了,听说大成已经跟他女朋友睡上了。”一号镜头中,陆程弯着腰开电脑,面部对着镜头,神色淡淡的。
“我看苏琴子是真喜欢你,陈琛,要不你就顺了她的心,从了她呗。你如果要求跟她睡觉,她肯定会同意!”
舍友林涛这话说出口,一号镜头之中,陆程的神色逐渐变得冰冷起来,唇角也抿着。
林涛坐在上床,没注意到陈琛的眼神逐渐变冷下来,还在那里胡说八道:“我跟你说,苏琴子肯定还是个干净的。现在干净的女人可不多了,以后出入社会可就更…”
陈琛忽然转过身,抬起头,盯着林涛看了一眼。
2号摄影机里,精准而完美的拍下陆程的这个眼神。
他眼神凌厉,让人不敢逼视。
陆程的面前只有一个冷冰冰的镜头,他把它当做林涛。陆程眼中的冰冷跟愤怒淡去,变成了不屑与鄙夷,他冷笑一下,对着镜头说:“我为你未来的老婆,感到可悲。”
嫁给你这种不尊重女性的人,也是瞎了眼了。
镜头后面,段白盯着监视屏里面陆程突然呈现出来的这个眼神,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跟许多优秀的演员合作过,《起来!》的男主角方奎林演技就很不错,还入围了当年度最佳男主角。
但方奎林比起陆程来,还是缺了些火候。方奎林演戏是好,陆程却是精。
这陆程,就是一个戏精,他总是能准确的抓住每一个片段里的每一个精髓。这段戏,原剧本只写了台词跟剧情,至于怎么演,全看演员的悟性。
听到林涛用那样下流无耻的话,去形容苏琴子喜欢自己的这件事,陈琛心里是愤怒的。他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在他看来,苏琴子能这样坚定不移,全心全意的去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难能可贵的事。
林涛将一个女孩子的爱情形容的那么肮脏,他怎么不愤怒?
刚才凡莉的表演虽没有错,却也没有出彩之处。陆程总是能轻易的将自己代入到陈琛这个角色里,他的表演自然而完美,没有一丝表演的痕迹。
仅凭着一个眼神,陆程就将陈琛这个角色给演活了。
段白又想到季总那晚说的话,她说,陆程是要当影帝的人。他突然有些明白,季总的自信是从何而来。
围观工作人员,都在心里感慨:这真是个天生的演员。
“过!”
陆程从戏态里走出来,他静坐在一旁,又跟秦子墨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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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穿越成食不裹腹,家徒四壁的农家贫户,还是一个冲喜小娘子。
陈辰仰天长叹。
穿就穿吧,她一个现代女厨神,难道还怕饿死吗?
投身在农门,乡里乡亲是非多,且看她如何手撕极品,发家致富,开创一个盛世锦绣人生。
唯一让她操蛋的是,白天辛苦耕耘赚钱,晚上某只妖孽美男还要嚷嚷着播种种包子。
去他的种包子,老娘不伺候。
第一卷 222章 切骨头的女人(4更)
这一天剧组拍摄工作都还算顺利,收工的时候,才八点钟。收工后,凡莉找到陆程,说是要请他吃夜宵。
白杰就说:“我看不要去的好,不是经常有男艺人跟女艺人吃顿饭就上了微博,然后被传绯闻说是在谈恋爱么?”白杰站在陆程的立场考虑,他说:“小心传绯闻。”
大熊说了句耿直的话,“凡莉是咖位比陆哥大,传绯闻也是陆哥赚了。”
白杰就怼大熊,“我们陆哥像是会傍凡莉大腿的人?”白杰哼了哼,又说:“要抱也要抱我季总的大腿。”
“咳咳。”陆程一个冷眼扫过来,两个人都无话可说。
“瞎说什么。”陆程说:“凡莉前些天拍戏一直NG,我跟她对手戏最多,她请我吃饭,是想要赔礼。”陆程松了松领带,“这饭局,必须去。”
白杰跟大熊听陆程这样一说,也就懂了。
“那我们送你去。”
“嗯。”
剧组这次取景是在百年老校滨江大学,陆程他们整个剧组都住在一家名叫国泰的四星级酒店内。酒店位置离滨江大学近,走路就可以回酒店。
走路回了酒店,陆程将一身汗洗去,换了一身休闲服。出发时,他从随行物品里面找到一瓶J家女士香水,将它一并带着,打算等会见到凡莉,送给她。
陆程抵达西餐厅的时候见凡莉已经在了。
餐厅环境静谧,钢琴师正在弹奏那首《风吹过的街道》。
陆程走到凡莉的对面拉开椅子坐下,他将香水递给凡莉,“不知道你是否喜欢这个香味,但我觉得它很适合你。”
凡莉感到意外,“你真是太客气了。”她拿起香水看了看,发现这是J家的香水,是她没有见过的香水,就问了句:“最新款?”
陆程说:“新款,两天后才会上市。”
凡莉笑容深了一些。“谢谢,我很喜欢。”
两个人相谈甚欢,没注意到,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女人。她点了一份内里三分熟的羊排骨,视线落在另一个角落里有说有笑的两个人身上。
她用手中锋利的叉子,将骨头切得嘎吱嘎吱响。
服务员站在服务台后面,盯着那美丽的女人,听着她刀叉切骨头发出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后背一阵发凉…
凡莉将香水收了起来,仔细一琢磨陆程刚才那话,聪明的她就品出了更深的内容。
凡莉问陆程:“两天后才上市的新款香水,陆程你能拿到…”眨眨眼睛,凡莉用试探的语气对陆程问道:“莫非你跟J家有合作?”
