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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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鼎会喝酒,人生第一次喝酒是十四岁。妈妈冬天畏冷,爸爸给她做酒酿,用于早晨煮荷包蛋吃。

她超喜欢,每次都会在妈妈碗里偷一口。某个周末起晚了,爸妈出门。她打开食品柜,搬出酒酿罐子偷吃,甜甜的,凉丝丝的,过瘾。一小勺连着一小勺,不知不觉下去了小半罐子。

后来发生了什么全不知道,只晓得醒来在医院。医生下的诊断,喝醉了,睡死过去。

那之后,苏小鼎不时间陪着苏建忠小酌一杯。慢慢地,酒量越来越大,从最开始的一口醉到现在的白酒半斤。

她现在就有一种被路天平强灌了半斤白酒的感觉,醉了。

路天平打了七八个电话来,她通没接。只管闷头骑车,从老城区抄近道回家。此刻,她扮演的是一个被单方面分手的苦情女人。

方骏既没帮忙伸张正义,也没劝她别伤心,只慢悠悠骑车跟在她后面。

偶尔在路口红灯的时候,他来一句,“世事无常啊。”

无常个屁啊,要不是这王八蛋对自己虎视眈眈心怀不轨,她何必演这出?

苏小鼎觉着,哭稍显软弱,倾诉又过于刻意,都不如什么都不说。她沉默了约莫一个小时,车到自家楼下后丢一边,径直去隔壁街的烧烤店。

第一件事,“老板,来一打冰冻的啤酒。”

第二件事,摸出手机来看。

路天平电话没打通,连续低发短信解释,“妹子是我刚认识的,今儿刚约出来吃晚饭。谁晓得你们跑那边去了?”

个花心鬼啊,明明前一个才分手两个月不到啊。

“我在电台给你点歌道歉了,你听听。”他很卑微地哀求,“你最喜欢的那首《原谅我一次》。”

苏小鼎手机里下了电台收听软件,打开,果然传来深情的男声,“我真的不是故意让你受委屈——”

她什么时候喜欢过这种腻歪的歌了?

“少烦我,我安静一会儿。”她回。

路天平兴奋了,“你原谅我就好啦,毕竟还是我财神爷嘛。”

苏小鼎深深地叹一口气,回道,“你说一声自己是猪投胎的。”

“我上辈子是猪,这辈子也是,下辈子还是。三辈子都是养肥了被杀的命——”

“行,原谅你了。”

差点误了她的大事。

这边刚应付完,方骏也跟着上来了,坐她身边。老板娘很麻利地将啤酒全上来,摆了整整齐齐的两排。

她道,“咱们不醉不归。”

方骏没说什么,让老板捡了新鲜的牛肉串等等去烤。

苏小鼎拉开易拉罐,顿在他面前,一个字,“喝。”

他喝了一口,示意她跟上。

她觉得这人不够豪气,抬手一口气下去小半罐子。凉气从口腔直入肠胃,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头味略苦,回味有点甘,几乎是立刻就有点脸红头晕了。微醺的状态,不知年月,可以保持很长时间。

苏小鼎没兴趣说话,毕竟不知哪儿就被抓漏洞了。她一口一口地喝酒,等肉串上来,继续一串串地往嘴巴里塞。她不去招惹方骏,方骏也不打扰她。一男一女,女的大吃大喝,男的安静地伺候着补充酒肉。

吃得差不多,她停下来定定地看着他。

方骏道,“醉了?”

醉了?没有,脑子还清醒着,还知道自己没搞定对面的人。

她举起易拉罐,对着不远处的灯发呆,眼神呆滞。

他看她那样,半站起来,长身倾向她,在她唇上亲了一口。很轻,不过蝴蝶一般一触即闪。

她回神,这TM什么意思?她有点儿恼火地看着他,眼中有火光亮起来。

“你亲我?”

“对。”

他施施然坐下,她微微眯眼,盯着他喝了一口啤酒。他也端起易拉罐,待她喝完后轻轻碰了一下。

“干了。”他说。

苏小鼎二话没说,把剩下的酒液干掉后亮瓶底给他看,还舔了舔冰凉的唇。

方骏动了动喉结,有点要命。

自收到她发的那视频,他有空便翻出来看看。她红唇轻启,方骏两个字慢悠悠地吐出来,妖精一般让他无论白日夜里均不能安睡。

他一口将自己瓶中喝完,同样亮给她看。她一笑,眼睛弯如月,唇色却更亮了。

他不动声色地将罐子捏扁,丢一边去,又问了一遍,“醉了?”

怎么可能醉?半斤的白酒量,绝不会被一罐啤酒灌翻。

苏小鼎偏头端详了他一会儿,特别是刚亲密接触过的地方。人长大成熟后,不管肤色还是纯色总会暗沉,可方骏却不是。他唇色略淡,身上一直有股柠檬和薄荷混合的香味儿。刚亲那一下十分短暂,但也尝出点儿清香气来。不由自主地,贴近了点儿,在他唇上也啄了一口。

苏小鼎没第一时间退开,抵着他唇问,“我没醉,是你醉了吧?”

方骏醉了,不仅仅是醉,血已经在沸。他觉得再多一秒,苦苦压抑的狼性便要奔腾。

他动了动喉结,“你别招我。”

她趁着酒意,大着胆子问,“我招你?你天天找我是什么意思?你刚亲我干嘛?还故意压着我保证金不退,拉我上黑名单?方骏,你不老实。”

方骏没反驳,见她不知死活地贴着他唇,连整个上半身都偎在他身上。他张口含住她凉滑的唇肉,舌尖更是毫不客气地探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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