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来自于米莱狄的提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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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番外

这个番外与本文完全无关——就这样……2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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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位面中,有一个女性作家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但凡财运俱佳的单身汉,必然想要娶妻成家,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那么,在我们这个充斥着神祗、魔鬼与巨龙的位面里,也有着一句与之相似的箴言——但凡有盾有剑的勇士,必然想要成就一番伟业,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幸好在我们的位面里,想要达成这个目标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向北走是被以人类为食的,残暴嗜血的兽人所占据的呼啸平原,每年严冬到来之前,你只要站在雷霆堡的双重城墙上,就能一睹成千上万的兽人挤满龙腹隘口的壮观场面,除了与那些有你三倍高两倍宽的兽人正面对抗之外,他们崇敬的兽神卡乌奢的祭司也是值得欣赏的奇景之一,你永远也想不到这些祭司会拿出什么样的新鲜玩意儿,有些是能让兽人们瞬间变成真正的野兽的药粉,有些是被他们召唤而来,被刺一下就会溃烂出一个银币大血洞的黑色蚊子,又或者你正在专心致志地搏杀时,一个诅咒突然降临到你的身上,不是把你变成女人就是把你变成一头哼哼叫唤的野猪——好吧,你的宽剑很漂亮,但你能坚持多久?我是说,在你不间断地挥舞着它的时候,需要多久才会消磨掉你最后一点力气?别告诉我你只能坚持到我把这杯热茶喝完,兽人们的侵袭是不分昼夜,永不止息的,当然,你能够获得喘息与修整的机会,但那必须等到你的同伴来接替你,不然你就只好永远地躺下去了。

足以煮好一锅野猪肉汤,好吧……可敬的勇士,高地诺曼的军队欢迎你!

你说南方?

不,龙火列岛下面没有龙,我不知道这个大雾的认知是如何流传至今的,它时常震动与爆发只是因为位于地震带而主要岛屿上几乎都有着那么一座不安分的活火山而已——相信我,如果你潜入到足以观察到龙火列岛地步的深海里,那么你只能看到冰冷的岩石,巨龙不喜欢水,尤其是冰冷的海水——或许曾经有龙喜欢过,在很早之前,早到神祗对人类与类人还不是那么友好的时代,据说那时这个位面是有善龙的,它们的鳞甲就像金属那样闪闪发亮,而其中的一部分会将它们的巢穴构筑在碧蓝的海中,但它们都离开了,亲爱的朋友,都离开了,我们都不知道它们去了哪儿,可能那个地方要比这儿更好,更适宜巨龙生存,就连一部分恶龙也跟着它们走了,剩下的就只有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邪恶之中的邪恶,火焰之中的火焰,黑暗之中的黑暗,它们在高耸的山脊与酷热的隧道中筑巢,脚下则是有着它们血脉的人类建造起来的宫殿。

哈,看来你也知道,格瑞纳达这个国家的恶名就算是最为偏僻的穷乡僻壤也在流传,他们有着这个位面最大的黑市,里面无所不卖也无所不买,满手血腥的红袍术士行走在大街小巷——不用鉴别,据说这些术士排成一列,你挨个儿砍下他们的脑袋都免不了有侥幸逃脱的漏网之鱼。而格瑞纳达的王室成员与那些有爵位的人身上都流着邪恶的巨龙的血,当然,作为一个正直的人,你是不会对女性和孩子无礼的,但如果你被一个还不到你腰部的萝莉打成了二哈,你也不要太过惊讶,巨龙的血总是有此特效。

嗯,什么是二哈?这不重要,不过你真的想要去屠龙吗?屠龙当然是件值得被吟游诗人们写进诗篇四处传唱的好事儿,而且邪恶的巨龙本身就是一件极具价值的珍藏,看看那些有价无市的材料编号……遑论它们的私库,就像女人们的衣橱里总是少了一件衣服,巨龙的私库里总是少了一只王冠或是少了一柄权杖,又或是少了一枚金币——问题是你真的要现在去?在你连有着八分之一巨龙血脉的萝莉都无法应付的当下?

让我们来略微降低一下难度吧。

从格瑞纳达最大的港口出发,向西行进三天你就能看到亚速尔岛,一个混乱之地,每个酒馆都挤满了海盗,如果将他们的悬赏额度化作金币可以铺满整个岛屿,重要的是他们之中只有很少几个才是就连巨龙也不愿意去招惹的高阶盗贼或是施法者,或者是灰袍乃至巫妖——啊哈,说到这个你的眼睛就在闪闪发亮,对啦,几乎每个勇士都希望自己能够去摧毁一个巫妖的命匣。在暖融融的小酒馆里,如果一个勇士宣称自己斩下了一个盗贼首领的头,他会获得赞誉与挑战,但如果一个勇士说他曾亲手将一个巫妖的命匣敲得粉碎,那么除了崇敬之外他还能获得一枚“退避三舍”的荣耀光环——嗯,毕竟前者还是在和人作战。

七十七群岛正在等待着你,孩子,你的光辉终将击破笼罩在黑海海面上的迷雾!!!

