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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廉慕斯眼里,俊逸的男生突然笑了笑,“什么事也没有。”
他故意低下头说话,那点热气就擦在耳朵上,烫得廉慕斯抓牢了拽住的胳膊。在炙热的胳膊上留下了印记。
晚上廉慕斯回家,打开书包的一层,一封信从教科书的缝隙中漏了出来,飘落到毯子上。她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下,才弯腰将这封浅蓝的信从地上拾起。恍惚间徒手拆开了信封,里面的信纸也是淡淡的蓝色,打开前心跳跳得很快,她皱眉。
这个时代,就连小学生都会用通讯软件来发表爱意。爱已经不再是浓缩在笔尖下的情诗或者长长的信扉,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用情书告白不免有些老套。
但为什么,她控制不住心脏跳动的声音,也控制不住游弋在信纸上的视线。
廉慕斯缓缓滑落在毯子上,背靠着沙发,眼睛眨也不眨盯着手中的字迹。字入木三分,遒劲内敛,是那个人的性子。
她疑惑地看着,内心那点惊吓成倍增长。
廉慕斯将自己平衡成正常人的状态,她可以毫不在意甚至嗤之以鼻,但身体是不会骗人的。在安静的屋子里,她听见清晰、快速的心跳声。
太吵。
这是第一次收到情书。
但不一定是真的。
比自己好看的多得是,为什么会选择她。难道戎予安也不介意皮相?他以前的女友都是精致可爱、或者那种跟模特一样,小巧又乖巧,娇娇软软,她拿什么去比。万一有一天,他对她说:“你也不照照镜子”,然后又重蹈覆辙。
想到这,廉慕斯冷静了下来。
她的脑子坏掉了,不能让戎予安知道。
比如他为她出面打架时,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感谢,而是“这是不是为了取得自己信任的连环套?”,同一时间可以有数个想法,再反驳,再冷眼旁观脑子里的竞争,然后再自责、再谢罪、再无限循环,她就是这种人。
戎予安也许喜欢的是那个善良、有些坚强又有些颐气指使的廉慕斯。
可那不是她。
廉慕斯惹人烦,只是把令人烦躁的一面隐藏了起来。
廉慕斯自嘲。
她发觉自己好像没有恋爱经验,如果只是亲吻也算作恋爱经验的话,那她只能靠这一个加分项了。封淮除了亲吻外,几乎不会与她有过多的身体接触,那时候的傻子以为男友是真爱——殊不知人家觉得恶心。
这个阶段,她可以选择躲避戎予安。只要甩出冷脸色,再拒绝与他接触,那么在经历短暂风波后一定能回到正轨。
廉慕斯遮住眼睛,揪住信纸的手耷拉在身侧。她回想自己以前是怎样的人,但记忆太模糊了,又虚假不真实,能做到的参考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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