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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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后。

乐维与严磊公司合约期满友好分手, 与田晓萌一起开了自己的娱乐公司,主做艺人经纪, 有时也投资电影。公司投资的电影刚帮他拿下人生中第三个影帝,国庆档上映后也好评如潮,总票房排在同档期第一位。媒体采访,熟悉的记者还像以前那样称呼他一声“乐维”,后辈们统统称呼他为“乐老师”或者“乐总”。

乐总如今是“总”了, 银幕前不大能见得到他。他减少了拍戏,一年最多接一个本子,更多时间用来维护关系, 经营公司。他的公司去年报税多,还评上了“缴税先进企业”,这等于官方在给他保驾护航,公司业绩更加突出。业绩好, 赚得自然也比之前多, 以前他感慨夏楚几个沙发几十万, 脏了就扔, 现在经手都是上千万上亿的生意, 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钱就是个数字”。

当然,他也比以前更加忙碌。

早晨六点要定闹钟起床,吃个早饭锻炼一会儿, 八点准时出现在公司。他就是公司的定海神针,要么人在,要么指示在, 否则就要人心惶惶。进入工作状态,偶尔会一直忙到下半夜,开不完的会,听不完的汇报,打不完的电话,回不完的邮件,有时候秦梦盈打电话来抱怨老公过于黏人,死都不肯放自己去工作,他肩膀夹着手机听,一不小心下巴磕到红键,就把电话挂了。

三分钟后回拨过去,秦梦盈兜头就骂,乐维只好赔小心,道歉说过几天田晓萌休完产假回来上班,自己就轻松了。

有时候也会闲下来。闲下来心里就空落落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大约忙习惯了就会不懂休息,他在阳台布置了花房,不需要工作时拿一本书躺在躺椅上看,看不进去的时候就想,以前夏楚的生活是不是也像这样呢?

如今他也到了夏楚离开时的年纪,有了与夏楚当时同样的地位,做着与夏楚大同小异的事。

以前不能理解的,他终于有些理解了。

他开始变得独断专行,不容反驳。因为他是老板,他必须永远正确,即便他心里根本不知道做这个决定会导致什么,他也得装出胸有成竹的样子,否则底下人就慌了。

很多情绪也不再显露在脸上,心事也不轻易说出口,每句话说出来之前,必然已经在心里打了三个来回。他更习惯让别人猜他想什么,否则会很担心被人一眼看穿。

忙是特别忙。方小茂约喝酒,他推了三次;秦梦盈结婚,他只能抽出35个小时来参加;田晓萌生娃他倒是全程参与了,那是因为田晓萌更猛,到生娃前一刻还奋战在工作一线,差点把孩子生在片场里。

遇见有前途的新人,他打心眼里喜欢,忍不住想栽培。他把自己纯粹摆在一个前辈的角度,两人交流也发乎情止乎礼,偏偏外人就瞧着他俩有事。其实能有什么事?他的前任是夏楚,有这样一位美人在前面摆着,他怎么能看得上别人?

所以别管暧昧也好,直接投怀送抱也好,他一律拒绝。不光因为看不上,还因为都忙成这样了,哪有时间谈恋爱?

恋爱太费精力,没事的时候他只想躺着。

人呀,闲的时候,觉得这一天一天过得可慢了,早晨八点起床,玩了好半天,看看钟看看表,竟然才到九点半。忙的时候日子就过得飞快,众人帮他庆祝三十岁生日的情景仿佛还在昨天呢,一转眼,他三十二了。

今天早晨乐维妈给他打电话,催他找个合适的对象,无所谓男女,人好就行。去年乐维跟家里出柜了,老爸老妈情绪稳定,亲戚们也没多大反应。普通人大都觉得娱乐圈可乱了,那男的女的啊,哇噻,跟谁都能搞到一起去,今儿你跟我上床,明儿我跟你上床,晚上关了灯就能啪,第二天才知道床上是男是女。乐维二十岁就出道了,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十年,没闹出什么丑闻,最多也不过出了个柜,能接受,能接受。

唯有乐维爸那边有个二叔,好像早年间滥赌,跟乐维家借钱,乐维爸没借给他,这就结了仇。他天天的造谣乐维都被人睡烂了,钱来得都不干净。对此乐维妈表示,你别理他,随他胡说,没人会信,你赶紧找个对象是正经。

乐维问,我找对象干吗啊?我都弯了,找个男的也生不出孩子留不了后。乐维妈说不是这个理,俩人结婚不是为了生孩子,而是为了做个伴,往后你有什么体己话有人说,有什么事有人陪你扛,互相扶持,谁都不孤单。

乐维想了半晌,应了:“行吧,那我试试。”

晚上朋友约吃饭,据说有个富二代做东,请了七八个人,其实醉翁之意在乐维。乐维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是答应去了。

行就行,不行交个朋友,也没什么大不了。

去了才发现,真不行,聊不到一块去。

富二代家里是做贸易的,不过他从小在姑姑家里长大,姑父是著名美术家,也熏陶出他一身艺术细菌。他喜欢梵高,莫奈,也很欣赏雷诺阿,不太听流行歌曲,手机播放器里全是肖邦和李斯特。可能乐维这几年转型让他产生了误会,误以为乐维也是那种文艺青年,席间大谈文艺复兴和欧洲三杰。乐维被他侃得接不上话,眼见富二代眼中渐渐涌起失望,他只好给自己找台阶下。

“我吧,从小学习成绩就很一般。你说的这些,兴许我上学的时候还知道,如今早忘光了。不过我有个朋友跟你肯定聊得来,他也特喜欢你说的这些。你知道他闲着没事看什么吗?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

富二代果然大感兴趣:“真的吗?他是谁?”

乐维卡壳了。

三秒钟后,他才打着哈哈混了过去:“就是个以前的朋友,现在离开北京,回老家去了。”

富二代啧啧表示失望,乐维借口去卫生间,尴尬离席。

卫生间就在门口,一个包厢一个,他没去,转道去酒店大厅里吹吹冷风。可能喝酒喝多了喝上头了,他想,好端端的,怎么又想到夏楚?

前几天《最后告别》在北京电影节上重映,他被叫去站台。台上主创齐聚,唯独少了夏楚。他没问,也没人特意向他解释。可是晚上回家,他做了个梦。

梦特别短,可能最多一分钟两分钟,但他梦到了夏楚。

他梦到那人吻着自己的唇,颤抖着对自己说:“乐维,我爱你。”

他一直觉得这是幻觉。不是都说,人死之前会看到自己最想看到的事情吗?他心心念念的,也不过是夏楚一句“爱你”,他一直觉得,大约上帝不忍,愿意在濒死之际圆他一个愿望。

不过现在爱不爱的,又有什么要紧。人都没了,爱有个屁用。

乐维想着,转身,觉得自己该回去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那个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急匆匆走来的人。

那人的步伐还是那么快,着装也一本正经,似乎终于长了点肉,脸色也红润了,只是蹙眉的习惯还改不掉,如今年纪上来了,生生把眉心蹙出两条细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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