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理智与情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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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的描述, 这座庄园完工后会是一座又奇怪又壮观的建筑。毕竟英格兰的传统庄园都是方正古板的,哥特式建筑风格现在也不流行了, 最著名的哥特式建筑有法国的巴黎圣母院大教堂、意大利的米兰大教堂、德国的科隆大教堂等, 都是中世纪就开始修建。

这个贝克福德可真是个怪人!他不喜欢现代科技,迷恋逝去的艺术,在这种家庭环境下长大的苏珊得是什么性情?

爱丽丝觉得自己还算是相对“正常”的, 这个年代,特立独行的人,不论男女,都没有好下场。

——相比而言,终生不婚的男女反而不算特立独行了。

傍晚的正餐非常丰盛, 有西梅黑胡椒烩羊肉、鸟眼辣椒孜然柠檬汁烩明虾、多香果腌牡蛎、莳萝咖喱土豆配牛肉等等;主食是卡梅林酱汁配烤面包片;汤是爱丽丝喜欢喝的番茄汤,加了一些蔬菜和肉汤, 煮的浓浓的, 很香,只是厨娘放了过多的黑胡椒粉;

酒水有单独给爱丽丝准备的玫瑰水,其他人喝姜汁酒、白兰地、葡萄酒;

餐后甜点里有一样爱丽丝无论如何都吃不惯的葛缕子籽香饼,但伊丽莎表姐和卫斯理倒都很爱吃。

威廉也不爱吃葛缕子籽香饼, 觉得味道太奇怪了。

他俩还是都吃的水果布丁,配撒了肉桂粉的热可可,热量非常之高,但吃了会让人心情愉快, 就不要在乎这一点热量了。

爱丽丝吃得很多,又喝了很多玫瑰水, 不免要多往洗手间跑几次。要是贝克尔夫人看到她今天这个模样,准要责备她不够淑女,淑女在外面做客的时候,吃得少喝得少,尽量少去洗手间。

威廉吃得不多,作为一个成年男人,也就跟爱丽丝吃得差不多。

爱丽丝也算是在贝克尔夫人家和戴尔斯福特、格莱谢姆庄园都吃过很多美食的人了,今天这个食量自己也有点惊讶,她偷偷的对威廉说,一定是亨利家的厨娘厨艺不行,她这几天都没有好好吃饭。

威廉就笑,说她今天吃一顿可以抵好几天了。爱丽丝不客气的对他翻了个白眼。

晚上的舞会也很热闹,客人不太多,都是跳舞高手,跳舞厅不算拥挤,爱丽丝坐在主人座上,跟客人里的太太们聊天。

客人多是威廉的亲朋好友,也有周围的邻居,很多人都认识卫斯理,问她是卫斯理或是威廉的亲戚吗,她就回答,是卫斯理在汉普郡的邻居,这是事实啦,倒也不需要隐瞒什么的。

又问她怎么来了伦敦,伦敦有亲戚吗,爱丽丝便回答,是跟哥哥嫂子一块儿来做客,太太们也就做出一副恍然的表情。

亨利和伊丽莎都喜欢跳舞,几乎没离开舞池。舞曲的休息期间,威廉带他俩认识了一些人,他现在自觉跟亨利是合伙人关系了,急着在离开之前帮亨利搞搞社交。

卫斯理对跳舞的兴趣不大,就在一开始的半小时邀请了两位小姐跳舞,之后就一直站在爱丽丝身边。

“你怎么不去跳舞?”直到下一支舞曲响起,爱丽丝才意识到他没打算继续跳舞。“你可是主人呢,主人怎么好不邀请一位小姐跳舞?”

卫斯理笑了笑,“金斯利比我更像这里的主人。”

“他就是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客人。”这个性子倒是非常适合交际的,而且因为他长得好看,又很有姿态,压根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

一直有夫人太太们找卫斯理说话,爱丽丝注意观察了一下,大多都是家有适龄待嫁女儿的。也不奇怪,卫斯理今年25岁,有一笔固定的年金,不远的将来还会继承一大笔遗产,那就是妈妈们眼中的金龟婿了,何况人长的还不错,现在又成了会跳舞会社交的优雅男士,要是现在的卫斯理去追求4年前的简,那还真不好说汤姆会不会有胜算呢。

卫斯理则似乎对此完全不在意,对哪一位太太的态度都差不多,对哪一位小姐的态度也都差不多,有礼貌,但很有距离。

爱丽丝突然想到,就凭卫斯理与威廉的亲近,为什么没有人认为他俩有什么不可告人不可描述的关系?大概是因为威廉这家伙的表现太浪子了,他在跳舞厅里不停的跟小姐们调情,但很精明的没有逮着哪一位小姐,以免对方认为他确实对她有想法。按照他的花钱速度,一年没有3000镑是没法过的,他自己顶多只有2000镑的年金,必须得找一个至少3000镑年金的妻子,这样才能支持一个家庭的开销,而跟他身份地位相仿的小姐不会考虑他做丈夫,家里不够富有的小姐他又看不上。

