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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沂不是傻子,心里明白了几分,脸红心跳地接过,还要说一句:“那我打开了。”
“嗯,打开吧。”
信封被沿着火漆小心撕开,里面躺着一张白底蓝线的信纸,认认真真叠了三叠。
他抽出,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又慢慢展开信纸。
信纸上的少年字迹笔画如刀,峭厉峻拔。上面写着:
【时沂:
我就不说你好了。因为我早上刚刚跟你说过。
我这次数学只考了一百四十三分。我知道那七分扣在哪里。
今天餐桌上的粥是你做的,不是时妙。我也知道。
你的脸在冬天太苍白了,红色的围巾会让你更暖和。不过我也只看到过你冬天的脸,你这张沉默的雪青色一般忧悒的脸,在春天和夏天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知道。
沈从文写:“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没走过万里路,也未行过什么桥,天上的事情和我更没有关系,另外,我滴酒不沾。但是最后半句应该是适用的。
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些什么,简单直接一点,就是我很喜欢你。
如果你愿意,我有一辆新的自行车,可以载你去这座城市的十七条街道兜风。我会骑得很稳。】
落款是端端正正的钟俊同三个字。
时沂反复反复地看这封信,一遍遍咀嚼又玩味。这封信好像比他读过的所有书都艰涩难懂,但是又是这样简单直白、爱意昭彰。
“为什么当时不给我呢?”时沂小心攥着这封信说。
钟俊同紧张地舔舔唇缝,不愿再提当时颓唐心境,只是故作洒脱:“因为我当时想,不如当面跟你说。我本人总要比这封信吸引人。你万一答应我了呢?”
“那你上一次为什么不给我呢?”
“......我还是不能确定你怎么想的。”钟俊同就是个胆小鬼。
时沂咬咬嘴唇,看着钟俊同不说话了。
钟俊同突然紧张起来:“写得这么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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