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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不完全燃烧的火药在枪管中发出了极其沉闷的响声,随之而来的是冲天而起的滚滚烟尘。等烟尘散尽,被火药推出去的弹丸早已不见了踪影。
“对面的树都完好无损,看来没能成功命中。”约翰摇头道,“这东西射程还不如余料打造出的一柄弹弓,这个时代的火枪手,还只能当作中距离甚至近战兵种使用,并不能独立列出一个火枪军团的编织。”
“其实也不一定,哥哥。”索菲雅虽然也并不那么看好这批早期火枪的战斗力,但她却有一个更大胆的假设,“这种火枪虽然射程和精度都很尴尬,但是它也同样解决了帝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奥斯曼苏丹近卫中,不乏重骑兵和披甲步兵,除了凤凰军团之外,苏丹近卫是绝大部分帝国士兵的梦魇,但一旦火枪兵团能集结出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方阵,那么全身甲的威胁就不会再那么严重。”
“索菲雅,我没有否认火枪的破甲能力。”约翰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我十分相信火枪洞穿板甲的能力,我也说过,火枪早晚会取代刀剑,只不过……”
“怎么了?”
“我懂约翰陛下的意思。”乔万尼从站台上走了下来,一边用袖子抹掉脸上的浮尘,“精准度和射程还不是火枪最致命的缺陷,毕竟两军拉近之后,只要方阵足够密集,这些都可以弥补。火枪兵团最致命的,是他比命还长的装填速度!”
乔万尼重新为火枪装填好弹药,随后举起枪管。
又是一声闷响过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但弹丸完全穿过树干之后,余力显然已经完全不足,轻飘飘地跌落在地上。
“别说是骑兵,一队站位密集的步兵向火枪兵团发起冲锋后,火枪兵团的一轮齐射,就算上帝眷顾,全部命中,那最多也只能撂倒第一排的步兵,而剩余几十秒,要把火药压实,装入弹丸,重新瞄准射击,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步兵把我们的火枪手杀个五六次了。”乔万尼沉声道,“火枪穿透力再强,也不可能将一整列的敌人全穿过去,因此,我们不能把火枪手当成是一般的远程兵种,近身战仍然需要锻炼。”
“近身战……”约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乔万尼,把火枪给我看看。”
约翰盯着这柄火枪看了许久。这是热那亚为海军在接舷战中特意准备的通用火枪,细长的枪身可以尽量弥补精准度的不足,但是也让这种火枪失去了一定的射程。在接舷战中,由于两军靠得相当近,又无法轻易展开贴身战,是最适合这种火枪发挥的平台。
“如果是为海军量身订做的话,这种设计倒也不算太奇怪了。”
枪身平整而光滑,在约翰眼中,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乔万尼将军,你的手杖接我一下。”
约翰知道,索菲雅赠送给乔万尼的这柄手杖,不仅是一个精美的装饰品,在手杖中还隐藏着一把短刃细剑。可以出其不意地应对一些譬如刺杀之类的突发情况。
而当约翰用一段细绳将手杖绑在火枪之下后,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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