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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
纪修远不知道小骗子怎么了。
这小骗子脸皮向来厚的很,不管自己说了多难听的话、做了什么样的事, 也总是或促狭的回嘴, 或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从来没有露出过现在这种表情。
既失望, 又隐隐约约透着股子悲伤的劲儿。
呿,不过是拍开他的手而已, 自己被他换着花样骑了一晚上, 还没有这样矫情呢!
“是, 所以我才会说,今后大家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纪修远回答的理直气壮,伸手指了指地上的那根铂金链, “帮我捡起来。”
棠璃默不作声把沐浴球递给纪修远, 然后弯腰将铂金链捡起来, 替纪修远重新戴上。
这条铂金链子, 确实是高僧开过光的好东西,可以趋福避祸、屏蔽气息以隔离鬼秽不祥。
对于找不到同类作伴儿这种事,棠璃在大荒山前后养了十八房媳妇, 失望了几百年,其实已经习惯, 或者说认命了。
这次下山的初衷,他并不是抱着一定要找到同类的想法, 而是受到话本子影响,觉得人类说不定也可以。
纪修远不是小狐狸精,他虽说感到失望, 其实仔细想想,并没有多么重要。
毕竟他们已经……有了鱼水之欢、夫妻之实。
但是,纪修远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
从来都没有。
一切不过是因为他一直被人所爱所追逐,对自己的容貌魅力过于自信,又自作多情,被“小狐狸精”的存在冲昏了头脑。
在幻境中甘愿为他挡刀的张徵……并不是现实中的纪修远。
不过,他千岁狐王也不是那等想不开、放不下的人。
“好。”棠璃替纪修远戴好项链之后,缓缓开口,“往后,我们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说完,棠璃闭了闭眼,觉得实在是没办法再继续面对纪修远,于是转身走出浴室,走出了客房。
正午的阳光过于明亮又铺天盖地,这一骤然踏出室外,照的他眼前有些发花。
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拿着钥匙,打开了旁边的客房,然后气势汹汹一脚踹开房门走进去,紧接着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砸东西的声音,以及女人愤怒的大骂声:“你这个狐狸精,竟敢勾引我老公?!”
棠璃再听到这一声“狐狸精”,自然不会像从前一样傻乎乎以为,指的是真正的狐狸精。
周围围了一圈人看热闹,棠璃见其中一个人脸熟,是他昨天喊过“哥哥”的,于是走过去问那人:“狐狸精……还有成了精的狐狸,指的是什么啊?”
这种问题,恐怕连高年级小学生都知道。
然而被棠璃这样的美少年,目光澄澈的望着,对方非但不觉得他无知,反倒觉得他应该是出身优良、被家里保护得太好,于是带着半调戏的意味,笑着给予解答:“狐狸精嘛……一般来说都是妖娆妩媚、会勾引人的祸水娇娃;成了精的狐狸,则是代指这个人精明狡猾。”
棠璃点点头,终于明白自己犯下了什么错误。
他自己本身是狐狸修炼成精,又涉世尚浅,就理所当然、先入为主的认为,“狐狸精”只有一种含义。
却没想到,人类已经将这个称呼,衍生出了这样多的内涵。
这个岛,真是他的梦碎伤心地。
棠璃连一刻都不欲再在此处停留,于是缓缓走到无人之处,隐去身形,使了个缩地法儿,须臾之间千里而去。
反正他还留了个影身在岛上,不必担心被识破。
另一边,纪修远此刻还躺在客房浴缸里,手里拿着个沐浴球,咬牙切齿的给自己擦身。
虽说“忘记昨晚”是自己提出来的,但这小骗子……踏马也答应的太干脆了吧!
而且扭头就走,完全不顾身体酸痛两腿发软的自己。
什么渣男!
等自己回去,就把之前订好的机票给这小骗子,让他早点滚回凤城!!
