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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春天也是发情季,连气味都这么催情。
陶琪跟着这一波波令人蠢蠢欲动的花香,跑出了小区。
她喜欢运动,体能也不错,只是嫌跑步太乏味,专挑瑜伽、攀岩、野外徒步这一类有意思的运动锻炼。
没想到喜欢跑步的人这么多。
一路上,陶琪遇到不少装备齐全的年轻人,她跟在他们身后,偶尔超越,或者被人超越。她努力分辨着这些跑步者身上的味道,真单调,不是衣服上淡淡的洗衣粉、柔顺剂的香精味,就是皮肤直接散发出来的微咸汗味,甚至还有狐臭味。
陶琪一边跑,一边默默观察着。
忽然,有个熟悉的味道从后面飘了过来。
是苏格兰威士忌特有的淡淡泥煤味和麦芽甜香,那种温暖的、在阳光下发酵的味道。她刻意减慢速度,果然沈肃穿着一套黑色耐克跑步服从她身后超了上来。
哦!这个酒鬼!
沈肃看见陶琪,目光里闪过一抹异色,然后收回视线,像没看见她一样,快速越过她。
还好,他没找她还钱!陶琪默默想着,不由自主也加快了步伐跟在沈肃身后观察他。
他跑步的姿态很娴熟,腹部紧收,身体微倾,大腿有力地迈开,带动小腿向前,前脚掌轻盈地着地,无声无息。
跑步的长裤很贴身,裹出他修长硬朗的肌肉线条,紧绷绷的,像他这个人。
陶琪跟着他跑了一阵,发现他和别的跑者有个很大的区别。
几乎人人耳朵上都塞了副耳机,蓝牙的、有线的、内置的、包耳的,可是沈肃的耳朵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
她知道音乐是跑者的最佳伴侣。
但显然沈肃不需要,他什么伴侣都不需要,只一个人机械地往前跑着,娴熟地掌控着步伐、呼吸和节奏,不带任何表情。
他笔挺的背影透出的骄傲像刀锋一样尖锐,会把所有靠近他的人劈得体无完肤。
不知为何,陶琪觉得他一定很孤独,孤独到连他自己都不自知。
这样孤单的一个人,才真正需要一款形影不离的香水陪伴。陶琪盯着沈肃的背影,胡思乱想了一路。
一身大汗地跑回小区,刚走进门廊,她就看见门把手上插了小小一束花。
那是由一朵淡紫色绣球、三朵雪白大栀子、两朵粉红香槟玫瑰外加几枝尤加利叶扎成的一束芬芳。
她狐疑地取下那把花,从绣球花瓣上抽出一张两指宽的黄色字条,上面用墨蓝色水笔写了一行字——
“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红丝绒蛋糕,谢谢。”
陶琪一下就笑了,将那张字条放到鼻尖闻了闻,淡淡墨香里混着4711清新的柑橘香调。她仿佛一瞬间就回到了法国读书时,常去的那家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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