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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是由羊毫做的,触感柔软,而胭脂却是块状的固体。白宠右手本就受伤,往茶瓯中扫胭脂扫得相当费力。
春晓看得莫名其妙,插了句嘴,道:“小姐这是在做什么?”
“黛粉太黑,我想着掺和点胭脂进去调调色呢!”白宠朝茶瓯内细瞅了眼,觉得颜色依旧太黑,继续用羊毫扫着胭脂粉。
春晓凑近前来,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匕首,刀锋出鞘,渗出一丝寒光:“小姐你放着,让我来!”
白宠可害怕这等子凶器了,连忙退避三舍,给春晓腾出了一大块空地让她施展拳脚。
春晓是个武家子出身,耍刀耍得很是麻利,三两下轻撬,一角胭脂粉块便噗通掉进了水中。
“这点够吗小姐,还要不要?”
白宠连忙摆手表示足够,等到春晓收起匕首,她才重新执起毛笔,将茶瓯里的胭脂、黛粉和茶水一通搅混。
春晓看了半天都云里雾里,斜头瞅了瞅茶瓯中那青中泛紫的浓稠汁液,问道:“小姐弄这个作甚?”
白宠嘴角一勾,笑得愈发古灵精怪,道:“你继续往下看。”
春晓当真就继续往下看了。
她看见白宠先是缕起手腕上的宽袖,另一手执笔,沾了沾弄好的汁液,再然后提笔,轻轻往手腕上一涂......
“这些个胭脂水粉还能治疗跌打损伤?!”春晓万万没有想到。
白宠听得混乱了下思绪,随即矫正道:“咦,怎么可能。我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装病娇!”
说罢,她轻轻朝手腕处吹了吹,待到汁液被吹干,抬起给春晓看。
果真,那些涂在手臂上的汁液风干之后,颜色与原本的淤青相差无几,不经意看过去,绝对会被人误解成,宠妃娘娘的伤势又加重了。
白宠为了佯装成重症,刷一层还觉得不够,拿起羊毫沾了沾,又接着往上刷了几层,等到全部晾干,才重新缠好纱布,好生地包着。
春晓对此表示有些担忧,道:“娘娘,我看新帝好像也不太容易被忽悠,要是被他发现了......”
后面的话语,春晓没有说出来,但是白宠却自行想象了一下。
这个装病,往小了说,可以算是日常情趣,至于往大了说嘛......
白宠又联想到了欺君之罪。
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成功细中取,富贵险中求。
她刚刚已经尽力将伤口处理得可以以假乱真了,若还是能被李怀胤发现,那她便认了这个命。
自己作死好歹还拼搏过了,总比万事不动,最终被腹黑皇帝折磨死来得畅快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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