……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所以棠璃到凤城之后,并没有立刻回酒店的住所,也没有见王瞎子或者他的任何一个信众,而是摇身一变,化作个普通的青年,在城中信步而行。
他来凤城也有两三个月,却一直忙着安身立命,以及学习常识、沉迷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现代科技,并没有好好在城里闲逛过。
棠璃怕热,而城里仍旧很热,比不得山里和海岛凉快。
反正现在这个样貌,棠璃是打算用过即抛的,所以不再忌讳在人前使用法术,当即往自己身上施了个“清凉咒”,于是在炎炎夏日的街道上行走,也就不觉得那么酷热难耐了。
狐王素来讲究爱美,他本人虽然认为现在的外表“很普通”,但其实还是算得上身形高挑、干净俊秀,走在大街上时不时能收获回头率的那种。
他先是去了桃花坞,打算大吃一顿以解心中烦忧。
谁知道人的心情不好,吃什么都索然无味,棠璃埋头吃到第十六家馆子,望着眼前堆积成小山的二十几只面碗,深深叹了口气,决定不再继续。
然后起身离开,只在桃花坞的街头巷尾,留下无名小哥大胃王的都市传说……
紧接着去朝天巷古玩市场,打算看看有什么合心可意的物件儿。
棠璃从来没有刻意去研究过古董的年代真假,但他每年都要过生日,洞府里几百年攒下来一大堆,就算平常用的一锅一碗、一瓶一罐,拿到人间也都是不得了的物件儿。
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过,古董是不是真的,他只要看上几眼,最多拿在手里稍微摸一摸,就能分辨出来。
曾经有位成为“公民”的末代皇帝,也拥有这样的本事。
就算没有学习过相关知识,可自打生下来就见惯无数真古董,还能随意触摸把玩,假货在这位末代皇帝眼里,完全无所遁形。
而古玩市场的魅力,无非是“捡漏”。
也就是花费相对较少的钱,买到价值较高的真品。
棠璃到古玩市场最热闹的“捡漏街”逛了一圈儿,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假货,只在摊子上看到两件真古董,却嫌其品相较差,不够格做他的收藏,买下后转手卖掉,倒是赚了一笔。
去过桃花坞、朝天巷这两个地儿,都觉得难以解忧。
棠璃又偶然遇见一家三口满脸带笑前往游乐场,而且去那里玩的人,基本上都是高高兴兴的模样。
于是棠璃买票进场,开始蹦极、划船,骑旋转木马,坐云霄飞车……总之哪里排队的人多就往哪里凑,玩了个不亦乐乎。
这些游戏对狐王来说,其实都说不上刺激,挺多还算有趣。
不过,被四周孩子们的笑声包围,被欢快的气氛感染,棠璃的心情终于有所好转。
走到一幢人流量较大的鬼屋前,就看见个头顶毛发稀疏的矮胖老头儿,偶尔抹一把热出来的汗水,站在那里变魔术。
是最简单、又带点互动那种。
一副扑克牌,让你猜是什么点数花色,然后他马上从里面抽出正确的一张,展示给你看;一根看上去打了死结的绳子,让你把两端捏在手里,然后他吹一口气,你往两端一拉,死结就被拉开。
或者伸手从你的头顶凭空抓两下,抓出一朵玫瑰花,再笑着递给你。
虽然手法简单,而且网上都有揭秘,在这个时代基本上没什么人会觉得稀罕,但哄哄小孩子开心还可以,时不时有人往他身边的罐子里丢几个钢崩儿。
棠璃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嗯,能让别人开心,挺不错的。
仿佛,自己也能感染到快乐。
棠璃自忖术法高强,顶着这个随时可以抛掉的壳子,无需忌讳太多,当下有些技痒,就走到那变魔术的老头面前:“我也可以在这里变戏法吗?”
他下山之后,在庙街和王瞎子混过一段时间,多少明白些世情,知道这举动相当于砸人饭碗。
他只是想让自己开心开心,但对这老头来说,可能就是用来讨生活的唯一方式。
所以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只是玩玩,赚到的钱都归你。”
老头拿出手巾,抹了把汗水,望向棠璃,眼睛变得比之前明亮许多,倒是挺健谈:“欢迎欢迎,这位小友也是魔术爱好者啊。”
“嗨,钱不钱的无所谓,我是退休后没事儿,过来这里表演,图个热闹乐呵,一天下来也赚不了俩。以后,大家可以常常过来交流经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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