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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如此详尽的犯罪侧写还是找不到凶手,那么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侧写出了差错,又或者是某一个节点出现了问题。
叶霄在卫生间洗漱,冰凉的水浸湿了脸,也让他清醒了许多。
陈大满,陈建军和王小龙三人,的确都符合基本的侧写结论,都具备作案的时间和条件,但是在搜查了三人的家以后,并没有发现有血迹反映,亦或是任何一个足以指证他们的证据。心理侧写只是一个辅助的手段,而警方破案真正需要仰仗的,是逻辑思考和传统的刑侦破案手段。
目前三个嫌疑人中,是以陈建军的嫌疑最大,他符合所有作案条件,巧的是他也是一个左撇子。但是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在第一个案件案发时陈建军拥有不在场证据,他不可能杀掉第一个被害人,那么他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根据陈大满向警方透露的消息可以得知,王小龙曾与第二个被害人有过感情上的纠纷。王小龙曾对陈梨花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攻势,无奈郎有心妾无意,屡次拒绝让王小龙恼羞成怒,甚至当着很多人的面宣称过“总有一天会让她好看”。
倘若他拥有充足的作案嫌疑,那么那为什么要杀害第一个,和他毫无纠葛的王凤英?如果是为了泄愤,为什么王凤英死在陈梨花之前?
这样看来,王小龙的作案动机也不成立,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巧合而已。
回想审讯三个嫌疑人,陈大满和王小龙都不是左撇子,而且两个人都没有过任何哪怕一条违法的经历,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也十分配合,知无不言。
难道凶手是有意识地嫁祸给陈建军,所以故意误导警方,让警方认为凶手是一个左撇子?
但是很快,叶霄就将这一条猜想给否定了。纵观全拓水村的人,普遍接受教育的程度都比较低下,从凶手的手法来看,除了有一些反侦察的能力以外,是不可能有头脑想到要去伪造证据的。
“那么是团队作案?”
叶霄提笔,在纸上一条一条罗列出有可能的支线,再运用得到的信息,将这些支线再一条一条抹去。
如果是团队作案,那么在尸体上就会呈现出两个人造成的痕迹,哪怕两个人再相像都会有所区分。
叶霄找到案件报告,认真详阅了一遍尸检报告。
两具尸体身上遍布着深浅不一的伤痕,基本可以判定是被钝物所伤,与之前S市的连环杀人案不同,当时尸体上的痕迹是凶手对被害人实施性虐待所造成的,而本案的伤口就是单纯的虐待,是无差别的虐待。可得出结论,凶手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得到了发泄,在砍尸块的过程中得到了强烈的快感,所以施虐的人一定是对女性怀着极大的仇恨,他恨不得被害人身上的每一道伤口都是自己造成的,绝对不可能假手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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