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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歌坛以后,九月没再维持之前设定的形象。深居简出很少见人,慢慢地把头发留长了。她说,等头发再长一点就嫁给他,因为穿婚纱盘发会更好看。
书桌抽屉里放着一堆旧卡带,老林把九月小时候拿过的奖状码得整整齐齐。还有一个封皮快掉下来的旧本子,是本日记。
锦帆忍不住翻开来看,有好几页密密麻麻都是他的名字,聂锦帆,聂锦帆。
九月稚拙的钢笔字,一笔一划在纸上郑重地写:“我一定会考上北音,我好喜欢他。”
“今天下好大的雨,鞋子全湿了。在学校坐一整天就像泡在水里,真难受。我想念北方的蓝天白云和鸽子,太阳好暖,和他笑起来一样。”
“他们都说我唱歌好听,我要再练好一点,以后唱给他听。”
“他为什么一直不联系我呢,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
“熬夜刷题要崩溃了,好困……偷偷亲一下他的照片会不会精神点?哎呀这种事可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多难为情的。”
那是十七岁的林九月,她遇见他的那年。
锦帆合上日记,抬起一只手盖在眼睛,像座褪了色的雕塑。
翻飞的窗纱扑打在身上,窗外夜色深浓,往事就这么扑面而来。
他们住一起的时间并不算长,搬过好几次家。
不管住的是高级公寓还是老破小,九月从来都不挑。运河边的老房子窗户朝南,位置正好在航线附近,每隔十五分钟便能看到一架飞机经过。她很喜欢在窗下闲坐,放弃了那么大的世界,安心守在这小小角落。欢喜是真的,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她都觉得特别好。
租来的房子不能随意布置,但她会把所有角落收拾得干干净净。半夜趁他睡着了,一个人拿着喷剂和黏胶板在厨房里杀蟑螂,被发现以后还特别不好意思,好像让他看到了不该看的脏东西。一直觉得是自己拖累了他过这样落魄的日子,只想尽量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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