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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这样喝酒的?”他觉得躁动不安,一把抓住了她握酒杯的手。她的手冰凉,而他的手,炙热滚烫,像一块烙铁,灼得她缩了缩手。
“你很热?”她微笑。
[2]
他放开了她,垂下了眸,喃喃:“果然,我不该再和你住在一起。”
“你不是早搬到陈小姐那里住了?”她哂笑,见他蹙了蹙眉,再道,“小时候,不是你教我品酒的吗?就该卷起舌头,一点一点地抿。”她的笑声,充满了诱惑。
“快吃吧,菜都凉了。”他情绪不辨。
客厅里,来回播放着的,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
俩人都陷入了沉默。
忽然,水露问了出来:“当初为什么想到收养我?”
“因为你是个孤儿。”他答,依旧优雅地摆弄着刀叉。
“孤儿有很多。”她说。起码,孤儿院里有一大堆,数也数不过来。
“那时,你还那么小,见到了谁都怕,却不怕我。你抱着我的脚,不让我走。而那时,也是我人生中的最低谷,父亲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没有了,女朋友也抛弃了我。”他苦笑。
这些,他从未对她说过。
“原来,你也是孤儿。”她喃喃。
“是的,我们一直都是孤儿。”他答。所以,他与她注定了,只有彼此。他们互相扶持,相互取暖。她离不开他,而他需要她。
他永远没有办法忘记那些过去了的时光。
十岁的她,父母遇上车祸,都去世了。在那个灵堂里,她那么无助。后来,她父母的东西被全部搬空,她却被留在了那个待拍卖的家里,她的全部亲戚都避着她,没有一个人愿意接收她。
那时的他,也是那般落拓,他与她的父母是好朋友,是忘年交。看着朋友的孩子失于照顾,险些沦落街头,那一刻,他就决定要收养她。
他对她说:“露露,过来。”
可她小嘴抿得紧,不说话。
他坐到凳子上,伸直了长长的腿,拍了拍大腿,说:“快过来,长腿叔叔的脚可以当滑滑梯。”
她才破涕为笑,走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她扬起小小的脸,亮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说:“你以后,永远也不会抛下我。”
他摸了摸她的发:“我发誓,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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