香水后天就要上架,明天J家就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他是新一年全球代言人的消息。陆程也就不再遮掩,他点点头,承认了。
“我现在跟这家香水公司有合作,他们送了我很多香水,我觉着这香水很适合你。”
还真有合作啊。
J家香水,全球闻名,能拿到跟J家合作的机会,就连现在的凡莉也是向往的。陆程现在就能跟J家合作,看来万浪对他很器重,为了拿到这个机会,一定花了不小的功夫吧。
“是品牌形象大使?还是代言人?”凡莉也就是随口一问。
她认为陆程应该只是形象大使,至于代言人…他还不够资格。那应该是流量之王或在国际上都有着一定影响力的大腕才有资格办到的事。
陆程丹凤眼一眯,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他说,“你猜猜。”
摸不准陆程的底细,凡莉大胆地猜,“亚洲区形象代言人?”
陆程摇了摇食指,那样子说不出的雅痞迷人。“错了,是全球形象代言人。”
凡莉笑容微凝。
她深深的凝视着坐姿带着一丝狂,却不让人觉得无礼,反而感到气势凛人的陆程。
良久后,凡莉才说:“恭喜。”
陆程在还没有打开知名度前,就能接了J家香水的总代言人,要说他没有大背景,凡莉可不信。
不过混这个圈子的,有背景的人也多,凡莉也就没有深究。只是她想要与陆程搞好关系的那份心思,又深了几分。
凡莉早就注意到陆程穿得低调,没戴帽子也没戴墨镜,就问他,“你不怕被认出来?”
陆程笑着说:“长得太帅,被看也无所畏惧。”其实是他知名度有限,认识他的人并不多。
凡莉被他逗笑了。
她也懂陆程的意思,便说,“瞧着吧,等J家高调宣布你是他们家香水全球代言人的消息,到时候商场上就会贴满你的海报。你想不火都难。再说,《我们牵手吧》的节目还剩下最后一期没有播放。我可听说了,你成了节目最后的大赢家。陆程,下次你再出街,就得全副武装了。”
一边说着陆程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凡莉心里也有些心惊,还有些妒忌。不过,他们性别不同,在资源上的竞争力没有跟女性艺人那么大,凡莉很快就又摆正了态度。
陆程笑着点点头,“那我期待出街还要带保镖那一天。”
“你这人脸皮挺厚啊。”凡莉是真觉得陆程这人有趣。
陆程笑笑,对答如流,“脸皮不厚,怎么防弹?”
“是,这圈子就适合我们这种厚脸皮的人。”
清高的,脸皮薄的进了这个圈子了,会被吃的不剩骨头。
点的食物做好了,被服务员端上桌。
凡莉见食物上来后,陆程就自己吃了起来,没有像曾经合作过的男艺人那样为她切牛排,她笑言问道:“我以为,你会先为我切好牛排。”
闻言,陆程吞下了嘴里的食物,才对她说:“抱歉,是我考虑不周。不过,我只为我的女朋友切牛排。”为别人切食物,对陆程来说是一件很亲密的事。
亲密的事,自然只能为亲密的人做。
听了这回答,凡莉愣了下。
她低头牵唇浅笑了一下,“当你女朋友的人,会很幸福。”凡莉本就长得不差,加之地位影响力摆在那里,一般有机会跟她合作的男星在和她相处的时候,都会献殷勤,或是故意跟她说些暧昧的话。
只有陆程直白明确地告诉她,他不会为她切牛排,因为她不是他的女朋友。
身边是灯红酒绿,却还能保持洁身自好的人,比起身处寺庙清心寡欲的人,更有毅力,也更难得。
凡莉很真心欣赏陆程这样的男人,但她不会爱上陆程这类人。
这个人,不是她能降服的。
------题外话------
题外:有人猜到谁是爱着季总的男配了么?
A、君临B、兰迪、C、灵鹤、D、林队。
第一卷 223章 抢我男人,不共戴天
这时,忽见一名侍者拿着个小礼盒朝凡莉他们桌位走了过来,“小姐,有人托我将这份礼物送给你。”男侍者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放在桌边,就在凡莉的手边。
凡莉疑惑地拿起盒子,问侍者:“谁给的?”
侍者指了指后面的一个角落。
凡莉朝那边看了过去,只看见一个红色的侧影,看不清面貌。
“谢谢。”
凡莉谨慎地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是一张折叠起来的纸,她表情变得迷惑起来。
什么玩意儿?
凡莉取出纸,打开。
只见纸上,画了一个小恶魔,小恶魔的旁边有一句话——
抢我男人,不共戴天。
凡莉:“…”
陆程见凡莉表情很古怪,犹豫了下,还是问了句:“是什么东西?”
凡莉将纸递给他。
陆程接过纸,并没有急着打开。这毕竟是凡莉的东西,他再次征询一遍:“真不介意我打开它看看?”
凡莉说:“你看吧。”
陆程打开纸,他终于看清楚纸上的内容。不知是谁用黑色的签字笔,画了一个背生两只蝙蝠翅膀,头顶长着两个尖尖小角,咧着嘴巴,右手握着一根三岔小叉子,屁股上还有一根尾巴的小恶魔。
画的还挺好看,贼萌了。
盯着萌图小恶魔旁边那八个龙飞凤舞一般狂傲不羁的字,他有种直觉,那个给凡莉送这幅画的人很有可能是认识他的人。
谁会做这种无聊的事?
陆程也朝角落里看了一眼,那个红衣女人正起身离开,留给陆程一个往外走的红影。斑驳迷离的灯光下,女人的背影高挑而又性感,黑色卷发侧披在右侧肩膀上,莫名地眼熟。
季总?
她怎么会出现在滨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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