所以还真的可能只有新兴资产阶级家庭或是北美庄园主的女儿才能成为他的妻子。

舞会的中途,卫斯理宅还提供了茶点,除了布丁、各种口味的小蛋糕之外,还有令人口气香甜的玫瑰水和柠檬水;干果有阿拉伯椰枣、土耳其无花果、法国葡萄干、波斯扁桃仁、波斯阿月浑子;蜜饯有蜜渍玫瑰花、蜜渍无花果(甜得过分)、蜜渍佛手柑、蜜渍橙皮;茶水当然是上好的中国红茶,搭配牛奶和白砂糖。

爱丽丝又吃了很多干果和蜜饯,喝了很多玫瑰水。

临走的时候,卫斯理和威廉送了她生日礼物。

在马车上,爱丽丝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盒子。卫斯理送了两根高档发带,天鹅绒和缎子,上面用小小的米粒珍珠绣出花卉图案。威廉送了一枚小小的贝壳胸针,材质是白银和小粒红宝石。

都是不太昂贵又很精致的小饰物,很适合作为礼物。

第二天,爱丽丝又跟伊丽莎去了简的家里做客。简作为女主人,殷勤的招待了嫂子和妹子。还把已经修改完毕的手稿拿给她们看,担心的问:“你们先看看,我不知道这样的小说有没有人愿意看。毕竟——现在流行的都是冒险小说、历史小说,和那种书信体。”

她原本写的也是流行的书信体,但爱丽丝强烈要求她改成第三人称。她心里没底。

自己的作品当然是自己喜欢的,倾注了她的心血,加入了她的人生领悟,但可能,并没有人喜欢看呢。

亨利开始做出版了,这她当然也是知道的。她的年金没有动用,这次全都放进出版社的资金里了,汤姆也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笔钱,跟她一起投资。他说,他们是夫妻了,是一家人,当然要共同进退,一起投资,一起承担风险,一起赚钱。

而且关于将来出版社的重点产品,爱丽丝和亨利都说,要下力气推广她的作品,这就更加给了她压力。

简的手稿还是手写,字体娟秀清晰。爱丽丝看的是《第一印象》,伊丽莎看的是《埃莉诺与玛丽安娜》。

看了十几页,爱丽丝就放下手稿。

简马上担心的问:“怎么?你不喜欢?”

“不,我很喜欢,但你的书名应该改一下。”

她去了书房,将一张书写纸卷进了打字机滚筒,打下了一行字。

Pride and Prejudice。

换行,打下:By J.Austen。

换行,Austen&Ferrero出版社敬献。

取下书写纸,再放上另一张空白书写纸,打下另一行字。

Sense and Sensibility。

换行,By J.Austen。

换行,Austen&Ferrero出版社敬献。

然后出了书房回到家务室,将其中一张纸放在《第一印象》手稿上,另一张纸放在《埃莉诺与玛丽安娜》手稿上。

伊丽莎看了看新书名,“《理智与情感》?这个名字好像不错。你那本呢?《傲慢与偏见》?这可勾起了我的兴趣,我得看看这本。”

简在琢磨这两个新书名。她对自己的书名没什么执念,只是因为很多作家都是用人物名字当做书名,她也就沿袭了这个取名方式。

对于署名方式,她也没有什么意见。这个时代的女作家出版小说,绝大多数就是“某Lady”或是起一个笔名,“某某太太”这样,几乎没人用自己的真名。就是男作家,也少有直接用自己真名的,因为小说难登大雅之堂,比不上诗歌与戏剧。

用first name的首字母加姓氏,巧妙的避开了她得给自己起一个笔名的问题,至于到底是Jane还是Jack,那就随便读者怎么想了。

原本这两个新书名都该是历史上简·奥斯汀的真正的出版商改的,事实证明,这种对比性强烈的书名确实很吸引人,远远比人名更能令人印象深刻,爱丽丝也就照样挪用了一番。

伊丽莎对两本书都十分喜爱,认为写的棒极了,还说:“我得看完了再走,不然回去我得一直想着后面的剧情。”但结果她并没有来得及看完,只看了四分之一。

爱丽丝没有继续看,而是在琢磨该用什么营销手段疯狂推销。现在一般的小说起印是300到500本,有点名气的作家可以有750到1000本的印数,但在爱丽丝看来,这个销量小得可笑。后世的畅销书可是在本国就动辄十万起跳,当然这个销量是跟全民识字率的提高有关的,在普罗大众的识字率没有提高的前提下,小说读物的销量能有上万册就绝对算的上红到街知巷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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