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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夏翻完所有评论,眉尖蹙了又松开,松开后又皱起。
彭玥在一旁说:“哇!没想到萌萌会挺身而出,更没想到我偶像竟然会插手。我偶像实在太帅了!”
她看向神情古怪的许夏,问:“这回没事了,你应该不用发律师函了吧?”
许夏这才回过神,淡淡地说:“发,当然要发。”
为什么不发?
她又不可能永远运气那么好,次次都有人跳出来帮她澄清。
她必须得表明自己的态度,杀鸡儆猴,防范于未然。况且,她也还欠粉丝们一个交代。
两个小时后,许夏用自己的微博亲自发出了律师函。
许夏V: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应认定为诽谤罪”。
律师函收好,法院传票稍后奉上。
网友们最初看见“律师函”三个字时还不以为意。
毕竟这些年明星们发的律师函数不胜数,可大多数都是嘴上耍耍威风,很快就没了下文,没意思极了。
然而,很快有眼尖的网友发现了不同。
许夏发出的这份律师函上,在右下角处盖章的律师事务所并非是明星们常用的那家,而是帝都一家金牌律师事务所。这家律师事务所专门为世界顶尖企业和集团处理诉讼和官司,信誉度极高。
网友们顺藤摸瓜找过去一看,更加确认了许夏这次绝非只是口头警告对方,而是当真要追究到底。
网上瞬间又炸开了锅。
[啊啊啊夏夏的这波操作我要吹爆!刚!跟他们刚到底!]
[粉我姐实在太让人放心了……凡事自己下场,永远不用让粉丝们操心,适合我这种佛系追星的人……]
[纯路人,这回站许夏,毕竟人家有底气。]
舆论这下完全偏到了许夏这边。
当然,网络上肯定也还存在着其他的声音。
比如浑水摸鱼继续黑许夏的,比如明面上支持许夏暗地里却夹带私货的,再比如质疑许夏身份的……
一个名叫“圈大叔”的娱乐八卦博主发文称:据我所知,这家律师事务所专为世界500强以上的大企业服务,其他人拿着钱都可能找不到一点门路。许夏竟然能在两小时之内请动对方……这背后深意是啥,我不说,你们自个猜。
不过这则微博说得太过隐晦,在当时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很快便被人忽略个干净。
它再一次被翻出来受人热议,已经是一年以后,许夏最隐蔽的身份被曝光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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