哦,别介意,这句话听起来确实有点像是罗萨达与泰尔神殿招募圣骑士与白袍的招贴口号,不过我还是改了几个字,譬如把罗萨达或是泰尔改成了你,不管怎么说,那个挥着宽剑与数之不尽的骷髅作战的毕竟不是他们,而且这样听起来像能令人热血沸腾?不是吗,请相信我不是有意亵渎神祗的,虽然他们都是些——哔哔,哔哔,哔哔……

有人说七十七群岛的每块礁石上都站着一个巫妖,这个说法实在是太夸张了——而且巫妖们都很宅,也很忙,他们才不会没事儿就站在礁石上吹海风呢,虽然他们之中确实有几个很喜欢突然打开他们的袍子让不知内情的人一览其中的骨头架子,从而猛地吓人一跳,不过这都是刚成为不死者的小家伙们才会干的事儿,而且这件事情在七十七群岛已经被列法禁止了,因为这看上太像是人类风衣痴汉所作出的下流举动了,是的,巫妖都是邪恶的,但邪恶不意味着低俗,尤其是你的导师绝对不想看到你的通缉卷轴上的罪名里居然还有猥亵人类幼儿一列——听说新进巫妖的指导手册上最低一档是五百人以上的村庄,还得是定居人口而非流动人口?

哦,抱歉,我不知道这个会影响到你的……嗯,战意,那么我们还是谈谈其他地方咯……

是的,我们只剩下东方了,你要去瑟里斯吗?不过我听说瑟里斯人虽然温和但不太喜欢外来人——真有意思,他们有自己的神祗、自己的神殿、自己的盗贼工会,自己的法师,自己的战士,他们敬重他们的祖先与传统,思想如同铜墙铁壁,不容许一星半点与之相勃逆的行为,就算是你所行的是善事,那么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被他们礼貌地送出他们的国家。

好极了,你不想去瑟里斯,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不过你还是准备往东走……喔噢,(在这里他握住了自己的双手)我明白了——看来从一开始你就决定了,你的目标是那一位——you ……know……who。

——一直在滔滔不绝的家伙拍了拍手,闭上了嘴,被他叨叨了一整晚的骑士突然就觉得耳边一静,那种感觉可真是奇妙并值得向他的神祗祈祷一番以表感激——人们常说,失去方知珍贵,今天他才总算是真正地领会到了其中的切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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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宽剑的骑士离开他为了避雨而暂时停留的小酒馆时,后面跟上了一个小法师。

这个小倒不是说他的年龄,或是外貌。他看上去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眼角和唇边都还未出现严厉的细纹,眼睛更是如同一个孩子般的闪闪发亮——骑士之所以说他是个小法师,因为他怀疑后者离开他的导师没多久,至少短暂的还没让法师集聚起足以装备与妆扮自己的金币——他没有法杖,也没有缀着魔法宝石的长袍,手指和脖子上也没有悬挂着符文印章的戒指与项链,他甚至没有卷轴带与药水带,只在腰间悬挂了一只次元袋,他的长袍在他刚进入酒馆的时候吓了很多人一跳,因为它在灯光下像是灰色的,但他们很快就发现那只是一件洗的有点褪色的黑袍,而且这个法师脸上还有皮肤,手掌带着温度,甚至不介意给几个村民们表演戏法来换取麦酒和面包——不会有死灵法师或是巫妖这么干的,那着实有失身份。

在那么多人中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骑士,然后毫不介意地用微笑与一支魔法凝结的水晶花向一个女半身人换来了骑士旁边的位置。

接下里你可以说是命运的邂逅也可以说是捉弄,反正他们在一起了,谢谢,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你对那位知道多少?”骑士走在前面,雨停了,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投射下来,在他的皮甲上形成闪亮的斑点,他的马排在第二位,不断地拽过路边的嫩枝条来吃,雪白的马尾优哉游哉地甩动着赶走群聚在它屁股后面的蚊蝇,走在它后面的法师屈着手指施放了一个法术,一股微风吹过它们,将虫子吹的无影无踪。

“不太多。”法师耸耸肩:“一个强大的法师,一个巫妖,有一个弟子。”

“我以为你们施法者总该知道的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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