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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又一春
世界上的事真的很难用简单的好与坏来下定论,但实际上,所有的事其实都可以用好和坏来下定论。
林河走的这三年,顾知过得真的很好。考上F大最好的专业,舍友们一个个的都可爱的像哈密瓜,学业优异,拿奖学金、拿证书,做兼职,办活动,找最好的实习,一切的一切顺利得不像话。
姨妈的病后来完全好了,工作单位福利也越来越好,生活条件也改善不少。
姨妈在顾知考上F大后,了了多年的心愿,舒心了,整个人的想法都变了。她慢慢学会过自己自在的日子。尤其,顾知知道姨妈有了个老伴儿以后,真的很替她开心。
老四卫薇是个最话多的,总是拎着一包薯片,嘎吱嘎吱嚼着,一边凑在她的身边,像一只烦人的麻雀,说:“唉,二姐,你看,那个马程松追你都那么明显了,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顾知无奈地摸了摸卫薇的头,说:“我们俩真的说明白过了,就是朋友。我不打算谈恋爱。”
老三宋漫叹口气:“二儿,你看你,五官周正,气质上乘。不谈内里怎么冰山,外里还是温温柔柔。这么好一姑娘滞销,人家还以为我们宿舍风水不好呢。”
顾知笑:“风水还要怎么好?看看你们仨。一个赛一个地满面春风。你看老大,不还正甜蜜蜜地跟男朋友打电话呢。”
顾知之前找了一份兼职。在习惯并决心一个人的后来,她很喜欢吃甜食,于是在学校不远处打了一份蛋糕店的工。每次下班回来都可以有一大袋没卖出去的蛋糕、小饼干带给宿舍里面三只猪吃。
夜色如墨绸缎,大城市星色暗淡,但是灯火通明,算是另外一种璀璨星空。橘红诡蓝,光怪陆离。顾知有时候喜欢,有时候不喜欢。喜欢是因为这里或许与大洋彼岸国家的某个城市极度相似,不喜欢是因为这里没有那里的人。
顾知今天心情不错,因为店里留下了她平时最喜欢的那款抹茶小蛋糕。还有老三老四喜欢的提拉米苏,老大喜欢的甜甜圈也正好剩下来一块。满载而归,载的都是期盼的,这样才称得上好。
顾知从来没有想过谈恋爱,这是真的。她也没有刻意告诉自己要去忘了林河,或者刻意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林河。她不信鬼神,但是信命。命里到底有没有林河,顾知愿意用她长长的余生来等这个结果,不管她那时还喜欢不喜欢他。
她想,总会有个人来。那个人是谁,想象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等到他出现,自然真相大白。
顾知每次下班,都会主动帮老板干活。老板知道她是高材生,又懂礼貌,肯吃苦,特别喜欢她,于是才会把蛋糕一股脑都送给她。也因为这样,每次顾知下班都在十一点左右了。顾知回学校的路并不太繁华,这个点道路上行人寥寥,不过好歹路灯明亮。
今日顾知走在路上,总觉得背后有辆车跟着。她偷偷瞄了一眼,一辆黑色宝马。她慢慢走,车子就慢慢跟;她快走,车子就悠悠地加速。她停下来,车子也就停下来。
顾知冷静从容,上去敲了敲车窗,却无人应答。等了半天,也不见车主下来。透过车窗,看不清楚里面的人,只知道那人像块木头,动也不动。
她慢慢垂下手,转身自顾自走了。管他是谁,他愿意跟着就让他跟着好了。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每次顾知去蛋糕店兼职,晚上总会有车相伴。
那天晚上,蛋糕店门口停的是辆白色路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穿着皮衣,带着墨镜,微微有风,把他手上的烟缠绵成了绕指柔。
老板是一个三十五岁的已婚女性,成熟美丽,平时就喜欢逗顾知玩儿。她推了推顾知,故意挤眉弄眼,说:“你在我这儿快两年了,也不见你谈恋爱。要是你没有男朋友的话,这个尤物你考虑考虑呗。”她朝着窗外抬了抬下巴。
顾知抬眼透过门店玻璃望着路灯下的那个站定的男人,暗夜灯光和玻璃重重让她有些恍然。她想了想,幽幽地跟老板说:“姐,你信不信我认识他?”
“得了吧,你就跟个尼姑似的,你能认识他吗?你看那漂亮的车,那身宛如穿着钱的皮衣,我打赌,他身上能有七八万。”
顾知笑了笑:“我有这么像尼姑吗?”她在心里说:我认识他,不过不是这个他。
那个男人徘徊了一会儿,掐灭了烟,扔进垃圾桶里。脚步虽然顿了顿,还是进了蛋糕店。
还有十分钟,她们就准时打烊了。那个男人进屋了也依旧戴着墨镜,坐在一边的小桌子上,玩着手机,也不抬头,也不说要买什么。
老板撺掇着顾知去问那个男人要不要买东西,顾知一开始只当没听到,老板便以为她是害羞,她说:“我看他这身段,跟你差不多年纪。我其实老能看见他在门口,肯定是跟你看对眼了。你害羞个什么呀,要是我年轻个十来岁,我跟你说我立马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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