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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算纪守一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出现而直接从烂大街的一尾摇身变成嚣张跋扈的九尾,他也屁话不会说出一句。
还有就是希望他不要记起之前自己欺负他的时候,他还想多活几百年,多打几只狼族的傻东西。
人生啊......真是不好混啊!想好好的活下去怎么就这么难的!
这一天,埋在土堆里面的鸵鸟祝想了很多。最后决定要抱好纪守一的大腿。
小剧场:
肥宅王:这黑毛狐狸真不要脸!
祝歧:左黑毛狐狸就应该能屈能伸。
弥羽:我为什么还没出场?
肥宅王:因为你太白了。
全身白的纪守一:所以我戏多是因为我尾巴多吗?
弥羽:所以我也要修炼成九尾兔?
纪守一:算了,那样丑。
弥羽:QAQ
三十二、如何让兔子不吃肉(十一)
林子里面,一个黑发白衣男子悠闲的走着,手里抱着一只黑色的狐狸,肩膀上作者一个小萝卜。走动的时候,小萝卜头上的花也一抖一抖的。
而那个男人,就是纪守一。难得乖巧的祝歧大气都不敢多出一下,就算阿黄有时候会跳下来在他身上走,他也一动不动的。
“你刚刚是不是说要抱大腿来着?”纪守一摘下一片叶子,放在祝歧的鼻子下刮了刮。
祝歧脑袋后仰,打了一个喷嚏,并不准备说话。自己刚刚是脑袋傻了才说出要抱大腿这个词的吧!丢人!
在快走到小屋的时候,祝歧的鼻子动了动,皱起了眉。就连纪守一也闻到了,那股浓浓的血腥味。浓的让人有些作呕。
伸手拨开挡住视线的树杈,随后入眼的事物却让他呼吸一滞。
一个人,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祝歧从纪守一的怀中跳了下去,来到男人的身旁,刚低下头,男人却忽然睁开了眼睛,伸手就要朝祝歧抓去。后者往后蹦了两步,弓起腰,瞬间炸毛。
而男人在下一刻就又趴了回去,又和刚开始的时候一样。在纪守一还没有走到他身旁的时候,他的身体就开始渐渐缩小,最后变成了一只全身是血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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