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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提供的礼服是统一旗袍,不知被多少人穿过,尺寸并不合身。鞋也是网上批量购买的廉价细高跟,和她以前穿过的大牌脚感天差地别。手工制作的限量款鞋子,线条舒适流畅,连鞋底都是娇嫩小羊皮,只踩在红毯上,穿一天走活动下来连粒灰尘都不沾。
到底是打落凡尘了,多想无益。她从不吝惜这千疮百孔肉身,用湿巾把血迹擦干净,又要咬着牙把脚往鞋子里塞。
忽然伸过一只手,递来几片防水创可贴。他在她最狼狈的时候出现,是角落里一束始终缄默但从不偏离的视线。
陆平年近不惑,自丧偶后单身了好些年头,基本生活在国外。有个刚满十岁的女儿和八岁的儿子,参加珠宝展原是为给女儿挑生日礼物。
他在展会买下的那条项链,最后送给了李安安。
安安对陆平了解不多,只知道他父亲是华人,母亲出身马来裔望族。他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十二岁便被送到英国念书。陆家族生意遍布东南亚,在马来有很大橡胶园。
尽管在国外长大,陆平还是能说一口相当流利的中文。事业忙碌,几乎从不关注国内娱乐行业的动向。无论是否单身,生活圈子里从不缺精致得无懈可击的名媛。各式各款见得多了,也就那么回事,总觉得完美里缺了点什么。
他生活的方方面面,触手可及的一切都毫无破绽,难免令人乏味。那些出身名门的女子,个个都受过良好教育,热衷华服和社交,能弹一手漂亮钢琴。她们在诸多领域都有所成就,举办画展乃至从商都不在话下,也能和男士在沙龙里畅谈政治、艺术和人文科学。
约会从来是不温不火的,分寸感造就的距离感极强,各自展示绅士和淑媛应尽的礼仪。他对这一切只感到索然寡味。再加上女儿尚年幼,叛逆期来得尤其早。陆平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单身更省心。
但李安安很不同。他知道她以前是明星,有过无限风光。按说也该属于长袖善舞之流,可接触几次看下来,又不太像那么回事。她懒得讨他的喜欢,仿佛他的看法是好是坏,对她而言一点也不重要——就算那足以令她的人生改变得天翻地覆,她也没兴趣。
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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