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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庄文彻似乎不怎么欢迎他,总是对他冷着一张脸。不过徐鸿峰不甚在意,天天去图书馆报道,努力让自己养成爱看书,爱学习的好习惯,还顺便有意无意的用手肘触碰庄文彻的手臂,遭到一个白眼后,他心情反而更加愉悦。
而图书馆最多人的时候大概是在期末考试前的那段时间,很多像徐鸿峰那样临时抱佛脚的人,为了考试不挂科,拼命地看书做题。
往往一个学期所学的需要考试的课程,用不到十来天时间就搞定了,靠的都是瞬时记忆,等考过后也差不多忘光了。
而在图书馆,比较安静,学习氛围不错,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得了自己。
所以大多数人都比较喜欢选择去图书馆复习,有些人连早餐都还没来得及吃,就是为了去占个位置,他们四人也约好让一个人先过来占位置。
庄文彻和肖瑜朗都是比较喜欢早起的人,所以不是肖瑜朗占位置就是庄文彻。
这天,徐鸿峰吃完早餐后,特地给庄文彻带上一份,可是想想觉得不妥,于是就买了四份带过去。
肖瑜朗虽然吃过了,但看到吃的还是会眼神一亮,他也就不客气地拿过属于自己一份吃起来。
当徐鸿峰捧着热乎乎的豆浆递到庄文彻面前时,庄文彻连眼皮都不抬,安安静静地坐在那看书。
徐鸿峰也没怎么在意,反正热脸贴冷屁股的事他也没少做。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在安静学习的庄文彻特别好看,眼睑微垂,睫毛卷翘,微皱着眉一副思索的模样。
因为低头的动作,而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他时而用笔在书上写划着什么,手指修长有力,指甲修剪得很齐整,指甲盖那是很健康的粉色。
徐鸿峰看得顿感喉干口燥,心底涌起一股怪异的感觉,他忍不住想,要是他的手握住自己下面那地方时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发觉似乎庄文彻的每一个地方都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徐鸿峰以为自己病了,居然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欲望。因此,他赶紧去找了个女朋友,以证明自己性取向还是正常的,而他自从交了个女朋友后,就刻意疏远庄文彻。
少了一个人在眼前晃悠,庄文彻也乐个清闲。
可惜好景不长,他的女朋友居然劈腿,喜欢上了庄文彻,徐鸿峰那个气啊,恨不得给那个女的来几巴掌,虽然他从来不打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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