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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夏愣了一下,极短暂的。
沈夏说,我知道。我不光知道他有妇,还知道他有情妇,那又能够怎么样?话一说出口,她就有点懊恼,显然这话没有半点必要说给竟燃听。
这会子轮到他发愣了。
沈夏说,谢谢你请我吃饭,下次我再回请你。沈夏逃跑为上。
大学时候,竟燃是沈夏的同学。彼此无缘认识,后来,居然阴错阳差进了一家公司。于是有了天天见面的机会。
沈夏是那种优质的女孩子。恋爱谈得如同吃水果,不断换品种。性格张扬,一个人闯荡西藏和云南,拍摄美丽的图片。竟燃是内向的男孩子,看着这个有三毛遗风的女孩,始终没敢。现在历练后,自觉长大,不再害羞,终于决定不可错过自己喜欢的。
沈夏多了无奈的烦恼。
沈夏预感,竟燃知道了那等秘密之外的秘密,说不定就会拿它来做点文章。爱屋及乌是人之常情,恨屋及乌同样如此。恨我不接受他,于是也恨我所爱的人。那么就拿何文出气,将何文在外有不轨之情通报给他的妻子,一场好戏想不精彩也难啊。
只是,半个月了,不见动静。
何文没有怒气冲冲找上沈夏质问究竟,竟燃也没有来找沈夏。
看来一切都是沈夏的胡思乱想。想来也是,沈夏的职业是守着格子间的长短2平方的小白领。托家里的福,不用奋斗,糊了自己的口足够,赚来的钱四处旅游挥霍,乐得逍遥。这也是何文嫌弃沈夏小波西米亚的原因。有时候难免失落,连给他当情妇他都不愿意,难道男人都只喜欢低眉顺眼柔媚依人的女子?
放着现成的单身大好青年不爱,却喜欢上何文,沈夏只能够理解为孽缘。
4个月前,出了音乐厅,看见外面下的蓬勃的雨,沈夏不知如何是好。带沈夏来的朋友,因为有事提前走了。雨来得太突然,没有一点准备。这里地方幽静,车辆也少。独独运气好,一个男人走过来,问沈夏,可要捎带一路?沈夏求之不得啊!
坐了那男人的车,才知他的名字,何文。沈夏心下不是没有一点遐想的,何文温和而体贴,对路人也友善,地道的成熟好男人。
上车的时候,他甚至伸出手掌放在车窗檐下,避免碰了她的头。如此绅士的举动,那么典范的小资气质。
只可惜路上,他接着电话连声答应着说,马上到家,你和女儿不用等了。沈夏心顿时凉了半截。也是,这样年纪,这样修养,怎么可能没有一个妻子在背后打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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