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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那个一看就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悍匪正坐在路边烤野鸡,吃得满嘴流油,旁边捉了个可怜兮兮的小娘子,正痛哭流涕地伺候他吃鸡腿。真的是太凶残了,见了我们二话不说上来就抢马,要不是我见机得快,两匹都要被抢走。”总镖头义愤填膺地怒诉。
旁边有小镖师凑上来:“不能算抢吧镖头,那人扔了张一百两的银票,够买好多马呢。”而且他依稀看着,悍匪旁边也不像是小娘子啊……
总镖头怒目圆睁:“你懂什么,我们又没同意卖马,给多少钱都是抢!哼,悍匪!”他摸了摸怀里的银票想。
真是太凶残了。
不用说,这镖队口中那凶残悍匪与可怜小娘子正是费劲与楚姿二人,托抢……不对,托买来这匹马的福,他们终于在累成两坨人干之前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金陵。
楚姿还在路过的小镇中买了张面具戴上,毕竟他长得确实有些惹眼,如今明月仙子刚刚“过世”不久,江湖中人对扬州第一美人记忆犹新,还是低调些不要冒险为妙。
不过脸遮得住,那不合身的衣裳却遮不住,加上费劲也是通身奇服,双人一马行来极为惹眼。当然惹眼还有个原因:两个大男人在马背上不太安分。
这就要从离开扬州那天说起了——当夜他们捉了山鸡苦苦等待,终于等来一行镖队,个个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于是费劲就真诚地上前买马。
然后就打了起来。
谁也不知他们为何要打,费劲更不明白那镖头怎么一见他就甩出皮鞭,但能三言两语就得罪人岂不是美滋滋,他根本没多想,立刻提剑迎上。
结局就是本应买两匹马的,最后只拉走一匹,不得不委屈楚姿跟他同骑。
同骑就同骑吧,总比走路好,楚姿虽腹诽几句,但也没那么娇气。只是可怜的少年怎么都没想到,这不过是噩梦的开始。
伊始,费劲在前、楚姿在后,然而相安无事不过弹指,马刚扬蹄跃出,楚姿就被掀了下来。好在他轻功尚可,不然大头朝下栽进泥里,真是要多丢脸有多丢脸。
虽然当时也没好到哪里去。少年猝不及防掉在马尾边,灰头土脸、目瞪口呆:“你会不会骑马啊你?”
“会、会啊。”费劲略有些心虚,其实他住的山里只有野猪,那位野猪兄弟他也只骑过一次,就扎得自己屁股疼。想来骑马跟骑猪也无甚差别……吧。
配了马鞍的马背还很光滑呢。
这人看着就不会撒谎,楚姿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挥手把费劲往后面赶:“走开走开,我来控马,你还是乖乖坐着吧。”也不知哪家门派教出的傻徒弟,一大把年纪了马都不会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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