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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司长宁要结婚,她麻木不仁,过的根本就是行尸走肉的生活,甚至还觉得,死了也好,总好过活受罪。可终究还是要过下去的,如一只流浪猫,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也没有人收留。
她不是十五岁了,不能走到陈美娴面前,如当初一般说她与司长宁的那些事,故意扭曲彼此的关系。当初,她任性,是因为她还是个孩子,可也得到了教训,被司长宁送去了国外,一去三年。可现在,她大了,也知道,司长宁今天得到的一切是多么不容易。他是私生子,从小被人歧视,在美国唐人街里过的是猪狗不如的生活,活得那么艰难,一点一点地往上爬,终于大了,父亲才来接回他,才肯认他,可父亲又马上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司长宁是个孤儿,与她一样。所以,他才会那么看重他的名声、地位。可如今,他为了她,离婚了。
所以,她,水露,应该回到司长宁的身边。她爱司长宁,从小就爱。从十岁起,她就立志要嫁给司长宁。当年,没有司长宁收留,就没有她水露的今天。
“我爱他,我爱长宁。”水露眸光闪烁,唇抿得紧紧的。
明珠听了,也不好再劝什么,想了想,便道:“那也好。纪慕始终是个花花公子。他最近带去的女伴,我见过,十分美丽。而且纪慕对她很好,好像是复大外语系的,叫什么来着,哦,范思雨。”
思雨,思雨,多美的名字。一定就是到他病房给他送饭的那个美丽女孩了!
水露一怔,然后就笑了:“他得偿所愿,自然不会再管我的事了。”
第六章
当时的那些话,却说给了他听
[1]
这家红茶馆的气氛很好,是在一栋小洋房里,小洋房还带了一个花房,花房里花团锦簇,玻璃做的天顶,晚上来此品茶,还可以赏月赏星。
花房里是五彩缤纷的娇艳花朵,每朵花都似锦缎一般,一束一束的,春光流丽。绣球花、风信子、郁金香,绽放着它们娇媚的容颜,而人坐在花房里,更变得懒洋洋起来。桌面上有一个玫瑰玻璃碗,碗里盛着清水,一朵粉红的大马士革玫瑰漂在水里,而桌旁蜡烛摇曳,映得那玫瑰玻璃碗折射出瑰丽多姿的光芒。
水露笑了笑,托起了碗,玫瑰色的七彩玻璃,那么透明,盈盈的水影晃动,她的面容似被一圈朦胧的光晕着,连眉眼也染上了玫瑰色的淡淡哀伤。她吹了吹碗里的玫瑰,玫瑰动了动,娇艳无比。
其实,司长宁早就到了,他站于侧门,远远看着她。桌上的那点火光衬得她的眼睛那么朦胧,似不真实的一般。她主动找他,而他不敢相信了。她已离开了他那么久,他怕眼前的只是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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