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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这都什么时候还想着出恭,快走吧!”
沈童:“???我是咬字不标准吗?”
小娟一头雾水:“什么?”
沈童叹了口气:“没什么,还是逃命要紧。”
她拉着小娟顺着回廊一直走,一路上空无一人,这些劫匪就这样放心不怕她们跑了?
不过也好,若是人多她们还没那么容易逃出去。
出了回廊便是一处院子,院子里火光大亮,人影绰绰,沈童躲在柱子后探出头去看。
院子正中央一大群身穿黑甲的士兵,他们举着火把,手持兵器,全副武装,对着二十来号男子大声吆喝。这些男子听话地走到角落蹲下,各个神色慌张。
沈童摸不着头脑,官兵怎么会在这里?
难道说是来剿匪的?
还是说,这些官兵本身就是劫匪?
沈童懒得去想,嘱咐小娟跟着自己,借着火光照不到的阴影猫腰往门口走。
刚走到门口,沈童脑子里灵光一闪,好像有根线断了。
等等!
眼角下有刀疤,青灰色常服,五官硬朗,八块大腹肌.........
沈童脚突然一软,直挺挺的跪了下去,妈耶,那哪里是什么劫匪,那特么是男主啊!
“小姐!”小娟眼疾手快扶住她,只是紧张之下,声音大了些,惊动了中庭里的黑甲兵。
“什么人!”
眨眼间两人被包围了,沈童生无可恋地靠在小娟肩膀,目光毫无焦距。
完了,她把男主打了。
男主十六岁参军,沙场征战十年,混到如今这四品的忠武将军,靠的就是他那一身万夫莫敌的身手。
沈童记得女主和他耍性子,独自跑出去迷了路,遇见一只白毛老虎,男主及时赶到,只用两拳把老虎揍死了。
如果......让男主用凳子砸她一下,她,她还能剩下个囫囵尸体吗?
沈童腿在发抖,冷汗从背上爬上来,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由于这本小说主要讲的就是复仇,男主描写很少,大概作者是想模糊化男主的形象,通篇下来,眼角那道疤只提过一次,她只能靠男主的言行举止自行脑补,压根就忘了那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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